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新党群发[2012]2号关于印发《2012年红谷滩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沙井街道、各管理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2012年红谷滩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有新区工委研究确定,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附件:《2012年红谷滩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二〇一二年元月十六日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中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2012年1月16日印发(共印30份)2012年红谷滩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交通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经新区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红谷滩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努力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为根本,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文明交通行动”活动的开展,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二)具体目标1.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增强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意识,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2.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3.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三、活动内容重点组织开展以下4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四、活动安排(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上交通安全课、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结合实际,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规划和施划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三)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城市行人、非机动车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四)大力营造浓厚氛围。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联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楼宇、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街道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五、具体措施1.召开“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动员大会。(由新区创建办负责)2.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互联网开辟专门的论坛,宣传交通法规和文明出行交通安全知识,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由策划传播中心负责)3.开展交通文明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由社发局牵头负责)4.开展中小学生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将交通安全内容渗透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由社发局牵头,交警大队配合)5.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交通知识的普及,细化措施,深入到企业、建筑工地、都市村庄,开展交通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由经贸局牵头负责)6.在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设立“交通事故多发地段,请谨慎驾驶”或“雨雪天气路滑,请提前减速慢行”等温馨提示牌;在各单位和社区建立“文明交通宣传橱窗”,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由创建办牵头负责)7.倡导市民在乘坐公交、购物、购买车票等活动时有序排队,组织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由党群部牵头负责)8.开展青年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活动,在街头劝导、制止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由党群部牵头负责)9.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整治,静态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整治活动。(由交警大队负责)10.开展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校车、接送幼儿车、客货运输车辆交通秩序整治。(由社发局、交警大队负责)11.开展公务车交通秩序整治,将公务车交通违法与所在单位文明单位评比挂钩。(由创建办牵头负责)12.开展机动三轮车交通秩序整治。(由交警大队负责)13.开展违章占道、乱摆摊设点、突出门店经营的整治。(由行政执法分局负责)14.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力度。同时,建立隐患道路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15.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大力推行单向交通组织,增设一批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设施,着力建设智能交通系统。(由规划分局、城管局、公安分局负责)16.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场文化宣传活动。利用歌舞、小品、有奖知识问答等形式,在广场、社区、学校、村庄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场文化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提高宣传面。(由社发局牵头负责)26.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文明交通形象大使”,出席参与各项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由创建办牵头负责)六、工作要求(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新区创建办,由创建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实施。(二)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拿出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详细分工,明确任务,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整顿活动取得实效。(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四)严格管理,依法整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标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在严格执法管理的同时,讲究方式方法,树立良好形象。(五)加强督导,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两级督查制度,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六)做好总结,推广先进。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要及时宣传推广。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七)严格考评,评先表优。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严格考评,年底进行总结考评并对考评结果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