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溢科技有限公司第1页共10页供应商产品质量保证协议协议编号:QDGV-ZB-201603-0017甲方:青岛金溢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六号路北、开拓路东(辛安文化活动中心)302室电话:020-85577688传真:020-85529116乙方:东莞市三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工业区金城路2巷5号电话:0769-82166888传真:0769-82166555联系人:何凯鉴于: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事宜签订了《采购总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采购总合同》),为保证《采购总合同》项下乙方提供之产品能够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双方特签订本协议。1.总则1.1本协议项下之产品,是指乙方依据《采购总合同》及所有甲乙双方依据《采购总合同》签署的《采购订单》(以下简称《采购订单》)向甲方提供之产品。1.2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并在产品进货检验、甲方在线生产、《采购订单》所述“项目”项下甲方产品销售及售后之任何环节,追溯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2.质量标准及要求2.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以下标准及要求:1)经甲方确认的样品、图纸、及《样品承认书》或《产品规格书》;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检验作业指导书》;3)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出货检验标准》;4)国际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原厂商对外发布的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等。上述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以顺序在先的优先适用。2.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第2.1款所述标准或要求进行增加、变更或调整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方为有效,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3本协议所述质量标准及要求如有更新的,乙方应保证在质量标准及要求更新后生产的产品应适用更新后的标准及要求。2.4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在甲方要求的有效期内,且在产品所标注的有效期内不得失效。原则青岛金溢科技有限公司第2页共10页上电子类产品不得超过原厂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1年,甲方有特殊要求的,以另行书面通知为准。2.5乙方有责任对产品进行适合的、坚固的包装,以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以及在合理的周转过程中不受损坏(包括防尘、防潮、防静电等)。对有潮湿敏要求的产品,乙方须采取防潮防湿等措施,采用真空包装并放置潮湿敏标签、干燥剂等。2.6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符合欧盟RoHS2.0指令要求的,乙方应当确保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欧盟RoHS2.0指令要求,并在包装标签上标明“RoHS”,否则,甲方因使用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环保受控物质含量超标而遭受的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或出口国遭受的处罚,以及遭受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配合甲方整改并向甲方作出赔偿。3.质量管理3.1乙方为产品生产制造商,应按照以下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3.1.1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工序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等。3.1.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承认文件资料(PPAP)和产品信息清单,提供相关产品的首样检测报告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可信赖的特殊性试验报告。3.1.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样品以及必要的检测报告证明产品满足《采购总合同》及本协议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正式供货:1)乙方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工艺、关键原材料(详见见附件一)、生产场所、关键的生产设备等进行变更的;2)乙方将关键生产工序或零件委托第三方加工的。3.1.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产品的原材料、辅料为正品,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该等原材料、辅料的采购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原厂商供货证明、发票等供甲方备案。3.2乙方为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应按照以下约定履行相关义务:3.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经销、代理资质证明。3.2.2产品的技术规格有变更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供货。3.2.3乙方应保证产品生产制造商履行协议第3.1款所述的义务,并将相应条款纳入其与产品生产制造商签订的合同条款。4.验收4.1乙方交付产品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4.1.1乙方未在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标识,或标识内容不符合本协议《附件二》之要求的;4.1.2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的;4.1.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青岛金溢科技有限公司第3页共10页4.1.4对于应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乙方未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文件。4.2乙方交付的产品经甲方签收后,由甲方按照以下约定进行进货检验:4.2.1甲方对产品按GB2828-2003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进货检验;4.2.2抽样方案及检验水准按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检验作业指导书》执行;4.2.3如有加严及放宽检查情况时,按GB2828-2003中转移规则执行。4.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采购总合同》(含附件)、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将在7天内书面通知乙方。5.不合格品处理5.1验收合格的批次产品中的不合格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否则按照逾期交货处理。5.2验收不合格的批次产品,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取回不合格批次产品,逾期15天乙方仍不办理退货的,视为乙方放弃对产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产品,处置所得款项扣除赔偿甲方损失后退还乙方。5.3验收不合格的批次产品,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求进行特采处理,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配合,特采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直接使用;2)挑选使用;3)维修使用。