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40206T运动康复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从2012年起执行)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康复医学和运动科学方面的知识体系,以及现代康复诊疗和运动伤害防护等技能,熟悉运动规律,能在各级运动队、科研院所、医院、社区、学校、健身机构等部门,从事肌肉骨骼损伤、慢性疾病、神经病损的康复治疗和运动伤害防护等方面工作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康复医学和运动科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运动伤害防护和康复技术学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常见病损运动康复和常见运动伤病预防所需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运动科学、康复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掌握康复评定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运动伤害防护技术;3.具备肌肉骨骼损伤、慢性代谢性病症、神经病损的伤害评估、康复治疗的能力;4.掌握人体机能监控、运动营养指导方法和技术,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5.熟悉党和国家有关体育事业的政策和法规;6.了解运动康复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7.具有检索和综述专业文献和跟踪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科发展动态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8.具备基于专业知识技能应用的创新、团队合作意识,以及人际沟通、国际交流合作能力。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一)主干学科体育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二)主要课程临床医学概要、康复评定学、运动康复技术学、运动损伤学、肌肉骨骼康复、慢性疾病运动康复、神经病损康复、理疗学、贴扎术,中医养生康复技术等。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创新实践、社会实践等。五、主要专业实验身体功能评价、运动损伤检查法、运动处方、关节松动术、本体感觉神经肌肉促进术、康复训练、物理治疗、贴扎术、运动按摩等。六、修业年限、学分和授予学位(一)修业年限四年(二)学分150学分(三)授予学位理学学士或教育学学士七、课程设置课程设置、类型、学时和学分分配、开课时间、课外实践安排等见表1.八、课外实践具体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评审通过、修改通过者,准予获得4学分。论文评审不通过者,不予获得学分。允许在毕业后1年之内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论文评审通过者,准予获得4学分,详见《北京体育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办法》。(二)专业实习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需完成专业实习,共计17学分。专业实习包括运动康复见习1学分和运动康复专业实习16学分两部分,实习考核成绩及格以上者方可获得专业实习学分。未参加实习(包括中途离开)或实习不及格的学生不能获得专业实习学分,详见《北京体育大学本科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三)创新实践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需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共计1学分。包括创新创业教育与训练、科研训练、学术活动、竞赛组织、科技发明等。(四)社会实践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需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共计1学分。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研究、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俭学,还包括管理形式体现的评优评干。以上内容详见《运动康复专业学生课外实践活动说明》。九、说明(一)课程安排必修课安排在第一至第二学年完成,专业选修课安排在第一至第四学年完成,公共选修课教务处统一安排在第一至第四学年完成。其中,公共必修课《形势与政策》课程安排在第一至第四学年,共八个学期,包括《时事政治》与《职业发展和就业创业指导》两个部分的内容;学生必须参加两个部分内容的学习,通过后方可获得该课程学分。(二)奖励学分1.运动等级奖励学生在学期间达到二级以上运动等级可以获得奖励学分,其中二级2学分,一级4学分,运动健将级6学分。同一单项或同类项目以通过的最高运动等级记取一次奖励学分。2.科学研究奖励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以北京体育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全国一级学会或二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每做一次报告,奖励1学分,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上每发表一篇论文,奖励2学分。3.外语与计算机奖励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的,奖励1学分;参加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达到3级以上标准,奖励1学分。4.专业技能奖励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以上证书,奖励1学分。5.其他情况奖励学生在校期间,做出其他有社会影响的突出贡献者,可向系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得到批准后,奖励1学分。学生获得奖励学分的总和不得超过4学分。学生凭借获得的奖励学分,可依次免修相等学分的公共选修课。(三)体质健康标准学生在校期间,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方可毕业。执笔人:矫玮、钱菁华、黄鹏、孙恺羚专业负责人:王安利运动康复专业课外实践活动说明一、毕业论文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证性研究论文一篇,或对个例伤病实施运动康复进行系统追踪研究,共计4学分。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北京体育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管理办法》,其他补充条款如下。