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汇总(定义,背景历史来源,主要技术,技术来源,发展现状及趋势,政策法规,国内国际最新交易项目案例)1、CDM(清洁发展机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1、释义及背景:(CDM是什么)释义:最通俗的解释就是:别人掏钱,你来减排。系京都议定书第12条确立的机制,核心内涵是: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作为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背景:清洁发展机制(CDM,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生效。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因此,CDM是一种双赢(Win-Win)的选择。2、那些项目(CDM做什么):1、CDM项目分为四大类:1一般CDM项目(涉及能源、N2O、HFC等的项目)、2一般小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最大装机容量1.5万千瓦,提高能效项目:每年最多节能相当于1500万千瓦时,3其他项目:温室气体直接排放量每年少于1.5万吨)、4碳汇项目:指造林和再造林、小型碳汇项目。3、CDM项目文件应提供的信息:InfoinPDD项目一般描述GeneralDescription项目基准线ProjectBaseline选择的CDM寿期ProjectCreditingPeriod监测方案MonitoringPlan减排量计算CERsCalculation环境影响EnvironmentImpactAssessment公众意见Publiccomments附件Annexes4、项目要求:环境效益:项目必须带来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资金:项目应带来资金投入(额外于ODA)技术转让:项目应带来技术转让5、项目特点:(1)获得项目涉及到的所有成员国的正式批准(自愿原则)(无论CER的出售方还是购买方都是自愿参加。在现阶段CDM项目表现出很强的买方市场的特点。购买方一般采用招标或直接洽谈的方式进行采购。往往把价格压得很低。竞争通常是在卖方,发展中国家间展开。)(2)促进项目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3)在缓解气候变化方面产生实在的、可测量的、长期的效益。CDM项目产生的减排量还必须是任何“无此CDM项目”条件下产生的减排量的额外部分。(a)资金的额外性(克服投融资障碍,b)技术额外性(克服技术风险,等)6、参与CDM的国家必须满足一定的资格标准。所有的CDM参与成员国必须符合三个基本要求:自愿参与CDM;建立国家级,CDM主管机构;批准《京都议定书入此外,工业化国家还必须满足几个更严格的规定:完成《京都议定书》第3条规定的分配排放数量;建立国家级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估体系;建立国家级的CDM项目注册机构;提交年度清单报告;为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买卖交易建立一个账户管理系统。7、中国在CDM问题上的基本态度(环保是国家重点看重的)1、CDM项目必须同时满足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要求。2、重点领域是以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为主。8、中国目前正在实施的CDM项目目前完成和正在开展的CDM能力建设项目主要有:·科技部-亚洲开发银行:中国能源领域开展CDM项目的机会·科技部-世行/GTZ(德国)/瑞士/意大利:中国CDM研究·发改委能源所-日本RINA合作项目:中国电力系统实施CDM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国-加拿大:气候变化合作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基金会-挪威-意大利:中国CDM能力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开展的CDM实际项目有:·北京安定垃圾填埋气项目,已出具批准书,购买方为荷兰公司·辉腾锡勒风力发电场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和核准,购买方为荷兰政府·晋城煤层气利用项目,已签购买合同,购买方为世界银行还有一些其它项目正在准备当中,如云南马官的小水电项目、吉林洮南的风力发电项目、张北风电场项目、山西阳泉的煤层气项目、安徽淮南煤层气项目、南京钢铁厂的高炉煤气回收利用项目和广东生物质发电项目等。9、CDM项目与实体项目的相互关系1、只有项目自身具备了一定的确定性,并具备资金和/或技术的额外性,才能为本国政府和购买方同时接受。项目东道国关注的是资金和/或技术的额外性,而购买方更关注是项目的风险程度,是否能按时足额提供CER。因此如果项目处于早期准备阶段,具有不确定性,买方会认为风险太大,在招标中胜出的可能性就比较小。而项目如果没有一定的资金和/或技术的额外性,对可持续发展起不到积极的作用,国内审批也很难通过。2、CDM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难点在于把握CDM项目实施的时间与项目自身国内外申报审批程序和时间的配合。根据荷兰CERUPT招标项目的实践,CDM项目招标与项目本身的申报、审批、实施过程的相协调至关重要。10、项目开发商应准备的文件和需要做的工作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得到项目开发商或业主的配合是至关重要的。根据荷兰CERUPT项目的经验。在招标的第一阶段(资质认定),中方要以英文形式提供以下文件:1.项目概念表(企业,必需)2.项目认可书(政府主管部门,不一定要)3.企业营业执照和代码证4.公司3年财务报表(企业,不一定要,经公证)5.企业履行社会义务情况证明(民政部门,经公证)6.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经公证)7.公司财务信用状况证明(开户银行,经公证)在招标的第二阶段,中方要提供:1.项目设计文件(包括基准线研究报告,监测计划和减排预测报告,企业在咨询公司的帮助下提供)2.核准报告和结论(由EB认可的经营实体提供)3.CER购买协议(企业和购买方)4.CER提交时间安排(企业)5.项目批准书(政府主管部门)11、CDM实施中尚存在的问题1.宣传力度不够,企业对CDM不了解,参与程度低。