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中共秦皇岛市委教育工委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试行)》(秦教工[2016]13号)有关规定;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承诺人:单位盖章:二0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