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资料样板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2018年10月农民工工资管理资料目录名称份数备注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一、项目性质(如立项批文、施工许可证等)※二、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专户信息※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一金三制制度、劳资专管员制度、欠薪应急预案和责任书等)※四、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考勤公示栏、工资公示栏)※第二部分保障金制度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情况※第三部分实名制一、劳资专管员信息/劳务员岗位证书或公司聘书/任命书复印件总承包※/分包单位△二、劳动合同、三级安全教育、身份证复印件、持证上岗情况△三、务工人员信息(花名册等)、合同申领表△四、务工人员考勤、工资发放表△第四部分分账制一、建设单位与总包签订的分账制补充协议※二、建设单位转到总包单位专户银行转账凭证※三、总包专户转到分包专户转账凭证※第五部分银行代发制度一、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专户通过银行代发按月足额发放务工人员工资凭证△注:1、“※”由总包单位收集、整理、造册。2、“△”由分包单位收集、整理、造册报给总包单位。3、“劳资专管员信息”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别填写—1—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一、项目性质二、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专户信息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一金三制制度、劳资专管员制度、欠薪应急预案和责任书等)四、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考勤公示栏、工资公示栏)—2—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一、项目性质附件示例1:立项批文—3—附件示例2:施工许可证—4—二、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专户信息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专户信息表单位性质单位名称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信息开户行账号开户时间备注施工总承包单位XXXX有限责任公司XXX银行600000XXXXXXXX年X月X日XXX项目专业分包单位XXXX有限责任公司XXX银行600000XXXXXXXX年X月X日劳务分包单位XXXX有限责任公司XXX银行600000XXXXXXXX年X月X日备注:1、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提供银行凭证复印件(附件1、2)(户名需注明“农民工工资专户”字样)2、专户信息应与项目相对应—5—附件示例1: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凭证—6—附件示例2:劳务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凭证—7—三、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附件示例1:保障金管理实施制度附件示例2:分账制管理制度—8—附件示例3: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附件示例4:劳资专管员管理制度—9—附件示例5: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附件示例6:银行代发工资制度—10—附件示例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书—11—四、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考勤公示栏、工资公示栏)建筑施工现场劳务工维权告示牌考勤公示栏工程名称XXX建设单位单位名称XXX项目负责人XXX联系电话XXX施工总承包单位单位名称XXX企业负责人XXX联系电话XXX项目经理XXX联系电话XXX劳资专管员XXX联系电话XXX劳务公司单位名称XXX劳务负责人XXX联系电话XXX劳资专管员XXX联系电话XXX监理单位单位名称XXX项目总监XXX联系电话XXX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单位名称XXX地址XXX投诉电话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单位名称XXX工资表公示栏地址XXX投诉电话XXX农民工维权告示牌致项目全体农民工: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一、劳动保障权益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二、特别提醒事项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本项目所在地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本项目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__日。三、举报投诉方式劳动仲裁机构: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0771-5505377地址:南宁市民乐路10-4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771-4887930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电话:地址:—12—第二部分保障金制度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情况—13—第二部分保障金制度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情况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情况表项目名称:缴存单位开户行缴存金额(元)缴存地备注※※建设公司(建设单位)1234567840南宁人社局账号11111※※建设公司(施工单位)3456678880南宁人社局账号11111备注:需提供缴纳凭证复印件或给予减免的政策文件,见附件示例。制表人(总包劳资员):林※※审核人(总包单位财务人员):王※※—14—附件示例1: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凭证附件示例2:项目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凭证—15—第三部分实名制一、劳资专管理员信息/劳务员岗位证书(总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都应配有不少于一名劳资专管员,并必须持证上岗。)二、劳动合同、三级安全教育、身份证复印件、持证上岗情况三、务工人员信息(花名册等)、合同申领表四、务工人员考勤、工资发放表—16—第三部分实名制一、劳资专管理员信息/劳务员岗位证书(总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都应配有不少于一名劳资专管员,并必须持证上岗。)劳资专管员信息表序号所属企业姓名身份证号码上岗证号是否缴纳社保工资发放情况1XX建筑公司总包单位林XX450000000000000001010XXX是已发放2XX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单位陈XX410000000000000001020XXX是已发放备注:1、“所属企业”填写劳资专管员归属企业;2、劳资专管员提供企业聘书/任命书(附件1)或上岗证书(附件2);3、“备注”填写劳资专管员证书编号等内容;4、提供劳资专管员社保证明(附件3)与工资发放情况材料(附件4);5、总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分别制表。—17—附件示例1: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劳资专管员任命书附件示例2: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劳资专管员上岗证书—18—附件示例3: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劳资专管员社保证明—19—附件示例4: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劳资专管员工资发放表XXX有限责任公司XXX项目部2018年X月份工资表单位:元序号姓名基本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加班天数迟到/早退(分)增加项应扣工资应付工资代扣项应发工资代扣项实发工资备注加班工资差/交/职称证补助迟到/早退扣工资缺勤扣工资社保费(个人)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1XXX4000.0027274000226.8056.7014.203702.306.073696.23合计4000.00——00.000.000.000.004000226.8056.7014.203702.306.073696.23—制表人:XXX制表日期:2018年X月X日—20—二、劳动合同、三级安全教育、身份证复印件、持证上岗情况附件示例1:劳动合同(务工人员与所属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书(范本)甲方:资质等级: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家庭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一)本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以完成工程项目等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本合同期限。合同时间自20年月日起至完成该工程任务止,具体时间以《工程施工任务单》为准。(二)乙方完成本条第一款工作任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乙方转入甲方其他工程项目,本合同即终止。转入其它项目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时间以新签订劳动合同及《工程施工任务单》为准。如施工过程中需跨项目工程临时抢工调动,时间在两月内,可按上一项目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21—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一)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市、城区)及甲方承建的建设工程区域范围内,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约定进行调整。(二)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工程施工任务单》要求及所规定的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方根据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的特点且经乙方同意,甲、乙双方按照《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二)甲、乙双方均同意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换等休息休假方式,旨在确保乙方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四、劳动报酬(一)甲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的规定,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后,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工资。乙方的工资按照以下标准发放:试用期间的工资为,试用期结束后,工资为(请在①~⑥选择计算方式):①元/月;②元/天;③元/m2;④元/m3;⑤计件元/个;⑥计时元/小时。方式发放,其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剩余计件计量工资,即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元(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任务在3个月以内的,剩余计件计量工资在乙方完成所做的本工程施工任务后一次性全额给付;工作任务在3个月以上的,剩余计件计量工资以每3个月完成的工作任务为结算节点,结算后一次性支付,直至乙方完成所做的本工程施工任务后一次性全额给付;施工工期跨年度的于次年春—22—节前10日一次性支付应得劳动报酬未发放部分。(二)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并严格遵循实名制考勤制度进出工地,考勤数据将作为工资发放的基础数据依据。(三)工资个税说明□上述工资标准已包含个人所得税部分,由负责缴税;□上述工资标准尚未包含个人所得税,由负责缴税。五、社会保险(一)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应缴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1.根据劳动者请事假,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的规定。因乙方请事假期间,未履行劳动义务,甲、乙双方约定请事假期间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2.甲方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7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生工伤事故,甲方积极予以救治。因工负伤的医疗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三)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如实告知乙方,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前体检,乙方应主动参加教育和体检,防止—23—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四)甲方为乙方提供集体食宿,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住宿管理规定,因个人原因离开必须办理书面请销假手续,若擅自离开居住地发生的交通及其他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操作规程及职业道德,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