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传染病防治法培训-陆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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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LawonthePreventionandControlofInfectiousDiseases陆世军2012-3-15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传染病的概念:传染病是由病源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一类疾病,它可以在人间、动物间或人与动物间传播。(一)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传染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过程1950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发动秋季种痘的指示》1955年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了《传染病管理办法》1978年修订为《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二)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过程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91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二)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过程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三)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四)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甲类传染病的病种:(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的病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的病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二、传染病预防的法律规定(一)传染病预防的措施1、开展卫生宣传教育2、消除各种传染病传播媒介3、加强管理和改善公共卫生状况4、做好计划免疫工作传染病预防的措施5、严格遵守各项卫生制度(1)健康检查制度(2)消毒管理制度(3)菌种、毒种管理制度传染病预防的措施6、做好专业人员的防护和医疗保健7、自然疫源地建设项目的卫生调查8、充分发挥预防保健组织作用(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1、疫情报告人义务报告人:城乡居民、机构团体、车站、码头、机场、饭店职工及其他人员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2、疫情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报告时限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6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报告时限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3、疫情的通报和公布《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开疫情,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三、传染病控制的法律规定定义:是指当传染病发生或暴发、流行时,为了阻止传染病的扩散和蔓延而采取的措施(一)一般性控制措施1、隔离治疗2、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3、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4、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二)紧急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停课;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4、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三)疫区封锁疫区概念:疫区是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或者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传播时可能波及的地区。疫区封锁1、《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2、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四、传染病防治监督的法律规定(一)传染病监督机关及其职责1、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机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如铁路、交通部门)卫生主管机构2、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机关的其职责(1)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2)责令被检查单位或个人限期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3)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二)传染病管理监督员及其职责1、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设立各级各类卫生监督机构设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由合格的卫生专业人员担任,由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证件2、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职责(1)检查、监督、指导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2)进行现场调查,并写出书面报告;(3)对违法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建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职责(4)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任务;(5)及时提出预防、控制传染病措施的建议;(三)传染病管理检查员及职责1、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的设立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设立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由本单位推荐2、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的职责(1)宣传本法并检查本单位和责任地段内本法的执法情况;(2)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的职责(3)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改进工作的意见;(4)定期汇报工作。五、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行政处罚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行政处罚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本法提出的其他预防、控制措施的2、行政处分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情节轻微的行政处分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监督管理的人员和政府有关主管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传拖或者流行的(二)刑事责任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刑事责任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刑事责任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本法提出的其他预防、控制措施的有以上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刑事责任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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