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经营发展战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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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经营发展战略分析[摘要]为了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相适应,律师事务所有必要实行战略管理。战略管理是对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活动实行总体性管理的过程,是律师事务所制定和实施战略的一系列管理决策与行动。本文结合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现状,介绍了战略分析的三个层次,即律师事务所生存环境的行业分析、律师事务所业务组合的总体战略分析和律师事务所自身素质的经营战略分析。[关键字]律师事务所、战略分析一、法国律师事务所改革的成就法国的律师制度实际上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经历了英美公司制律师所的冲击后的一种被动反应,现在看来已经小有成绩,虽然在规模和影响方面仍不能不能跟英美的律师所相提并论,但是至少能够保证了为法国公司登陆世界市场提供服务(法国公司一般都会用有法国背景的律师事务所),甚至延伸到为其他欧洲国家的在华投资提供法律服务。中国入世的承诺中虽然对法律服务承诺的开放范围有限,但是并不能阻止外国所的变相的从事中国法律解释和服务的冲击。看看取消外国所办事处数量限制后外国所在国内的扩张就感觉出来了。90年代以来法国律师执业组织形式的变化有:法国律师事务所经历了英美律所的冲击后,也慢慢学乖了,90年代新修订的法律出现了几种新的形式。其中最突出的便是明确了公司制的律师所和律师可以做受薪律师了。律师受薪这点提出来虽然挺起来有些大惊小怪,但律师受薪确实是有违法国律师职业道德里的“独立”的信条的。现实和竞争是残酷的,生存是首要的。欧洲一体化和全球化进程中的法国律师显然是感受到了英美律师所的强大的冲击力,再保守的行业也避免不了面对现实。第二个变化是允许律师之外的其他专业人士投资于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并且允许的界限是25%的外来投资。传统的法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3种:独立执业(individualpractice),合伙contractd’association(parternership)和societecivileprofessionelle。以上第三种形式见1966年11月29日法令66-879条(Act66-879ofNovember,1966)以及1992年7月条例(decret92-680ofJuly,1992)。我的理解是一种非商业性质(没有商业目的)的公司,其注册资本(capitals)按照特定条件分配,其花费和盈余由公司内部持股人按照股份分配。(ChristianDadomoandSusanFarran,LondonSweet&Maxell:1996p121)到了这第三种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中,公司的客户已经不是律师个人而是属于公司了。但是律师的定位仍然是自由职业者。法国律师组织制度的最大的变化是第四种:sosietepourl’exerised’uneprofessionliberale(SEL)中的SELARL(privatelimitedliabilitycompany),SELAFA(publicliabilitycompany)或者SELCA(partnershiplimitedbyshares)。我们统称为有限责任公司制律师事务所。这里已经允许非律师投资律师事务所了。不过其中必须有50%的资本和投票权属于在本所执业的专业人士。其他50%可以是其他相关专业人士,如律师,公证员,会计师。其中SEARL和SELAFA允许的外来资本为25%,SELCA更达到了49%的资本允许为本所以外的专业人士持有。显然这种组织形式的律师事务所是为了适应英美律师事务所的竞争而设立的,而且可以吸引外来资本。这个外来资本其实并不是主要目的。律师这个行业中的积累本来就可以自给。所以以上的投资人资格还是限于与律师专业有密切联系的其他职业人士。立法的目的更是为了打通与会计师和公证员两个行业的业务融合。这也是律师业务朝非诉讼综合性发展的一个趋势。各大会计师事务所里都设有律师部,而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也越来越涉及财税金融业务,这些都是这一趋势的证明了。前哈佛法学院院长“我们到底需要多少律师”一文中,已经分析得很透彻了。美国的律师包括了那些在企业中担任法律顾问的从业人员。在中国则是刚刚在试行。考察不同的国家对律师的定义,确实可以发现律师这个概念涵盖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是有很大的不同的。比如在法国,律师在90年代(January1,1992)开始合并了以前与在法庭出庭的律师平行的CONSEILJURIQUE.合并后通称律师(AVOCAT)。(ACT90-1259OFDecember31,1990)这个90年代新的职业曾经有人建议称为AVOCATS-CONSEILS,遭到律师的抵制而作罢。二、中国律师事务所现状分析1、律师事务所生存环境的分析律师行业是律师事务所生存发展的直接空间,也是对律师事务所经营活动最直接发生影响的外部环境。从全球范围或发达国家来看,律师行业已是成熟行业,但我国的律师行业比较分散,表现在大多数事务所是中小型的,行业中不存在规模经济,没有一家事务所能够对律师行业的运行发生较大的影响。这也有其客观原因。我国仍处在律师行业初期阶段,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创造了各种律师专业服务需求的同时,又纷纷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限制律师和律师行业的发展。事务所的成立如此之易,显示了当时律师行业的进入障碍很低;而部门的限制,使各种执业资格证又形成了同一行业中不同产品(即不同的专业服务)之间的进入障碍。这些都分割了律师行业市场,直接造成我国律师事务所小、散、乱的现状,而众多中小事务所的激烈竞争又使自身的讨价还价能力不足,出现恶性的低价竞争。因此要改变律师行业的分散结构,谋求律师事务所持续稳定的发展,就要进行行业整合,如横向合并就是律师事务所应考虑选择的一种战略。美国的战略管理学者迈克尔•波特认为,在一个行业中,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即潜在的加入者、替代品、购买者、供应者以及行业中现有竞争者的抗衡。这五种竞争力量共同决定行业竞争的强度和获利能力。我们可以运用这一原理来具体分析一下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生存环境。1.潜在的加入者。潜在的加入者是否能够进入某行业并对该行业构成威胁,取决于该行业存在的进入障碍。构成律师行业的进入障碍的主要因素有:(1)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的绝对量增加时,其单位成本趋于下降。