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促进员工培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各子公司的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第三条培训的目标:以人才兴企战略为指南,紧紧围绕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目标,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服务于企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加强员工培训机制建设,落实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实现培训资源效益最大化,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第四条培训的原则: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系统性原则、制度化原则、全员性原则、多样化原则。第二章培训体系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员工培训体系由公司人事部和公司所属子公司两级培训管理机构组成。公司人事部为公司培训工作管理部门,公司所属子公司要指定部门及专人作为本单位的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及负责人。人事部负责公司整体培训工作,子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及负责人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必要时公司人事部协助完成。公司其他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负责协助人事部完成与本部门相关的培训需求调查与计划、培训项目设计、组织实施、成果转化与效果评价等工作。第六条公司人事部培训职责(一)负责公司员工培训中长期规划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2(二)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单位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三)审定各子公司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公司范围内的管理能力培训;(四)组织实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五)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助、检查、考核;(六)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及员工培训档案;(七)负责公司教育经费的审核及审批。第七条各子公司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职责(一)按照公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于每年末上报本单位下一年度培训需求;(二)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于每年第一季度末报公司人事部备案;(三)每年第一季度初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培训情况汇总后向公司人事部报备(见附表四);(三)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四)建立本单位员工培训档案;(五)向公司人事部报送相关培训报表和资料等。第八条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子公司直线经理职责(一)在日常工作中为员工提供业务技能培训,制订本部门的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并填写《年度业务技能培训计划表》(见附表二);(一)申报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二)协调员工培训与工作的时间安排;(三)跟进员工培训后的应用与改进。第三章培训需求分析与计划第九条培训需求调查公司人事部每年十一月初向公司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进行员工3培训需求调查,各部门直线经理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目标对员工的培训需求进行审核及汇总,于十一月底前报公司人事部。各子公司可参照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将需求情况汇总后报送公司人事部。第十条培训需求分析公司人事部在收集、整理、分析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目标、相关部门业绩、员工考核评定、员工职业生涯管理等确定公司培训需求。第十一条培训计划的制订公司人事部根据培训需求分析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初稿,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的部门、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培训方式、培训经费预算、培训时间等。计划初稿经各部门进一步确认后,提交公司主管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公司所属各子公司的培训计划在提交审批之前应报公司人事部,必要时公司人事部予以统筹协调。对于各类非计划内培训,参训人员须填报《培训审批表》(见附表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公司主管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组织或协助组织实施。第四章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第十二条培训内容分类公司培训包括管理能力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和其他培训(一)管理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是对管理岗位或者即将进入管理岗位的员工提供专项管理培训,帮助其提升管理理念,改善管理能力和技能。管理能力培训要该针对不同的管理岗位、管理层级,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包含不同的培训课程,力求有针对性、有系统性、有4重点地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公司人事部及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每年均应安排管理能力培训和领导力开发计划,作为本单位整体培训计划的一部分。(二)业务技能培训业务技能培训主要针对在岗员工进行业务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保证员工掌握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技术技能,提升在岗员工业务能力。业务技能培训包括岗位知识及技能专项培训和取证类培训,取证类培训包括公司内部上岗证书类培训和公司外部上岗证书类培训。岗位知识及技能专项培训由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各子公司负责,管理岗位的取证类培训由公司人事部统一负责;操作岗位及辅助岗位的取证类培训由主管部门自行负责。公司人事部负责组织公司内部上岗证书类培训,由单位内部培训师或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岗位骨干进行培训。员工培训结束后,参加相应内部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内部上岗证书。外部取证类培训需委托外部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员工培训结束后,参加规定的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取相关专业证书。公司人事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培训的继续教育、证书年检等,以保证员工岗位技能的全面性和持续性。(三)其他培训公司鼓励员工自行进行学历进修,获得证书后及时向公司人事部报备,作为员工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十三条培训方式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公司外部培训等。