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三峡百宝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办法(奖惩制度)1、适用范围:1.1本制度适用于宜昌三峡百宝寨项目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1.2工程建设奖惩管理制度在施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条款的按合同执行,除此之外的按本管理制度条款执行。1.3为保证本工程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确保本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实现双方共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管理职能:2.1宜昌三峡百宝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主要管理部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各项制度要求的,有权提出考核意见,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执行。2.2项目监理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合同和本办法的要求提出奖惩意见,有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执行。3、管理内容及要求:3.1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问题考核额度的大小,仅依据问题发生时的类别和造成的影响来定性,而不论该问题最终造成的经济损失价值(但给建设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万元以上的不在此列)。其考核是“一起”“一例”事件为计算单位。3.2本考核办法分为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几个方面进行考核。3.3施工进度问题的考核,按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进度分析例会或有关会议纪要决定为准。3.4施工质量问题的考核,按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日常质量事故及质量分析例会或有关会议纪要决定为准。3.5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按《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责任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决定为准。3.6考核管理3.6.1单位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该按《单位工程开、停复工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开工前报审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违反者规定考核5000元/起。开工报告批准后,凡因主观原因未按时开工者,考核1000元/天。3.6.2经周例会或有关专题会议纪要协商确定的重要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无故拖延应予考核200~500元/天,提前完成应予考核奖励200~500元/天。3.6.3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发现一例,考核2000元。3.6.4土方堆取应提前申报,不按时提交土方堆取申请,乱堆取土方者,考核1000元/起。3.6.5施工现场打架,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起,责任者承担一切损失费用。对于项目全过程无安全事故及打架闹事单位将来5000元。3.6.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周例会、安全、质量、进度例会等各种会议,迟到考核200~500元/次,早退考场300元/次,缺席考核500元/次。3.6.7图纸未经会审批准,擅自施工者,考核1000元/起。3.6.8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擅自修改设计,考核2000元/起。3.6.9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擅自或强行隐蔽,处责令重新返工外,考核5000元/起。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对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经研讨通过后,奖励1000元。3.6.10野蛮施工造成后果者,视具体情况考核2000~5000元/起。3.6.11项目监理部组织现场检查提出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考核1000元/项。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顺利通过工程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验收,给予奖励1000元。3.6.12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部验收即进入下一道工序,考核1000元。3.6.13致使、纵容、放任偷工减料的,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00元。4、过程控制及方法:4.1考核有项目监理部以书面的考核通知单发出。监理未进行考核的,由建设单位为书面的考核通知单形式对参建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对监理部连带考核10%。4.2考核款有建设单位有关部门统一管理,现金考核交财务部,核减合同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