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六章——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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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节商标法概述•第二节注册商标的申请和审批•第三节商标权的续展、使用许可和转让•第四节商标权的保护我国商标的境外被抢注•电器类:“海信”在德国被抢注、厦门节能灯商标“东林”在德国被抢注、“康佳”在美国被抢注、“科龙”在新加坡被抢注。•烟酒类:河南白酒品牌“杜康”在日本被抢注、云南卷烟品牌“阿诗玛”、“红塔山”在菲律宾被抢注、“五粮液”在韩国被抢注。•食品类:天津麻花商标“桂发祥十八街”在加拿大被抢注、北京酱菜老字号品牌“六必居”在加拿大被抢注•其它:河南登封的“少林功夫”被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大量抢注、百年老字号“同仁堂”在日本被抢注、我国被列为“国宝级”保护的“一得阁”墨汁被日本人抢注。东林和海信商标被抢注企业难防德国对手暗箭•国际先驱导报驻柏林记者郑汉根报道“其实我们已经在波兰、瑞典、南非注册了,本来想很快就在德国注册,结果还是晚了一步。当初一方面是事务繁杂,精力不足,另外一方面也是想节约开支,没有充分重视这件事情,但现在来看是非常危险的做法。”提起两年前的失误,厦门东林电子公司董事长贾强追悔莫及。由于这个当初看来小小的疏忽,东林的商标“萤火虫”被德国照明巨头西门子的子公司欧司朗在德国抢注了。而欧司朗正是东林在中国的主要对手之一。一向以出口为主的东林如今想进入德国市场,将面临商标障碍。东林商标被某跨国大公司抢注并非个案。中国著名电器制造商海信在德也遭博世-西门子的“黑手”。•谁的“萤火虫”?•贾强介绍,公司已经于8月11日向德国商标专利局提出了申请,要求撤消欧司朗所注册的“萤火虫”商标。但由于提交证据尚需一段时间,现在德国商标局还未正式受理。《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向德国商标专利局询问这一案件的发展情况时,该局新闻事务负责人迪安娜·尼克女士对此讳莫如深,始终拒绝正面回答记者关于是否正式收到申请的提问,只是解释说:“如果说东林公司已经递交了要求废除这个商标的申请,那表示已经正式进入审理程序了。而对这个审理程序我不能发表任何意见。”•她表示,根据德国的商标法,德国商标专利局在决定是否注册某个商标的时候,并不需要调查这个商标是否已经存在,因此,欧司朗注册“萤火虫”并不违法。要求废除某个商标的请求只有在几种特定的情况下才会得到批准,这些情形在德国《商标法》中都有详细说明。记者翻看《商标法》,发现可以作为废除某个商标的依据的条款包括:在被注册生效日后五年内没有得到利用、恶意注册的商标等。德国汉堡的布热·黑伯勒·弗罗姆联合律师事务所商标事务部首席律师福尔克·克尼斯博士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如果确如东林公司所说的,欧司朗在德国注册了“萤火虫”商标,其目的就是为了阻止东林公司的产品进入德国,并且这种行为可以通过法律层面得到证实的话,那么这个商标将会被撤消。但是他同时强调,证明一个商标是恶意注册常常是很困难的。•一字之差的“海信”•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商标被德国公司抢注的不止东林一家。1999年,博世—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注册了“HiSense”商标,并开始以该商标销售家电产品。该商标与中国海信集团的“Hisense”商标只有极微小的区别,就是其中的“S”一个是大写,一个是小写。海信集团曾经提出以数万欧元的价格买下“HiSense”商标,但博世-西门子却提出了几千万欧元的天价。一位博世-西门子公司的前高层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商标根本不值这个价钱。这种做法明显是不想让商标落到海信的手里,从而让海信的产品打到德国来。一些知情的华人也认为,从博世-西门子这个要价上,可以看出,该公司当初有恶意抢注的意思。•双方如今还在为是否恶意抢注而各执一词。不过海信集团产品已经因此无法进入德国。连海信公司到德国参展,也被博世-西门子反告到了法院,认为海信这种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第一节商标法概述•一、商标的概念及分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商标《示范法》中曾作出如下定义:“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使自己的商品与他人商品相区别而置于商品表面或商品包装上的标记。(本书定义)•分类:•1、按商标的结构划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组合商标•2、按商标的用途划分•营业商标:即将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或将自己的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等级商标:即在自己生产的同一品种、不同质量的产品上,分别使用不同的商标。•保证商标(证明商标)•即土特产+文化+法律保护=证明商标。•“安吉白茶”、“绍兴黄酒”、“绍兴老酒”、“余杭径山茶”、“庆元香菇”、“常山胡柚”、“新昌小京生”、“楚门文旦”、“青田石雕”、“余姚瀑布仙茗”等•高邮鸭蛋•服务商标•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3、按商标使用者划分•制造商标•销售商标•二、商标法•指调整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等活动中,在商标管理机关同商标权人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三、商标的特征•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2、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来源或服务项目,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4、商标具有竞争性。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四、商标与有关概念的区别•1.商标与商品名称•彩电海尔康佳海尔电冰箱彩电空调•2、商标与商品包装、装璜•两者的相同之处是:商标是商品包装装璜的一部份,二者同时使用于商品包装上。•区别是:商标的作用是区别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而装璜是为了美化商品,使消费者赏心悦目,给人以美的感受。•商标是由《商标法》来调整;而装璜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专利法》来调整。•3、商标与外观设计•二者都是工业产权,均给人以视觉效果。但商标只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不是商品的存在形式;而工业品外观设计是商品存在的形式。•商标是遵循《商标法》进行保护的;而工业品外观设计是遵循《专利法》进行保护的。•4、商标与企业名称•(l)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2)功能不同。商标仅区别不同的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4)专用权范围不同。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5)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6)适用法律不同。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7)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第二节注册商标的申请和审批•一、申请•1、条件•P.242—243•2、商标使用的禁止和限制•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二、商标注册的审批•1、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2、初步审定与公告•审查:•(1)形式审查——法定条件和手续•(2)实质审查——实质内容的审查•公告•颁发初步审定核准书,将商标刊登于《商标公告》上,3个月内,任何人可提出异议。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书作出裁决不服裁决15天内申请复议•3、驳回•即驳回申请•4、核准发证•取得商标权申请人不服15天内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收到通知30天内向法院起诉第三节商标权的续展、使用许可和转让•一、续展•有限期10年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有限期10再次申请为申请续展宽限期6个月否则丧失商标专用权•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适应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1、应签订许可合同•2、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互相承担义务•3、保护、尊重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许可权•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三、注册商标的转让•1、合同转让•2、继承转让第四节商标权的保护•一、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及处理•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如何判定“近似商标”?•人民法院认定商标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对比,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何谓“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关,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商品•酷孩——酷儿•护舒宝——护士宝法国鳄鱼法国拉科斯特最早使用的鳄鱼图形商标(头朝右)。该图样设计于1927年。新加坡鳄鱼在中国实际使用的商标图样(头朝左),在服装、皮革等类商品上至今未能获得商标局注册。•厨师乐——厨帅乐•“长城牌”葡萄酒——“嘉裕长城”米酒、葡萄酒•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1)指假冒或者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2)反向假冒的商品;•北京同益广告公司通过北京服装一厂所属经营部以每条188.03元的价格购买其生产的“枫叶”牌男西裤2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