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变迁与中国现代化进程制度变迁与中国现代化进程浙江行政学院副研究员何显明,浙江大学哲学社会学系揭艾花【内容提要】社会制度是现代化变革的关键性因素。对于后发国家来说,由于追赶发展的压力异常沉重,而技术、知识及人力资本等现代化动力因素又难以在短期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度因素的重要性尤为突出。从根本上讲,一个半世纪的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核心问题,就是建立同现代化相适宜的社会制度框架问题,而制度变革的成效往往直接决定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兴衰成败。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第一次在建设性意义上实现了制度变革的结构性突破,建构形成了容纳和支撑现代化变革的强有力的权威体系以及实施大规模现代化建设的体制与组织架构。而改革开放20年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则表明中国在此基础上初步建构形成了一个有效的社会激励结构,打破了现代化建设动力长期不足的僵滞局面。社会制度结构及其功能的革命性变迁,既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现代文明滥觞及其在全球范围扩张的重要根源。以形式合理性为圭臬的现代性社会制度,为分工条件下的人类社会合作提供了稳定和可预期的规范秩序,提供了一2种相互交流、合作的机制,并使这种分工合作的范围不断得以扩展,使人们创造的文明成果得以为全人类所共享,从而极大地加快了人类社会进步的步伐。与此同时,理性化、功利化的现代社会制度所构建的社会激励结构,极大地调动了每一社会个体从事社会生产实践,尤其是创造性实践的积极性,使得现代社会的发展充溢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内在活力。现代化的历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社会制度创新不断激发和调动技术创新、思维创新,不断激发社会创造性活力,进而促进人类整个生存方式和生存世界日新月异变更的过程。本文试从制度变迁的社会绩效角度,检视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国现代化九死一生的坎坷历程及其社会制度根源。一、社会制度的结构性变迁与工业文明的滥觞及其在全球范围的扩张社会制度是制约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关键性因素。在一定的技术和社会条件下,制度的改进与创新,往往可以在短期内极大地改变社会的面貌。就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思维创新三者关系而言,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与思维创新的重要前提条件,制度创新构成了技术创新与思维创新的社会动力保障。技术创新不是制度创新的简单派生物,但技术创新只有在相应的制度体系的依托和支撑下,才能真正转变成为变革社会的现实力量,而不至于沦为与社会生活实践无涉的“奇技淫巧”。同样,先知先觉者所取得的思维创新成果,也只有获得制度条件的支持,落实为现实的社会制度安排,3才能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才能融入公众现实的生活实践。在一定意义上说,一部文明史,就是一部社会制度的变迁史。社会制度的每一次有效的变革与创新,都会给人类社会带来新的文明成果。人类文明进步与发展的每一次质的飞跃,无不都以社会制度结构的革命性突破为前提。现代工业文明的滥觞及其在全球范围的迅速扩张,其最直接的社会动力正在于社会制度的结构性变迁。马克思的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理论,韦伯“理性化”视野中的权威类型学说,哈耶克的“扩展秩序”理论,伯尔曼和泰格独特的法律变迁学说,以及现代制度经济学理论,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现代文明滥觞的社会制度根源作了深入的探讨。制度因素作为现代文明关键性的内生变量的作用,得到了日益广泛的认同。毫无疑问,西欧社会之所以成为现代化的发源地,之所以能形塑出一种独特的具有无限扩张潜能的文明形态,是众多因素历史耦合的产物。知识的积累、技术的创新、外部环境的变更,甚至某些偶然性的历史机缘,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社会制度变迁将社会各领域的变革以及各种历史性机缘整合为一种变更整个社会生活的现实力量,16世纪以来西欧社会逐步积累起来的新的文明因素,就很难凝聚成为一种崭新的文明形态。如果没有相应的新的社会制度框架将新的文明成果有效地巩固起来,并为之提供有效的社会激励结构的支撑,西欧社会在16世纪以来所发生的变化4及其取得的成果,更不可能扩张成为一种普适性的现代文明。更进一步说,16世纪以来西欧社会各个领域发生的各种变革,如技术的创新、知识的增长、经济的发展等等,本身无不都与社会制度变迁所提供的激励与导向作用有密切的关系。可以说,现代工业文明之所以产生,首先正是由于人类社会制度结构的演变发生了历史性的大突破。首先,就人类行为的动力机制而言,16世纪以来的一系列有关财产和权利的制度创新,为人类从事生产实践,尤其是创新性实践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强大动力。荷兰、英国之所以能率先步入现代文明,同它们在与产权制度相关的一系列制度上的进化有密切的关系。道格拉斯·诺斯指出:“在这两个国家,持久的经济增长都起因于一种适宜所有权演进的环境,这种环境促进了从继承权完全无限制的土地所有制、自由劳动力、保护私有财产、专利法和其它对知识财产所有制的鼓励措施,直到一套在减少产品和资本市场缺限的制度安排。”(注:道格拉斯·C·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19页。)这一系列法律化的制度安排的出现,将从事生产实践,尤其是创造性实践同个人利益最直接了当地联系了起来,有力地激发了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为经济增长与技术进步提供了强大动力,为技术革命与产业革命创造了有利的社会制度条件。社会制度既表现为强制性的约束机制,又表现为诱致性的激励机制。5现代社会逐步建立的明晰的产权制度,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与社会自由流动的社会制度安排,以及广泛运用市场机制来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体制,奖励创造发明的专利制度等等,都极大地强化了社会制度的激励功能,建立起了有效的社会激励结构。通过释放和调动人们追逐财富的欲望,现代社会汇聚形成了以往任何时代都不曾有过的努力创造社会财富的巨大洪流。恩格斯曾经说过:“鄙俗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的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动作用的灵魂;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的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7页。)