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运动家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章程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大理市运动家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大理市下关嘉士伯大道龙瑞二期19-20号商铺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健身服务及相关课程培训;体育用品批发、零售、租赁。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公司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第五条公司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持股比例(%)赵聪10万元货币2016年02月29日100%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一人,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决定聘任或解聘执行董事,监事及其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第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自行担任,本届任期三年。第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解聘。本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另行指定。监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向股东提出提案(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六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赵聪第七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1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13)决定聘任或解聘执行董事,监事及其报酬事项(1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1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1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1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1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1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2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21)修改公司章程(22)公司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3)股东决定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十六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十七条本章程经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十八条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股东签名:大理市运动家健身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03月01日首届股东决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大理市运动家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赵聪于2016年03月01日,在公司住所作出以下决定:一丶一致通过公司章程。二丶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本届执行董事为赵聪,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本届任期自2016年03月01日至2019年03月01日止。三丶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本届监事为陈小英,本届任期自2016年03月01日至2019年03月01日止。股东(签字):大理市运动家健身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03月01日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大理市运动家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赵聪作出决定,决定赵聪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负责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职权。股东:大理市运动家健身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