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工作流程招聘是用人部门、分支公司提出申请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出增编要求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制定员工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接受推荐应聘者填写工作申请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学历、履历、户口、外表)对资格合格者进行初试初试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签署录用意见录用人员表格存至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并由其进行外调并通知报到时间。招聘结果报总经理开始试工(15天)信件回复未录用人员(含外调政审有问题人员)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多次面试外调政审否是否增编是否试工通知新员工参加入职培训进行集中的岗前入职培训开具试工培训单,并通知具体试工部门、分支公司。15天后,新员工到人力资源中心参加岗前培训考试。试工单位根据岗位,安排新员工上岗并进行培训及考核。试工单位将15天的考核单传至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考核意见和考试成绩,安排新员工正式上岗。安排补考或根据情况不予录用审核试工和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不合格介绍公司概况,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上岗试用期考核、转正试工考核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到新员工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出具相关资料并填写员工履历表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开具派遣单,并通知派遣所到单位。签定试用期劳动合同领取胸卡、员工手册、并领取工服。新员工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交纳置装费,并在一星期后换取收据由用人单位(各部门、各分支公司)安排员工开始试用期并进行考核。交1寸照片3张,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健康证原件。延长试用期满考勤管理员工试用期开始,试用时间是3个月试用单位出具新员工考核表员工提出辞职,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指定老员工辅导并考核用工单位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按月进行阶段考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转正考试,并出具考核意见试用期到,员工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员工考核未达到标准终止试用合同总经理签发的转正通知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最长1个月)合格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并退还置装费,交纳商业保险金。终止试用办理离职手续办理养老保险通知本人及所在部门、分支公司重新做试用考核工资管理办公大楼工作的员工每日到岗打卡分支公司办公室专人统计分支公司员工考勤分支公司办公室人员进行考勤卡抽查审核前台进行考勤卡抽查审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统计员工考勤分支公司员工每日到岗打卡每月月底由办公室考勤负责人对考勤进行汇总并由分支公司经理审核签字每月31日前将考勤原件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虚假情况进行处罚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交来的考勤表进行审核,并抽查核对打卡记录。根据考勤制作工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所有考勤表和考勤卡存档内部调动依据考勤制度核算员工工资佛山公司和公司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进行核算各分支公司由办公室安排指定人员进行核算工资单一份交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一份返还给各分支公司,一份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存档,以备员工核对。统一交至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由薪酬专员对已完成的工资表进行审核,并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主任签字。交至总经理审核并签字各分支公司根据财务管理中心签发的分支公司提款审批单,提款发放。由财务管理中心下发发放工资指令佛山公司和公司总部将由财务管理中心提款,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发放或直接拨发到员工银行账内核发中如有问题由各部门、各分支公司负责人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查询并负责向员工解释离职员工个人申请调岗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签署内部调动意见并开具调令因工作需要员工调换部门由所在单位填写调动申请表并出具调动意见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并正式签发任命决定员工按期办理交接手续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协调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提出意见员工到新岗位报到请假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申请退回,员工应继续在公司工作或视具体情况做内部调动部门、分支公司负责人审批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并签署意见。持未结工资单和其他公司单据到财务管理中心领取工资和其他款项按旷工予以开除离职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30天后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分支公司办公室领未结工资单。归还工服、胸卡和其他领用物品员工正式离职批准不批准未经批准离岗主管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档案管理员工填写请假单超过单位负责人批假权限的请假申请提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并报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请假单汇总做工资时与考勤核对并存档员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超时休假,所在单位需立即通告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按批假权限由单位负责人决定或签署意见上报每月1日、15日各部门、各分支公司按考勤制度扣减员工缺勤工资和奖金将处理决定通知所在单位和员工本人培训计划制定建立档案目录明细,分类管理试用期转正员工要在每月30日前归入正式员工挂劳柜中,按姓氏存放。按类别编目、统计分别保管正式员工类、试用期员工类、外聘类外聘类员工按所在部门区别存放月底对各类人员档案存放做工作总结,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员工档案按上岗期存放查档、借档需有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办理查、借手续,经办人签名备案,按期限归还。培训课程设计查阅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及意见反馈对各单位进行调研并听取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做总结预算报告上报主管总经理制定培训纲要上报培训计划并附实施说明根据领导的意见对计划、预算进行修改和补充制定培训费用的预算报告听取领导对本年度培训策略及计划的要求经审批后,按计划执行培训课程准备对上一年度的培训结果和新的培训需求等进行调研了解本年度的经营发展目标对各单位进行调研,了解需求统计人员的基本素质比例进行课程设计(包括课时安排与授课人员等等)对培训需求进行评估(可能性、发展性、实用性)对课程费用预算报主管总经理审批批准不批准重新按流程设计课程岗前培训下发培训通知准备培训教案、培训资料、培训设备及培训场地与授课人交流进行签到,落实出勤确认培训人数做培训效果调研并进行评估提前半小时到达培训地点落实、检查培训课程反馈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供新员工名单所有新员工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准备培训资料:教材、笔和记录纸、考试题。通知授课人及相关部门配合填写培训记录按新员工岗前培训课程大纲进行培训对培训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培训人数、岗位、培训科目、培训时间、地点。