(一)师生互选及论文开题阶段学生需在第6学期前八周完成由系组织的导师遴选工作。师生互选结束后,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领域,查阅文献,选题并完成开题报告。第6学期结束前,教研室组织开题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开题进行评审,原则上开题评审小组不少于3人。开题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对学生的开题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可要求学生重新开题。学生需在规定时间提交开题报告,由导师签字确认,并下达论文任务书。(二)论文过程、中期检查及论文完成阶段论文开题后,学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第7学期结束前,学生需按规定填写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并自查,重点在完成论文过程中的实验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教师共同接受系及学校组织的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后,论文研究内容不得更改。第8学期第4周前,学生应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上交指导教师,并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三)论文答辩及修改阶段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毕业年的4月份进行。原则上论文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答辩过程包括学生报告8分钟,现场答辩3-5分钟。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论文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并签字备案。学生应就评审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与指导教师进行商议,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将修改后论文及论文修改说明提交至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确认,方可上交毕业论文文件至教研室。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并提交二次答辩申请。答辩小组根据论文修改情况,决定是否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未通过或未达到二次答辩要求者,视为本次论文未通过。(四)论文归档阶段论文答辩及修改工作完成后,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毕业论文文件装订版及电子版至教研室,教研室统一至系部。完整的毕业论文文件包括毕业论文正文,开题报告,任务书,中期检查表及论文成绩表。二、专业实习学生专业实习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实践见习,第二阶段为专业毕业实习。专业实践见习安排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由运动康复系统一安排学生到校内理疗大厅、康复大厅、运动队、校医院、竞技体校医务室、校代表队等处见习。目的是熟悉运动项目,了解运动员的运动损伤预防、体能训练、现场急救、康复训练等常规工作。见习结束2周内学生上交见习报告、见习单位考勤及评价,辅导员结合学生表现及实习单位打分,给出最终分数,成绩合格,学生获得1学分。毕业实习安排在第三学年春季学期至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累计实习时间应不低于40周,授予16学分,毕业实习目的是促进学生综合应用运动康复评定及治疗技术,为运动员或临床患者提供运动康复服务。毕业实习分为AT(运动伤害防护方向)和PT(运动康复治疗方向)两个模块进行安排。AT方向在一般各级运动队实习20周,PT方向一般安排在临床医院实习20周。由院系安排各部门负责实习的指导教师。学生应服从实习单位带教老师的安排,遇到问题学生应及时与院系实习指导教师联系,并定期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实习结束,学生应归纳总结实习过程中的病例处理情况,撰写实习总结,上交给指导教师。实习结束4周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上交的实习总结、以及实习单位的考勤及带教老师对实习表现的评价,给出实习成绩,成绩合格,学生获得16学分。三、创新实践本专业要求学生获得创新实践1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在校期间,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该学分。具体规定如下。1.参加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学生参加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计0.5学分。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记1.0学分,项目参与人每人记0.5学分。2.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或学术讲座:按次累计,5次及以上,计0.5学分。在校期间,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累计不超过0.5学分。3.获得专利: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一项,记1.0学分,其余人员计0.5学分。四、社会实践本专业要求学生获得社会实践1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该学分。1.撰写调研报告:在校期间,学生可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结束后,学生需完成与专业相关的、原创且具有一定价值的调研报告。学生将调研报告统一提交学院辅导员,合格者计1.0学分。2.进行志愿服务:在校期间,学生参加支教、支边活动,或为大型运动会、体育赛事及其他活动进行志愿服务,每学期记1.0学分。学生需在每学期末提交本学期进行的志愿服务情况,详细说明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由辅导员统一计算学分。3.参加各类比赛:在校期间,学生参加北京市或全国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名次者每次记1.0学分。4.参加校田径运动会或校级联赛:学生参加校级田径运动会,获得第1至第3名,每次记1.0学分;获得第4至6名,每次记0.5学分。学生参加校级联赛,取最高名次获得第1至第3名,每人每次记0.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