2.在CDM项目的筛选和组织的过程中没有标准可依。什么样的项目可以成为CDM项目。3.还没有正式公布的可持续发展的标准。在项目开发和评审时很难把握。4.论研究和实际操作还有一定的距离。已经批准的方法学还很少。5.如何分配可核证的碳减排指标出售的收益。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应如何区别对待,国家利益如何体现等尚待进一步明确。6.目前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实施的CDM项目,对CER的给出的价格各不相同,但普遍偏低。中国目前正处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如何适应国际潮流,寻找与发达国家不同的发展模式,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和现实的课题。CDM机制无疑为发展中国家引进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提供了一个机会。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和研究咨询机构应利用好这个机会,使之最大限度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12、相关国家对CDM的建设情况目前活跃在CDM交易市场的买家主要来自欧洲和日本、加拿大。根据2006年的统计数据,在CDM交易市场的买家类型分布中,基金占34%、私营企业占58%、政府占8%。目前,市场上最活跃的买家来自英国,他们大部分属于私营的金融机构;其次是意大利,主要是意大利电力公司。日本和欧美等发达国家及地区已通过碳交易取得了显著的环境和经济效益。如英国通过“以激励机制促进低碳发展”的气候政策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德国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做到了经济与环境双赢;美国堪萨斯州农民通过农田碳交易,获得了新的农业收入来源;日本则把碳排放权交易看作是“21世纪第一个巨大商机”,近年来通过在世界各地大量购买和销售碳排放权,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收入。此外,印度、泰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看到了全球变暖带来的商机,陆续进入全球碳交易市场“淘金”。12.CDM实施周期(7个基本步骤)前4个步骤在项目实施之前必须完成,后3个步骤发生在项目的CER获得期间。CDM项目能否在EB实现成功注册,是交易CDM成功的关键因素。一般来说,碳市场交易包括前期开发、碳资产开发、碳资产项目管理三个流程。而各个流程阶段又包括许多环节。如在前期开发阶段,要进行项目分析,即确定企业有哪些项目符合CDM的概念;要进一步收集信息,进行减排量的估算以及测算方法的确定;要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场未来趋势进行预测并确定开发成本以及开发风险。在碳资产开发阶段,要进行项目文件设计、卖方和买方政府审批、购碳协议签署、第三方认证、联合国注册等程序。每个CDM项目都有一个独立的文件报告,中文部分交由中国政府审批,英文部分提交第三方认证、联合国登记,注册登记需要在网上公示50天,如无疑义,公示期结束即意味着自动注册成功。”据悉,在碳资产项目管理阶段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进行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流程的监控以及企业运营信息的获取,目的在于保障企业碳资产的稳定收益,避免在没有产生减排量的情况下,提前与买家沟通采取防范措施。第二,要根据实际产生的减排量,按照企业的要求分季度或年度出具项目检测报告。第三,对减排量进行第三方认证,在联合国登记,最后进行碳资产交割。在这些过程中,企业需要交付哪些费用呢?成光介绍,一般的费用包括第三方对项目的审核(1.8万欧元),注册费(0.2美元/年核实减排吨数),监测核查和核证费用(1万美元左右),联合国CDM理事会征收的适应性费用(核实减排总额的2%)、行政管理费(0.2美元/核实减排吨数),中国政府征收的环境资源税(核实减排总额的2%)等。至于中介公司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成光表示,识别CDM项目、为项目业主寻找和筛选碳购买方、协助企业与买方的谈判、帮助企业在减排交易中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并最终促成CDM项目的完成是他们最主要的任务。1、项目东道国和投资者必须准备撰写如下格式的项目设计文件:1项目的一段描述;2阐述基准线确定方法;3项目时间表和CER获得期限;4监测方法和计划;5分排放源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6环境影响评价;7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意见;2、融资禁止发达国家挪用官方发展援助资金用于CDM项目,用于CDM项目的资金必须是官方发展援助之外的资金。此外,对CDM项目产生的CER还将征收2%的收益税建立新的“适应基金”,用于帮助对气候变化影响特别脆弱的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另一项针对CER的征税用拼补CDM的管理成本。为了引导CDM项目在发展中国家公正地分布,最不发达国家的CDM项目将免征用于适崛金和管理费用的赋税。3、经营实体执行理事会授权一种称之为“经营实体”的独立组织对申报的CDM项目进行审查,核实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并签署减排信用文件证明使这些减排量成为CER。执行理事会的另一个关键任务就是维持CDM活动的注册登记,包括签发新产生的CER、为征收的用于适应资金和管理费用的ER建立管理账户,为每一个CDM项目东道国的非附件I国家注册一个CER账户并予以定期管理。执行理事会负责监管CDM的实施,并对成员国大会负责。执行理事会由10个专家组成,其中5个专家分别代表5个联合国官方区域(非洲、亚洲、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地区、中东欧、OECD国家),1个专家来自小岛国组织,2个专家来自附件I国家,2个专家来自非附件I国家。执行理事会在2001年11月马拉喀什政治谈判期间召开了首次会议,这标志着C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