进行新员工岗前培训外聘员工的进入培训课结束前发培训课程反馈表讲解填表的重要性及填写方法仔细阅读反馈表对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反馈表对意见进行归类,并组织授课人共同讨论将课程反馈表存档修改培训计划及教案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社会保险缴纳各部门、各分支公司根据需求进行招聘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填写外聘人员申请表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补全所需手续不予录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验外聘人员申请表、身份证原件等退回,不予录用参加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交纳建档费、服装胸卡费、培训费培训考核发合格证,上岗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第四部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主要规章制度统计参保人员名单交由财务管理中心进行确认公司缴纳金额,并入帐、转帐按规定核算员工社会保险的缴纳金额重新提供原单位有社会保险的,由原社保中心开具社会保险转移单原单位无社会保险的,由档案所在地开具证明无须上社会保险的出具书面说明参统人员的资格认证(身份证姓名、号码、上缴年限等)制作社会保险单入各员工的社会保险基金帐户5日前交至社保中心重新修改确认1、人事管理的原则1.1因工设岗,以岗定员,精简高效,以德为本,唯才是举。1.2公正、公平、公开地对待每位员工,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3使全体员工树立集体荣誉感,企业自豪感和主人翁态度感。1.4为全体员工提供晋升机会,给予合理的工资福利,委以适当的权利。2、招聘录用制度2.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支公司的用人需求和所缺岗位任职标准起草招聘启事,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与营销策划中心联系刊登招聘广告,或在利用公司的有线电视网络明示招聘广告,然后对应聘资料进行初选,并负责做好招聘准备工作。2.2通知应聘人员带齐各种证件复印件,参加初试并填写“工作申请表”。应注明初试意见。2.3初试合格人员通知其参加复试。2.4对复试合格人员,通知其参加新员工岗前培训。2.5所有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将开始试工期,试工期间每人每天发放20元午餐费和交通费。2.6所有新员工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2.7试工完毕的员工将在正式上岗前将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外调资料、员工誓约书和新员工实习情况反馈表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2.8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根据外调资料对其进行外调。2.9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对外调结果进行总结,并将其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主任和用人单位负责人。2.10员工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详实、准确,如在外调过程中和资料审查过程中发现情况有虚假成分,公司将不予录用或终止试用期。2.11如员工上岗时有特殊情况而无法提供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外调资料时,应提前说明原因。2.12通过试工期后,经试工单位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批准后,交纳置装费,并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填发的“派遣单”到用人单位报到,开始3个月的试用期。2.13试用期满,员工个人写转正申请,上交部门或分支公司负责人,并由试用单位出具“新员工考核表”,送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2.14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经过转正考试后,依据考核意见,报总经理。符合转正条件的可按时转为正式员工,不符合条件的将延期转正或终止试用期。3、新员工上岗制度3.1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支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用人制度。各部门或各分支公司需要增加编制人员时,必须由负责人提前3天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递交“人员需求表”,需求表的内容包括:补充理由、数额、学历要求、岗位等。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先行在公司内部调配,如无法调配再考虑外招。需增编的人员需上报总经理审批。3.2所有新员工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录用上岗,主管以上职位需要经总经理批准。3.3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按公司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即: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向用人单位填发派遣单或调令,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照通知书上所确定的岗位进行安排。如有需要重新安排岗位的需求,需通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4、临时工制度4.1公司除特殊期间和特殊岗位外,原则上不招用临时工,各部门和各分支公司如需招用临时工,必须先将所需人数、岗位及条件上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4.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根据岗位情况和所需条件对临时工进行面试,报请主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4.3临时工面试需填写“临时工工作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外省市人员需提供务工证和暂住证复印件)。4.4临时工和正式员工一样要服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4.5临时工要签定《临时工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至少为1年,期满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合同。4.6根据需要和表现可以解雇或辞职,公司不负担临时工的社会保险的缴纳。4.7临时工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应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离职手续。4.8临时工上岗前应交纳置装费。5、员工内部调动与离职制度5.1员工因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申请在本部门、分支公司内调换岗位的,由所在部门或分支公司经理决定,并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进行协调,履行“内部员工调动工作物品交接”手续。各部门或分支公司需增减或跨部门调动员工时,应由部门或分支公司负责人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过研究后,报主管副总批准后实施。5.2员工申请辞职或调动工作5.2.1一般员工需提前15天,部门负责人级别及以上人员需提前30天提出书面报告申请。5.2.2经本部门或分支公司的负责人同意后,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5.2.3经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至人力资源管理中心。5.2.4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副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以上员工需要总经理审批。5.2.5辞职或调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监守岗位,正常上班。若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5.3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5.3.1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必须以制度为依据,由所在部门或分支公司以书面形式将处理意见上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5.3.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经过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主管级别以上员工报总经理审批。5.4调出、辞退的交接手续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