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农民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一条公司农民工管理办公室,是农民工管理主管部门和牵头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贯彻政府相关政策和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制定农民工管理制度、规定,农民工使用、管理工作规划。2、指导、监督项目部和分包队伍依法使用、管理农民工,维护农民工权益。3、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组织项目部妥善处理工资纠纷,负责农民工上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对闹访、群体上访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果断处理,并上报公司分包队伍管理领导小组和主要领导。4、整理、宣传和推广农民工管理的先进经验。5、按照“四化一监督”(即分包企业资质化,安全持证化,劳务用工合同化,技术工人持证化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监督机制)的管理目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项目进行检查。6、建立劳务企业诚信档案,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上访等不良记录的单位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报公司分包队伍管理领导小组处理。第三条项目经理部是进入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分包队伍农民工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施工负责人负责分包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综合治理等全面工作,是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项目部专(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分包队伍履约的检查纪录,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出勤统计、工资支付、劳动纪律、劳务纠纷处理、综合治理等日常事务管理,是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项目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整理收集分包进场各种备案有效资料,包括: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复印件;②分包合同、安全协议、规范用工承诺书原件;③劳动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上岗证(指木工、瓦工等)、健康证、岗前培训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复印件;④分包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市建管处交易中心备案原件。⑤分包单位工资发放办法、工人工资月发放表原件等。2、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发现情况,及早发现、控制不良苗头;做好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劳务纠纷、上访等事项。3、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进行进场培训和做好平时教育工作。含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4、建立工人出勤统计和人员进出场台帐,落实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动态。5、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开展班前活动,包括安全、技术交底和人员组织安排。6、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或上访,项目部要积极应对,不推诿、回避、激化矛盾。7、严格“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劳务工人工资支付。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分包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表,并将发放表在工人生活区公示和报总包项目部备案。工资表总包要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对恶意拖欠的分包队伍,要立即采取措施,清退出场并报当地主管部门。8、监督分包队伍进场前按中标总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9、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进行施工分包的预、结算工作。10、定期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1、加强门卫管理,做好人员、车辆、材料进出场登记等管理工作。12、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组织分包开展考核评比工作。13、建立项目联合工会,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第二章应急预案第三条公司和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分包队伍落实上级有关分包管理政策法规和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等事项。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副经理费福根任组长,工会主席杨家云任副组长,人员组成有公司安质部、总务部、经营部人员组成。第四条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公司在资金管理中建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储备保证金,在重大节日和遇突发事件事件,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第五条建立节假日主要领导、项目经理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司和项目部要安排领导值班。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期间由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亲自值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脱岗、不得关闭手机。第六条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经理要亲自处理,公司积极协调。要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更不能激化矛盾,造成上访。项目部发生劳务工资纠纷,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农民工管理办公室应及时赶到现场妥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第七条当发生农民工上访时,项目经理要立即亲自到有关部门将人带回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公司分管领导要迅速赶往事发地组织处理。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时,公司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凡发生到政府主管部门上访的,应争取在两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当事人签字后报公司向上级反馈。第八条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公司领导根据情况及时做出安排。第九条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劳务工资与支付情况摸底,做到掌握情况、心中有数。第十条公司和项目部每年元旦前要制定资金回收和支付计划,并同分包单位积极协商,达成共识。第十一条主动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加强联系,争取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第三章现场管理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劳动力组织与管理项目经理部根据劳动力需用计划,分阶段组织劳动力进场。劳动力进场须按分包队伍进场管理流程和公司《分包队伍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进场验证、入场教育、备案管理规定的相关手续: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与分包队伍签订《总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个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并采取各种形式对工人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2、项目部严格落实《马鞍山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坚持安全生产日巡查、周检查、月报告制度,做好记录和对分包单位的考核。第十四条现场劳动力调度1、项目部在不同的施工阶段,根据施工进度对交叉施工劳动力进行统一管理,对各分包单位实施统一调度,确保各专业协调配合、工程顺利。2、分包企业不得私自引进作业班组和零散人员。需要补充现场劳动力,引进分工种作业班组和零散人员时,须经总包项目部批准,按规定办理入场手续。第十五条现场劳动力统计现场劳动力统计实行日统计,旬、月报表制度。由分包单位提供班组出勤情况,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台帐、编制报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劳动力情况,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使劳务队伍始终处于动态管理及有序流动状态.第十六条现场劳动纪律1、严格遵守现场劳动纪律,按要求准时上下班。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着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3、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4、遵章守纪,不打架斗殴。第十七条劳动力退场按照分包队伍退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项目部各业务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退场,并填写分包队伍退场登记表。1、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完场清的要求进行检查。2、材料管理部门负责分包队伍退还借领的工具和剩余材料,结算节超情况,签署意见后,转合约管理部门。3、合约管理部门负责分包结算工作。4、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区物品的回收工作。5、上述手续办理完毕,由相关管理部门移交农民工劳动合同等备案材料。6、分包企业的作业班组、零散劳务人员中途退场,要填报劳务人员入(退)场登记表,及时报项目部备案,收回工作牌。第十八条分包队伍考核项目部会同公司农民工管理办公室、工程部、安全和环境管理部等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分包队伍进行合格分包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和受监站。第四章农民工权益管理第十九条在工程项目建立总分包联合工会组织,选出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人代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要组织开展送温暖、劳动竞赛、技术培训等活动。通过各项活动“强素质、促生产、维权益”。第二十条项目部组织各分包单位统一为农民工办理综合保险,按时交纳综合保险费用并建立台账。分包企业综合保险费用应自行承担。第二十一条项目部按马鞍山市要求设置“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第二十二条定期组织农民工进行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第二十三条监督分包单位按工资支付办法和劳动合同按时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分包单位工资发放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方式、支付数额等情况。第二十四条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第十五条附件:1、施工分包管理工作考核办法。2、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3、劳务分包用工人数及劳动报酬支付情况统计表。4、项目劳务人员入(退)场登记表。5、项目现场劳动力情况统计表。6、项目分包队伍退场登记表。7、项目分包队伍登记台帐。8、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9、劳务工人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