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学期刀靶小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评选标准与方法为了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和个性发展,学校将逐步改革对学生的评价制度,完善“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评定办法。一、评选标准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具有成就事业、报效祖国的远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2.爱亲人、爱同学、爱集体、爱自然、爱劳动,具有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并能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3.爱学习、爱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发奋读书,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活动,接触自然、了解社会,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4.热爱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珍惜时间、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5.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二、评选方法各班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按照评选标准,在期末组织好优秀少选队员的评选工作,注重选评方法,提高评选实效。1.对照评选标准。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评选,要坚持标准,全面考核,综合评定,不得以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评选“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的唯一标准。2.充分发扬民主。“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的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让学生成为评选的主人,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好中选优。各班“优秀少先队员”评选人数为2人,全校“优秀少先队干部”为12人。3.进行表彰奖励。每学期教科室和少先队大队部联合对“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名单进行审核并实行表彰奖励制度,发放奖状和奖品,并在“校园明星栏”中公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