甲方因生产急需,需要乙方到甲方现场全检、返修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全检、返修,如不能按时到达,需要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方可延迟;否则,甲方有权代乙方进行全检、返修加工处理,全检、返修加工费用由甲方核算,由乙方承担。5.4在甲方生产线上发现产品不符合《采购总合同》(含附件)、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的,按照以下约定执行:5.4.1甲方可接受的在线不良率应低于:1)电子类:≤500PPM;(如电阻、电容、电感、二极管、晶振、IC等)2)机电、电器类:≤1000PPM;(PCB、电池、LCD、电源、连接器等)3)包材、结构类:≤10000PPM;(纸箱、说明书、塑胶件、五金件等)5.4.2若产品在线不良率低于或等于可接受的在线不良率,则所有在甲方生产线上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全部退还给乙方,乙方负责免费更换。5.4.3若产品在线不良率高于可接受的在线不良率,则甲方有权对该批次产品做退货处理,按照本协议第5.2款约定执行,如需特采使用的,按第5.3款执行。5.5产品被甲方用于生产及/或销售后,因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采购总合同》(含附件)、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而导致《采购订单》所述“项目”项下甲方产品被甲方之客户退回或索赔的,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6.质量督察及考核6.1乙方同意甲方不定期对乙方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稽查,乙方同意应按甲方要求将有关的质量控制信息提交给甲方分析、调查。甲方将根据稽核结果向乙方提出质量改进意见,青岛金溢科技有限公司第4页共10页乙方应按要求制订改正措施,并将实施结果以书面方式提交甲方确认。6.2甲方就乙方产品质量事宜向乙方提出的任何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准、要求、异议、整改通知、报告、处理意见、索赔等,乙方应在接到该书面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甲方,逾期均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意见,但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6.3甲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72小时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反馈给甲方。6.4乙方产品进货检验不合格,或在线不良率超标,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8D报告》。6.5乙方同意配合甲方开展的对乙方进行的月度考核,并应按甲方的要求确认考核结果。乙方在甲方进行的供应商月度考核不合格(d级)的,甲方有权就乙方名下之应付货款推迟付款30天。6.6乙方违反本协议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在要求反馈时间内反馈纠正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不按要求履行,甲方有权在供应商月度考核中视为不配合之厂商。7.质量责任7.1乙方应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采购总合同》(含附件)、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及要求,无论甲方是否进行产品检验、测试,都不能免除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质量责任。乙方同意,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甲方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向乙方追诉,乙方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不受期限的限制。7.2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之任何约定、或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或有本协议附件三《赔偿责任》不合格事项所述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退货或修复或补足,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同时乙方还应按照本协议之附件三《赔偿责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7.3对于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费用及/或赔偿款,甲方将发出《质量责任处理单》(格式见附件四),乙方如有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甲方,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文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答复出具意见。乙方逾期不答复、或未说明理由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均视为乙方对费用及/或赔偿金额无异议,甲方有权直接在最近一期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进行抵充。乙方货款不足以填补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另行支付剩余金额或者用等价物料替代。7.4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乙方发生重大质量事件,乙方同意按照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总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3条任何一款规定,且未能按甲方要求整改的;2)乙方同一产品连续或累计3批次以上(含3批次)出现因同一问题导致质量不合格,且未能按甲方要求完全改善的;3)乙方在甲方进行的供应商月度考核中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d级)的;4)乙方将甲方退货的不合格品未加任何处理,放置一段时间后,重新按正品送货的;5)乙方发生其他重大违反本协议的行为。7.5乙方同意,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的违约、赔偿款项,甲方均有权以应付乙方的货款进行抵扣。8.争议的解决8.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双方同意将争议青岛金溢科技有限公司第5页共10页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9.协议附件9.1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之附件,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关键原材料清单》附件二:《产品外包装及内包装标识之内容要求》附件三:《赔偿责任》附件四:《质量责任处理单》10.其他10.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终止。10.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青岛金溢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青岛金溢科技有限公司第6页共10页附件一:关键原材料清单序号产品类别关键原材料适用标准品牌产地供方1前后壳PC+ABS中国晨宇丰工程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2支架/导杆/导光柱PC中国东莞市港塑塑料有限公司3胶塞TPU95A中国深圳宝力威塑胶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年▁▁月▁日青岛金溢科技有限公司第7页共10页附件二:产品外包装及内包装标识之内容要求一、填写要求:1、请在外包,小包及盘料上注明以上内容。如未注明一律做拒收处理。2、送货单上请注明送货单位、收货单位、订单号、物料编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3、物料编码打印甲方分配的条形码。4、如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的标准(ROHS、UL、CCC、SGS等)请在备注栏注明。二、注意事项(乙方在交货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包装和外观上的问题,请乙方特别要注意。)1、规格/型号与订单不符;2、规格型号与条形码显示的内容不符;3、物料编码错误或与订单不符,或因笔误写错代码,或装错货;4、包装无标识或者不全;5、包装破损、标贴损坏、受潮、货物表面划伤、生锈腐蚀、丝印脱落、带有明显污迹、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