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导则(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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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名称版本最新的版本号可在国家标准查询网校对见众智建筑资源软件1通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作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13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01版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J08-55-2006)2分类专业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建筑规范(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GB50368-2005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GB50067-2014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198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总体环境设计有规范,无编号3制图规范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4分项技术规范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20345-2012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20345-201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注意外墙砖)第六号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4-1地基与基础4-2主体结构4-3建筑装饰装修4-4建筑屋面4-5建筑环境4-6建筑设备4-7其它5节能专业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重庆为夏热冬冷地区)GB50189-201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007;=%24Token%24&First=First相关图集(见公共盘国标规范及图集)12J926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计规范GB_50763—20122015.5.1实施新防火规范及图示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待更新)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设计深度图09J801_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高清)09J802_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初步设计深度图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报批稿0302改GB_50096-2011_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最新住宅设计规范-2012讲座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2015新规解读JGJ_48-2014_商店建筑设计规范04J923-1老年人居住建筑GB/T50001-2010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01J304楼地面建筑构造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3J40402J401钢梯【含03年修改】GB50033-201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23-2010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目录市设计院规范目录图片05SG343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05J910-1(GJBT-883)钢结构住宅(一)03J930-1_住宅建筑构造02J301地下建筑防水构造关于结构超限(细腰结构)西南11J302_地下建筑防水构造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八号)轻钢龙骨石膏板09J602-2彩色涂层钢板门窗08J931(GJBT-1041)建筑隔声与吸声构造(精简版)07J501-1钢雨蓬(一)玻璃面板07J103-8双层幕墙07J205_玻璃采光顶06J505-1外墙外装修(一)06J403-1(楼梯栏杆栏板)01J304楼地面建筑构造05J624-1《百叶窗(一)》05J927-1汽车库(坡道式)建筑构造05J621-1天窗04CJ01-2变形缝构造2(完整篇04CJ01-1变形缝构造03J601-2(GJBT-638)木门窗(部品集成式)03J502-1~3+内装修(2003年合订本03J103-2~7建筑幕墙西南11J516室外装修西南11J515-室内装修西南11J514-隔断07J916-1住宅排气道(一)西南04J611(常用木门)14J924木结构建筑西南04J517(厨房、卫生间、浴室)西南04J513(花格、花墙)西南04J412(阳台、外廊、楼梯栏杆)西南04J312(楼地面、油漆、刷浆)西南11J合订本(墙;刚性、柔性防水隔热屋面;坡屋面;地下建筑防水构造;楼地面;阳台、外廊、楼梯栏杆)09J202-1坡屋面建筑构造(一)GB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99J201-1_001(平屋面构造一)03J203平屋面改坡屋面建筑构造03J201-2平屋面建筑构造(二)西南03J201-1(刚性、卷材、涂膜)西南03J201-2(瓦屋面)西南03J201-3(金属夹芯板、金属压型板、采光玻璃屋面)02S701砖砌化粪池标准图集04J008挡土墙室外工程12J00304J012-3环境景观-亭、廊、架西南11j812室外附属工程图集12J912-2常用设备用房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图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结构含钢量影响因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灭火器设置规范10J908-5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与安装07J920城市独立式公共厕所06J908-6-太阳能热水器选用与安装DBJ50T-15-2012_全轻混凝土建筑地面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二氧化硅微粉真空隔热板保温板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复合酚醛泡沫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1)难燃型挤塑聚苯板建筑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岩棉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用技术规程》DBJXX-XXX-2011(征求意见稿)西南05j103挤塑聚苯板保温构造图集10J121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10CJ16_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温系统建筑构造07J107夹心保温墙建筑构造11J122外墙内保温建筑构造06J908-7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DBJ50T_141-2012岩棉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5-2012_全轻混凝土建筑地面保温工程技术规程西南11J合订本(墙;刚性、柔性防水隔热屋面;坡屋面;地下建筑防水构造;楼地面;阳台、外廊、楼梯栏杆)总图控制要素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各类控制线(保护线,建筑控制线等)(施工图阶段)用地红线还须表达转折点的坐标在非技术规范的基础上还须核查居住区公共设施控制指标建筑表达新建地上建筑物:角点轴线号及坐标,建筑物和相邻建筑物的距离消防控制室,物管用房,社区用房,垃圾存放点的位置标注基地和城市道路的接口宽度数量及位置建筑间距满足日照间距和防火间距,特别注意相邻平面的窗口防火间距4米。新建地下建筑物:轮廓线,层数,和用地红线的相对关系,汽车库出入口距城市干道红线70米。环境表达原始地形图,地面停车场,停车位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位置,宽度,高度,转弯半径等)另: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为120米,消火栓是为消防车服务的,规范规定消火栓离消防车不超2米,即消防车道距最远的建筑不超120米。消防扑救面的设置要求。室外运动场地布置要求?室外综合管网图,化粪池位置。车道,人行道宽度及坡度道路边缘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必须有指北针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道设置指标数据说明注意规范是否过期,规划和消防批文编号。制度规范出图比例总图(消防)贵州总图还需要补一张日照总图。贵州也有坡规消防控制室,物管用房,社区用房,垃圾存放点的位置标注建筑间距满足日照间距和防火间距,特别注意相邻平面的窗口防火间距4米。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位置,宽度,高度,转弯半径等)另: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为120米,消火栓是为消防车服务的,规范规定消火栓离消防车不超2米,即消防车道距最远的建筑不超120米。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位置,宽度,高度,转弯半径等)另: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为120米,消火栓是为消防车服务的,规范规定消火栓离消防车不超2米,即消防车道距最远的建筑不超120米。3.2.1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3.2.1的规定。3.5.2设置电梯的民用建筑的公共交通部位应设无障碍设施。4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4.1.2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接。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m2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7m,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4.1.5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2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    3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    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5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4.2.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    ——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    ——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4.2.2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1)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        2)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        3)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        4)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    2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4.2.3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5场地设计5.2.2建筑基地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路不应小于7m;    2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0m;    3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    4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消防车道路应按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要求设置。5.2.4建筑基地内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7.50m;    2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垂直时,出入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7.50m安全距离;3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7.50m长的缓冲车道汇入基地道路。5.3.1建筑基地地面和道路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2%,地面坡度大于8%时宜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    2基地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8%,其坡长不应大于200m,在个别路段可不大于11%,其坡长不应大于8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5%,其坡长不应大于600m;横坡应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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