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一五”工业科技发展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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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十一五”工业科技发展专项规划为加快工业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工业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宁波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制定本规划。一、发展背景与现实基础(一)发展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与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上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国转移,跨国公司纷纷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中国经济多年持续高速发展,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初步成效。我国东部地区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使命,要求东部地区以科技创新来突破要素瓶颈和环境制约,由资源驱动迈向创新驱动,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迁移,以提升国家和本地区的核心竞争力。改革开放20多年来,宁波市凭借体制优势、港口优势和发展基础,工业科技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摆脱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宁波市实施了科教兴市“一号工程”,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制约工业科技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氛围,加快解决工业科技发展的各种问题,促进工业科技迅速发展,已成为宁波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二)现实基础“十五”期间,宁波市通过政策扶持、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建设科技园区等,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动了工业科技的快速发展。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宁波市对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以及发展高新技术等方面先后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如《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等,尤其是2005年《关于进一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工业科技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科研经费投入加大。“十五”期间,宁波市政府财政科技累计投入24.4亿元,年均增长30.5%;累计带动企业的科技投入120多亿元。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从1999年的2.15%增长到2005年的3.22%。5年来,为创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宁波市各级政府投入近4000万元,引导企业研发机构投入5亿元。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增强。到2005年,宁波市共引进了兵科院宁波分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等10家大院大所,建有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37家(其中省级66家,国家级3家),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7家(其中省级4家,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家、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家),科技创业中心10家(国家级2家),高等院校15所,市属科研院所15家,博士后工作站16家。这些大院大所、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等正在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基地、人才集聚基地、技术服务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到2005年,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94家,其中国家级66家,产值上亿元的企业107家。2001年到2005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从430亿元增长到了1531亿元,年均递增37.4%;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2000年的20.8%增长到2005年的约33%。宁波已初步形成了“一区多园”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格局。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取得成效。五年来,宁波市累计完成技术改造投入1300亿元,完成财政技改贴息7.5亿元,其中市本级4.3亿元,先后创建了100多家国家、省、市级CAD/CAM/CIMS应用工程示范企业,启动了国家重点成果推广计划“CAD/CIMS”项目,成为“CAD/CIMS”的试点城市。在机械、服装等传统优势行业积极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有11家企业成功入围中国信息化500强。授权专利快速增长。“十五”期间宁波市累计授权专利达到1.6万件,是“九五”的3.5倍,年均增幅19.2%,实施率达到55%以上;其中,2005年宁波市授权专利达3800件,是2000年授权专利2.4倍。科技成果不断突破。“十五”期间,宁波市累计有446项科技成果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其中省级75项;2005年,有1项科技成果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实现了国家科技进步奖零的突破。“十五”期间,宁波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共651项,其中列入国家“863计划”和“973计划”17项、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34项。科技服务得到加强。到2005年,宁波市形成了生产力促进中心、市专利事务所、市科技情报所、市技术交易中心、创新服务中心以及各级创业中心等为基础的服务社会化、功能多元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市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36家,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孵化器10个,总孵化面积20多万平方米,毕业企业86家,在孵企业568家。(三)存在的主要问题自主创新的工业科技体制还有待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宁波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机制已经起步,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尚不健全,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还未确立,科技创新还未形成“协同作战”局面。深圳市在“十五”期末,已基本形成了90%以上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研发资金来自企业,90%以上职务发明专利出自企业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宁波与之相比,差距较大。工业科技投入不足。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费支出44亿元,占其销售收入的比例仅为0.97%。5年来,宁波市政府财政科技累计投入24.4亿元,而深圳市“十五”期间财政性科技投入达82亿元,其中用于资助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资金占85%,带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400多亿元。工业科技人才缺乏。科技人才资源的供给仍不能满足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截至2005年底,全市20.59万名科技工作者近一半在事业单位工作,约三分之一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国有企业及非国有企业单位的只占12%和4.8%。而深圳市在企业从事研发、创新的科技人员已达7.85万人,达到其全市研发人员总数的90%。科技开发能力薄弱。宁波市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薄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储备不足,原始性创新的成果不多,发明专利仅占授权专利的3.9%(2005年)。