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厂招标项目(招标编号:_________)的公开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为规范支出,节约经费,提高定点印刷厂的印刷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53号)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厂。乙方可以承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人民团体,以下称用户)的信封(或公文用纸、内部文件和资料汇编、培训材料、报表票据、证书等)印制及相关服务。第二条乙方承接用户的印刷业务时,应按乙方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表一承诺的价格优惠率收取费用。各种印刷品价格的确定参照《开标一览表》中表二的投标报价(见合同附件一)。乙方承诺的价格优惠率:信封:_________%(或公文用纸、内部文件和资料汇编、培训材料、报表票据、证书等:_________%)第三条办理印刷业务程序1、用户可以自行选择乙方为承印单位。2、乙方根据用户的印刷要求提出报价,经用户确认后,乙方与用户签订印刷合同(格式见合同附件二)。印刷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具有押金性质的任何费用。3、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安排印刷。印刷品排版完毕后,乙方必须将版样送交用户校对确认,用户校对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开机印刷。4、印刷成品经用户验收、签字确认后,乙方与用户办理结算手续。第四条费用结算方式乙方根据承接的印刷业务,为用户开具由甲方统一印制的《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品验收单》(以下简称《验收单》,见合同附件三)。用户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第五条验收标准印刷品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用户要求,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确,尺寸划一,装订整齐,包装结实,标签准确。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2、有权对印刷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4、受理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5、甲方对用户印刷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名录》,作为本合同附件(见合同附件五)。乙方据此认定甲方印刷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名录》内容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定点印刷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印刷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印刷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印刷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3、对印刷经费未落实或印刷经费不足的印刷业务,有权拒绝承印。4、遇有国家有关部门调价,可按其规定进行调整并报甲方,但优惠承诺不变。二、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印刷业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1年第315号令),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印刷质量,按照印刷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印刷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所有印刷品的内容,都要给予保密,对印刷的所有工序指定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印刷内容不外传,印刷文件不带出厂外。印刷完成后,对所有工序中有可能泄密的各种材料要及时当用户面销毁,并对储存在电脑里的文件进行永久删除。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5、当用户有印刷需求时,到达用户现场时间不超过4小时。6、对中央国家机关的印刷品做到优先排版制版,优先印刷,优先装订,优先免费送货。7、原则上按国家统一的公文格式和标准印刷,若用户有特殊印刷要求,应积极配合,满足用户需求。8、加强对接单、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包装、运输、验收及存放的全程管理,做到每个环节不出差错,确保错漏率为零。9、对已制版印刷的菲林和PS版要妥善保管,第二次同一印刷项目不得收取制版费。不允许使用再生PS版。10、妥善保管印刷合同、验收单及相关资料,以备查验。11、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搞好定点印刷服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12、建立定点印刷档案,并在每季度结束前5日内向甲方报送《验收单》和《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业务季度报表》(见合同附件四)。第八条违约责任一、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印刷合同规定的印刷项目和期限完成印刷。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印刷合同规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二、因印刷质量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印刷品丢失、泄密等事故,甲方或用户将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四、乙方接受用户印刷委托后,不得转厂印刷。否则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予以处罚。第九条监督管理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今后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定点印刷厂投标时的评标依据。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给与通报表扬或扣分处理。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甲方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的三分之一,当得分为零时,甲方将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定点印刷厂资格。二、乙方做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通报表扬:1、本合同有效期内没有被处罚扣分的;2、经调查,用户满意率达到95%以上的。三、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l、乙方每被用户有效投诉一次,扣l分;2、在甲方组织的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扣1分;3、交付印刷品返工两次以上的,扣1分。4、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印刷业务的,扣1分。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印刷业务两次以上的;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积分为零的;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印刷行业经营资格的;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印刷厂定点资格的。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定点印刷厂,除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外,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厂招投标活动。第十条合同的修正和终止l、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2、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4、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中央国家机关提供印刷服务的;(2)乙方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印刷需要的;(3)乙方发生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中各种行为的。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如乙方与用户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05年8月31日止。第十三条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四条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略)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