岳西县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使各级农村领导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牢固树立依法管理、诚信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努力巩固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形势,为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化进程和建设和谐岳西奠定坚实的基础。三、任务内容“法律进乡村”是指在农村乡镇、村及村民小组的干部和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民中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学习。乡、村干部每年的法制教育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以会代训不少于7天。其他村民不少于1天。乡村干部和村民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方法措施(一)加强对乡镇干部、农村“两委”干部(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乡村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乡镇干部、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普法对象。要对“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普遍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乡村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使其成为乡村普法骨干,带头学习宣传法律.带头自觉遵守法律。(二)举办农村法律宣传活动。成立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宣讲团,举办法律宣传活动。法律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赠发法制宣传资料。二是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服务卡。要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向农民解答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农民和事件应现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三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选择涉农典型案件,向农民进行法制宣传。组织编排宣传法制文艺节目,深入农村进行巡回演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乐。(三)乡镇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平台。村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组,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选2名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识和宣传能力的教师或村民担任法制宣传员(俗称“法律明白人”)。具体负责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村民法律知识的咨询与解答工作。(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基层司法所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好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进城务工人员作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在他们出村前要组织他们集中学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外出打工遇到问题时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学会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在农民离开本村外出打工之前,或节假日回乡时,采取赠送法制宣传单、公开信和填写一份答卷等多种形式,实现对外出打工农民遵法、守法、维权行为的关口前移。(五)加强对农村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动乡村普法对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农村学校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乡村教师普法骨干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政治课、法制课的作用。一是在每个乡村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由法制副校长在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集中开展知法守法教育活动。二是每月举办一次专题法制课,课上每个同学讲一个发生在你身边或你所知道的遵纪守法小故事或违法必受罚案例,大家交流,每次主题班会都选出几个“我喜爱的小故事”,年底,根据每人入选故事的多少评出“故事大王”,给与奖励。实现一个小学带动一个村,一个中学带动一个乡的法制宣传效果。(六)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每个乡(镇)的要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行政村要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图书角可设在村委会也可设在法律明白人或法律宣传员家中。有条件的乡、村可结合党员教育活动,开办农民法制夜校。在县电视台、电台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七)重视发挥学法中心户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村民的法律知识学习,应以与村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和有线电视等各类阵地进行学习,注重充分发挥各村学法中心户的作用,带动村民学法。(八)坚持对乡镇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工作组织与实施的检查和考核工作。统一计划和考核标准,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推动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五、实施步骤全县的“法律进乡村”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7年1月至6月)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乡村”工作底数。二是研究制定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法律进乡村”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三是抓好试点.培训骨干,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重点工作: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法律进乡村”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坚决的措施和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评比等活动。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重点工作:一是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二是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六、具体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乡村”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各自优势,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整体推进落实工作。乡(镇)和村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的责任机制,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教材、有阵地、有措施,确保法律进乡村的效果。(二)制定计划和制度,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做好本级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乡村”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县普法办联合县委党校建立健全乡镇干部、农村“两委”干部任前培训制度、普法宣传员制度、普法骨干学习培训制度,做到年初有规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档案有记录。(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要对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法律进乡村”试点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法律进乡村”括动的好做法和好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对表现优异的乡村和个人予以表彰。在送法进村活动中,要不断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四)各乡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治县办公室将根据“法律进乡村”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推进活动,促进“法律进乡村”工作的顺利进行。岳西县依法治县办公室200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