它形成的进入障碍会使新加入者不会大规模进入律师行业,或者冒着现有律师事务所强烈抵制的风险,不得不以小规模进入,忍受成本过高的劣势。(2)产品差别化。这是指由于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产品(专业服务)质量或品牌信誉的忠实程度不同而形成的产品之间的差别。产品一旦形成进入障碍,新加入者往往要花费较长时间攻克这一壁垒。但我国律师事务所目前提供的服务无论从质量上还是从信誉上都远不及外国律师事务所。(3)资源优势。已有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凭借自己在人力资源或者拥有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设置进入障碍。但众所周知的是,我国的律师还需要向外国律所学习,提高自身的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4)政府政策。国家进一步减少消除对律师的限制,使律师行业能接受市场的调节,控制政府的宏观调控。因此,国外律师以国外律师事务所的形式作为潜在的加入者,将运用其丰富的市场竞争经验、先进的专业技术、强大的国际背景,对我国的律师服务市场发起强有力的冲击,直接争夺国内的市场份额。2.替代品。替代品是指那些与本事务所具有相同功能或类似功能的产品。在质量相等的情况下,替代品的价格会比被替代品的价格更具有竞争力。在传统的律师业务咨询等服务上,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的需要,一些会计事务所也会接一些经济类的纠纷调解处理案,比较优势的占据部分市场份额,而现今律师接手的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是经济类的民事纠纷,这就是律师的市场缩小了一些。3.购买者。律师事务所在进行购买者选择时,应了解其所面临的各种购买者集团对律师事务所具有的影响,寻找那些对律师事务所影响力最小的购买者,降低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提高自己的获利能力。目前我国律师服务市场总体上看,购买者有较高的竞争能力,购买者从律师服务行业中购买的产品是标准的,或是没有差别的。这种情况下,购买者总能找到可以挑选的供应者,并使供应者之间互相竞争,同时购买者的转换成本不高,不必固定地从某个或某些特定的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一般来说大多大型企业在确定了律师事务所之后没有特殊情况不会更改。4.供应者。由于律师事务所所在的是知识密集型行业,人力资源是其最主要的资源,可以说律师是主要的供应者,并且具有较强的讨价还价的机会。律师是律师事务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投入,这种投入对于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有着极重要的影响,从而提高了律师讨价还价的能力。5.行业内部现有竞争者间的抗衡。我国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抗衡可以说是相当激烈。具体表现为:(1)行业内有众多势均力敌的竞争对手。(2)产品缺少差别化。当律师事务所的产品缺少差别化时,购买者挑选律师事务所就会从服务的价格上进行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之间常常会爆发出激烈的价格战,导致整个行业中所有律师事务所的收入水平降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律师服务行业中,以上五种竞争力量中处于支配地位,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潜在加入者、替代品和现有竞争者之间的激烈抗衡这三种力量。三、律师事务所业务组合的总体战略分析业务组合分析的方法很多,有波士顿矩阵法、通用矩阵法、产品-市场演变矩阵法。以下试运用波士顿矩阵法分析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组合。波士顿矩阵可把律师事务所经营的全部业务组合作为一个整体,分析律师事务所相关经营业务之间现金流量的平衡问题,判定当前面临的主要战略地位和未来在竞争中的地位。根据有关业务的行业市场增长率和律师事务所相对市场份额标准,波士顿矩阵可以把律师事务所全部的经营业务定位在四个区域中,分别为:1.高增长-低竞争地位的问题业务。这类业务,通常处于最差的现金流量状态。一方面,所在行业的市场增长率高,律师事务所需要大量的投资支持其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其相对份额小,竞争地位低,能够生成的资金很小。因此,律师事务所在对于问题业务的进一步投资上需要进行分析,判断使其转移到明星业务所需要的投资量,分析其未来盈利,研究是否值得追加投资,以达到高的市场占有率,作为新兴市场,这类业务的未来增长潜力巨大,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研究和投资,就会失去原可拥有的较高市场份额,变为问题业务。2.高增长-强竞争地位的明星业务。这类业务属于迅速增长的市场,具有很大的市场份额。在律师事务所全部业务中,明星业务在增长和获利上有着极好的长期机会,但它们需要大量的投资和关注。为了保护或扩展明星业务在增长的市场中占主导地位,律师事务所应在短期内优先供给它们所需要的资源,支持它们继续发展,例如法律咨询业务。在我国,法律咨询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成为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资金来源,需要律师事务所对其继续投资。3.低增长-强竞争地位的现金牛业务。这类业务处于成熟的低速增长的市场之中,市场地位有利,盈利率高,本身不需要投资,反而能为律师事务所提供大量资金,用以支持其他业务的发展,例如传统的案件受理。4.低增长-弱竞争地位的瘦狗业务。这类业务处于饱和的市场当中,竞争激烈,可获利润很低,不能成为律师事务所收入的来源。如果这类经营业务还能自我维持,则应缩小经营范围,加强内部管理;如果这类业务已经彻底失败,律师事务所应及早采取措施,清理业务或退出经营。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比较理想的业务组合是拥有较多的明星和现金牛业务,少数的问题业务和极少数的瘦狗业务。四、律师事务所自身素质的经营战略分析经营战略分析可运用的方法有swot分析法、价值链分析法等。swot分析法是一种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各种因素,进行系统评价,从而选择最佳战略的方法。其中s是指律师事务所内部的优势(strengths),w是指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劣势(weaknesses),o是指律师事务所外部环境的机会(opportunities),t是指律师事务所外部环境的威胁(threats)。律师事务所内部的优势和劣势是相对于竞争对手而言的。一般表现为律师事务所的资金、技术、员工素质、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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