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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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2第一节概述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2、计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3、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管理办法3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特点1.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管理办法3.计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较为复杂4第二节基本要素•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1、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52、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个人所得税法》。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6非居民企业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所得税税率(一)基本税率:25%(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20%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7(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15%(四)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税率为20%,但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四、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一)纳税地点81、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3、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9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所得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年度亏损,指税法亏损10一、收入总额(一)收入确定的基本规定收入的确认应满足下列条件:企业获得已实现或潜在经济利益的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合理地计量。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11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12(二)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13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减计收入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14(四)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二、准予扣除支出金额的确定(一)扣除支出应遵循的原则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15(二)准予扣除支出的基本范围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3、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16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5、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17(三)准予扣除支出的具体范围和标准1、公益、救济性捐赠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8例:某企业20XX年度营业外支出中捐赠支出85万元,其中:30万元是通过中国希望工程基金会向失学儿童提供的捐赠;30万元是通过XX省民政厅向某贫困地区进行的捐赠;25万元是该纳税人向某中学进行的捐赠。该企业当年实现利润总额为8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19【例7-1】某企业20×8年全年取得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2800万元,营业外支出35万元,其中,通过希望工程基金委员会向某希望小学捐款20万元,直接向某困难地区捐赠15万元。请计算确定捐赠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以及该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20解:①会计利润=3000-2800-35=165(万元)②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65×12%=19.8(万元)实际捐赠2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因此超支部分20-19.8=0.2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2万元。③直接捐赠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④应纳税所得额=165+0.2+15=180.2(万元)⑤应纳所得税额=180.2×25%=45.05(万元)212、工资及附加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2•3、五费一金•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4、借款利息支出•(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23(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3)汇兑损失。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准予扣除。24•例:某企业2XX8年“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13万元共两笔利息费用:一笔是向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借款金额1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另一笔是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集资借款的利息支出8万元,集资金额64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假定该企业当年利润总额为900万元。255、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例:某企业2XX8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当年支出业务招待费20万元。假设当年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26•6、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例:某企业20X6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当年发生广告费300万元。20X7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当年发生广告费350万元。假定该企业20X7年利润总额为900万元。277、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8、租金9、管理费2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2910、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30例:某工业企业2XX8年发生技术开发费1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3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的70万元,该项无形资产有效期10年。该企业当年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假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31(3)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例:A创投企业2XX6年7月1日,以100万元投资于甲小型高新技术企业。2XX8年A企业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32三、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非公益性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33(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四、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即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一)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的条件2、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34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354、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固定资产应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也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所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36•(二)生物资产•1、定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2、生物资产的计税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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