(一)公司内部培训公司内部培训是指由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内部组织管理的培训,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51、新员工培训:详细内容见《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2、“师带徒”培训:由一位专业水平和威望高的员工主要负责对应员工的成长;3、现场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由有关管理人员或资深技术人员在工作现场进行的培训;4、轮岗:通过在不同岗位上工作,熟悉多个岗位的技能;5、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可视为新员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6、“以会代训”:在专业技术研讨会或管理会议上由有关技术专家或管理人员进行的培训;7、专家讲座:公司邀请高、中层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就公司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专业技术等进行统一宣讲;8、其他培训方式。(二)公司外部培训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学历或学位证书培训;2、参加针对岗位的短期专业培训;3、参加有关专题研讨会、展览会;4、出国学习、考察、培训等;5、拓展培训等;6、其他培训方式。公司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接到外部培训信息后,应根据培训的相关内容经部门主管和公司相关领导研究决定后,确定参加培训人员。接受培训人员填写《培训审批表》(见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公6司主管领导同意交公司人事部,经人事部经理和公司人事部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第五章培训组织实施第十四条公司人事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本年度培训工作,公司其他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各子公司除须按计划完成相关培训外,应协助公司人事部完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第十五条年度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若需调整培训项目,应提前向公司人事部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第六章培训成果转化第十六条为提高培训效益,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人事部、受训者及其部门直线经理应努力创造机会促进培训成果转化。第十七条受训者在培训结束后,应认真对自己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寻找原因,明确要转化的培训成果,在工作中加以应用提高,并在必要时寻求部门直线经理、培训者、人事部或其他人的支持。第十八条受训者的直线经理负责监督受训者将培训成果运用于公司的日常运作中,在必要时给予指导和其他支持,并负责考核培训成果的运用效果。第七章培训效果评估第十九条公司人事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第二十条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综合鉴定,也可要求受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作风等方面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并记入培训档案。第二十一条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7量和定性评估形式。第八章受训者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二条受训者的权利(一)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视其岗位,可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培训。(二)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三)员工有对培训工作提出褒贬的权利。第二十三条受训者的义务(一)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二)受训者在参加内部和外部培训后,应以个人或团队为单位于两周内形成培训总结交给上一级主管及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上传至公司网站的培训模块内,以达到培训结果共享的目的。(三)培训结束后,员工应有意识地主动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四)培训组织部门或受训人员应在培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填写《培训情况记录表》(见附表三),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后交公司人事部备案。(五)员工有对培训工作提出改进意见的义务。(六)员工自我培训应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原则上不能影响本职职工作。第九章培训考勤管理与违规处理第二十四条员工应培养自觉学习的意识,参加培训人员应遵守公司培训出勤规定,因故无法参加的应提前向有关组织部门及单位请假,说明事由。8第二十五条公司培训执行签到制度及严格的考勤制度,参训人员必须亲自签到,作为统计出勤的依据,参训人员不允许迟到、早退或缺勤。(一)员工参加培训课程时如迟到、早退则被口头警告一次(特殊情况应向培训组织者履行口头请假手续)。(二)员工未参加培训而由其他员工代签,一经发现,则给予当事员工及代签员工各口头警告一次。(三)员工缺勤培训课程,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四)员工如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受到警告处分及以上违纪处理者,一年内取消其外训资格。(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下一年度培训资格,已经获得培训审批尚未参加培训的按作废处理:1、年度内未参加培训课时累计超过应参训课时50%的;2、在培训过程中不遵守培训纪律造成不良后果者;3、培训结束后未按照要求将培训总结交由公司人事部的。(六)员工的培训出勤情况还将与绩效挂钩。第二十六条凡举办各种培训,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第十章培训经费第二十七条培训经费应按照国家规定足额计提使用。第二十八条公司人事部每年一季度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费用预算,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经公司预算管理流程后生效。第二十九条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的程序规定(一)员工和部门在报批培训计划时,要完整说明有关培训费用及相关费用使用计划(包括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9(二)若超过审批费用额度,接受培训员工需补填《计划内培训费用超支审批表》(见附表五),经部门主管、公司人事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加盖人事部公章,按财务规定报销。(三)未经事先批准的培训费用开支,公司一律不予负担。(四)教育培训经费的报销应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第三十条公司各部门的培训费用报销须由公司人事部核定和批准后,方可交财务部门处理;项目经理部及各子公司培训费用由专人负责审核和汇总,当年培训计划结束后,年末报公司人事部备案。第三十一条由公司提供每人单次5000元(含)及以上的专项培训费,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的,在培训开始前公司可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按协议约定该员工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一般性规定如下:发展公司支付培训费用额(元/人/次)服务年限(自培训结束之日起)5000元(含)以上,10000以下服务年限为2年10000元(含)以上,20000元以下服务年限为3年20000元(含)以上,30000元以下服务年限为4年30000元(含)以上,40000元以下服务年限为5年40000元以上6年以上(在协议中另行约定)第三十二条鉴于培训内容对公司工作的重要程度不同,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部分公司认为重要的培训项目的服务年限做更有针对性的延长决定。第三十三条员工培训结束后的剩余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上述规定的服务年限的,公司可以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至服务年限结束。第三十四条违约金支付(培训费用的补偿)(一)由公司全部或部分出资参加培训的员工,因员工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的(包括要求调离公司、辞职、自动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