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拥有专利的企业只有17%。宁波市获得国家授权专利数连续五年保持浙江省第一,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名列第五,但所获专利绝大部分为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所占比例较低,在2005年获得的3985件授权专利中发明专利只有157件,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之比较的深圳市在2005年专利授权量为8983件,其中发明专利906件,占全部授权专利的10.1%。宁波与深圳相比,差距很大。同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整体研发能力仍然薄弱,服务地方经济能力不强。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六大联动”,按照“自主创新、重点突破、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指导方针的要求,深化工业科技体制改革,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工业科技人才,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1520”工程(1个工业科技创新体系,5大高新技术群,20个重点专项),以工业科技发展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工业国际竞争力,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扶持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工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确定技术创新的方向与重点,优化配置工业科技资源。同时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对重大科技项目给予政策、资金和服务的扶持,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坚持以制度创新推进技术创新。深化工业科技体制改革,在充分发挥市场对工业科技资源配置作用的前提下,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与服务能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鼓励自主创新良好的运行机制及政策规范,充分调动科研院所、研究基地、工程技术中心和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动力,促进工业技术创新。坚持重点突破促进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宁波产业分布特点,对重点领域要重点攻关,掌握核心技术,利用技术扩散效应,带动产业链的关联技术创新,促进工业科技的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以人才聚集推动工业科技创新。吸引与培育一大批工业科技人才,形成能力、学历、职称、专业等结构合理的工业科技队伍,推动工业科技人员向企业聚集。坚持高新技术发展与改造传统技术相结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三)总体目标到2010年末,全市形成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为工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和服务的区域工业科技创新体系雏形;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增强,高新技术发展迅速,传统工业普遍得到改造提升,掌握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与医药、新能源与环境保护等五大高新技术群中部分核心技术,构筑与完善工业科技创新体系。——人才队伍。工业领域科技人才比例和结构更趋合理,工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三个产业中的比重提高到35%,科技创新领军人物比例不断提高。——经费投入。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5%,其中工业科技经费投入占75%;市、县级市以及县(区)的政府财政性科技投入占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比例分别达到6%、5%和4%,政府财政性科技投入引导带动企业科技投入比重达到1:8。——创新支撑平台。建成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0家、重点实验室4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00家,省级重点实验室8家;市级重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30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00家。——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0家,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120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0%以上,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5%。形成一批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科技服务平台。建成面向产业集群的科技服务、行业专业创新服务、公共科技基础条件等不同层次的10个重点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推进产业孵化体系建设,使在孵科技企业达到1000家,总孵化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三、发展重点“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1520”工程,以企业为主体,构建与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与医药、新能源与环境保护等5大高新技术群,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优先支持20类关键技术,确保取得重点突破,实现技术跨越。(一)构建与完善工业科技创新体系紧密结合我市工业经济的现实基础和发展需求,构建与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1、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各级政府通过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实行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改善市场环境,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支持中小企业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等各种措施,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2、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带动性强、可能实现技术跨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活动,引导企业逐步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开发、应用、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同时,扶优扶强,培育与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3、在重点企业发展壮大一批国家和省、市级工程(技术)中心根据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扶持能带动整个行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龙头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对行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促使我市龙头企业真正成为同行业的技术辐射示范企业。同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组建研究开发院,从事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公共技术的研究。4、重点建设吸引龙头企业研发机构集聚的市研发园区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建设研发园区,努力把研发园区建设成为科研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利于吸引各类高水平研发机构和人才的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在研发园区聚集一批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和科技人才,使之成为我市行业龙头企业与重点企业的科技创新聚集区域,产生技术溢出的社会效益,带动中小企业研发能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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