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6453.4-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基本信息【英文名称】Comprehensivecontrolofsoilandwaterconservation―Technicalspecification―Smallengineeringofstore,drainageanddrawwater【标准状态】现行【全文语种】中文简体【发布日期】1996/6/25【实施日期】2009/2/1【修订日期】2008/11/14【中国标准分类号】B11【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关联标准【代替标准】GB/T16453.4-1996【被代替标准】暂无【引用标准】GB/T16453.1-2008,GB/T16453.3,GB50400,SL267适用范围&文摘1.1GB/T16453的本部分规定了坡面小型蓄排工程、路旁沟底小型蓄引工程和引洪漫地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的技术要求。br/1.2本部分适用范围br/1.2.1路旁沟底小型蓄引工程包括水窑(旱井)、涝池以及山丘间泉水利用等路旁、沟底小型蓄引工程等类型,适用于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南方局部有干旱、半干旱现象的地区,也可以参照使用。br/1.2.2引洪漫地工程指水土流失地区在暴雨期间引用坡面、道路、沟壑与河流的洪水、淤漫耕地或荒滩的工程,适用于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南方干旱、半干旱的局部地区也可参照使用。br/1.2.3小型蓄排引水工程的建设除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