但是只有到了现代社会,追逐财富的行为才真正得到了社会制度的正当性确认和有效的保护,并因此而为社会财富创造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强劲动力(尽管这种动力可能是以“恶”的形式出现的,意味着人的其他一切秉赋的损害),使现代社会的经济增长产生了质的突破,即第一次实现了在人口增长的同时保持社会生活水平的持续性提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增长”。其次,随着知识的增长和人类理性的进步,文明社会的制度安排发生了“驱除巫魅”的理性化演进。从法理型权威的确立,到高效率的现代文官制度的建构;从形式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备,到资本主义经济组织的建立与完善,文明社会逐步形成了一种理性化、规范化、6法律化的制度秩序。这种制度秩序的形成,极大地促进了“从身份到契约”的社会转型,降低了社会行为的不可预测性,为实现日益扩大的社会分工与合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通过设立行为边界,建立相应的酬赏——惩戒机制,为行为主体提供一整套借以预测行为过程和结果的信息,最大限度减少社会行为过程的不确定因素,从而为日益广泛的社会分工合作创造有利的条件。现代社会制度的精细化、规范化与法律化程度,是传统社会难以望其项背的。社会制度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过程,是一个日益规范化、形式化、精细化、理性化、法律化的过程。这一变迁过程,有力地消除了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因意识形态信仰、历史传统、文化习俗等等的差异而形成的隔阂,使人类社会的分工合作,不断突破了地域上的限制,有效地适应了商品经济无限扩展的内在潜能,为有限的区域市场扩展为全国统一市场,直至世界统一市场提供了可能。正如布罗代尔所指出的:“不听任何人指挥的市场是整个经济的动力装置。欧洲的发展,甚至世界的发展,无非是市场经济发展,市场经济不断扩大自己的领域,把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的远近贸易纳入理性秩序,而所有这些贸易加在一起就趋向于创造一个有整体性的世界。”(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2卷,第227页。)而市场经济的本质,不是交易的场所,甚至不7是交易行为本身,“市场的要素是秩序、可预测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一个有序的关系集”。(注:丹尼尔·W·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58页。)正是这种规范化、理性化的制度体系,使市场经济成为一种滚雪球式的不断扩张的“扩展秩序”(哈耶克)。再次,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及与此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政治制度的确立,还孕育形成了一种崭新的社会生活秩序,一种新的人类文明的演进机制,它使生存方式的不断变革创新,成为了社会生活的常态。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通过变革创新追求收益的最大化成为各种社会利益主体的必然选择。通过制度创新,最大限度地挖掘制度的效率潜能,成为社会各个领域谋求进步与发展的核心问题。这一切就使得整个现代社会的制度结构形成了与传统社会的质的区别:变动不居成为社会制度体系的常态,开放、富有弹性和活力,能够适应和容纳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成为现代社会制度结构的本质特征。正是现代社会制度这种不断变革创新的内在本质,使现代文明社会获得了以往任何时代都不曾有过的发展动力和活力。现代社会制度的这种结构性转变,有力地克服了传统社会秩序的封闭性和僵硬性。它一方面有效地容纳和促进了社会的变化发展;另一方面又因此而维持了社会秩序在总体框架上的相对稳定性,有效地防止了传统社会那种不是封闭僵化的制度结构扼杀社会变化8发展的活力,就是整个社会秩序因难以容纳和承受社会变动的冲击而趋于崩溃的局面。现代文明社会能够维持数百年的持续发展端赖于斯。现代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秩序向全球的扩张过程,也就是将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强行纳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强行拖入现代化变迁历程的过程。在“落后就要挨打”的严酷现实面前,后发国家丧失了早发国家原先那种靠自身社会的自发演进逐步积累现代性因素的历史时机、不得不在缺乏相应的社会变迁条件的状况下,强行启动现代化变迁,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经济的起飞。这样,在技术、知识及人力资本等现代化动力因素难以在短期内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情况下,制度因素在后发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就不能不成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关键变量。能否顺利完成对旧的社会制度结构的创造性转化,建立既能适应现代化进程普遍的制度规范要求,能够容纳和促进现代化变迁,同时又切合本国国情以及现代化变迁的具体实践的现代制度结构,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后发国家的现代化命运。第一,后发国家只有完成社会制度的结构性变迁,建构形成新的社会激励结构,才能打破旧的社会局面,为社会生活确立新的方向,驱动整个社会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新技术的引进,新观念的传播固然可能会给社会生活带来新的气息,但只有支撑现代化变迁的社会制度得到确立和巩固,这些新的社会因素才能对民众的现实生活产生深刻的影响,真正激发出人们9追求和创造新文明的热情、意志及创造性智慧,从而实现现代化动力由外生到内生的转换。任何从外部植入的新的文明成果,如果不能落实到现实社会的制度安排之中,同千千万万的人民大众的现实生活发生紧密的联系,它就不可能找到现实的社会生长点,而只能成为少数人拥有的时髦物品。第二,只有建立稳固的现代性的社会制度体系,才能为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秩序。现代化变迁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传统规范秩序的瓦解,新旧社会势力的利益冲突,新旧观念的碰撞,将会使转型期社会呈现出严重的失范现象。如果不能在较短时间里通过社会制度的变革与重建,重新树立社会权威,有力地克服社会无序状态,任何现代化建设都将无从谈起。因而,建立具有现代化导向的中央权威,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总是成为后发国家顺利地迈向现代化旅程的关键性的第一步。第三,只有建立现代性的制度体系,才能在保护和催生各种现代性因素的同时,逐步将它们整合成一种新的社会文明形态。对于后发国家来说,引入或培植某些现代性因素并不难,难的是怎样将这些彼此分离的现代文明要素融汇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的内在有机联系,并使之逐步演变成一种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