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登记与病因追踪制度。一、因病缺勤与病因追踪领导小组组长:陈东水副组长:郑业宽成员:于金娥、李爱珍、张燕、司甲宁、陶善广、李爱华、张秀梅、宋锦锦、于志明、谭浩、李进荣、邵辉、杨银颖、徐金英、刘皓二、具体工作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3、学校疫情部门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5、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7、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禹城市教体局和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