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国家、华电集团安全工作规程-13版二、华电工作票管理规定-13版三、九江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四、工作票、工作许可单执行程序及标准前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工作”,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工作票是检修人员在电力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维护、消缺、安装、改造、调试、试验等工作(以下统称“检修工作”)的书面依据和安全许可证,是检修、运行人员双方共同持有、共同强制遵守的书面安全约定。在电力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从事检修工作,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以及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辨识工作任务全过程可能存在的全部危险点,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填入工作票、操作票。一、国家、华电集团安全工作规程1总则1.5电气设备分为低(电)压和高(电)压两种:低压: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高压:①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②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以前规定: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民法通则中,从事高压作业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当民事责任。)2一般安全措施2.1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保护室、电子设备间、值班室和检修班组除外),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齐全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带)2.3电气设备无论仪表指示有无电压,凡未经验电、放电,均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未采取防触电措施就进行与电气有关的工作。2.4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工作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断开(拆除)。2.7在高度不足2.5m的作业场所使用手提照明灯、行灯或危险环境的局部照明和使用携带式电动工具等,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或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作业场所,使用手提照明灯或行灯,应采用12V安全电压。-------。??2.9凡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安全带)2.11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同时立即报告。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对注油设备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等灭火。旋转电机发生火灾时,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发电厂和变电站控制室内应配备合格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按规定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何时用?)2.17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站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2.20检修电源箱的支路开关都应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并应定期检查和试验。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装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检修电源箱金属外壳应接地。3.1.3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值班人员均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1的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3.1.4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带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或临时性隔离挡板(护网)。3.1.6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接地系统,必须视为带电设备。(运用中设备:冷备用设备?安装、存放仓库的设备?)3.4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该禁止,有些工作需要移开后才能详细观察的工作)3.4.1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3.4.1.1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3.4.1.2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3.4.1.3不停电工作系指:一、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二、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3.4.2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1)组织措施和(2)技术措施。4.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背熟)4.1.1工作票制度。4.1.2工作许可制度。4.1.3工作监护制度。4.1.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1.5操作票制度。4.2工作票制度4.2.1---各单位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三权考试)4.2.2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3)的工作为:一、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二、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三、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4.2.3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4)的工作为:一、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二、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三、二次接线回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四、转动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五、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六、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七、在变电站、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沟、配电室、控制室、蓄电池室等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八、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按照安全措施来区分。高压试验应开工作票?)4.2.4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运行、检修主管部门应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是工作票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4.2.5各单位应编制需要填用工作票的具体工作任务清单,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4.2.6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对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还必须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见附录6)。各单位应编制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任务清单,规定填票人、操作人、监护人、审批人的资格、权限,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4.2.8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4.2.8.1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代。4.2.8.2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有问题,协商后由他们修改内容后重填)4.2.8.3纸质工作票应统一编号,按顺序使用,每份工作票的编号应是唯一的。微机工作票管理系统必须具备自动过号功能。4.2.8.4纸质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并在修改处加盖修改人章。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压板(连接片)、插头、操作动词、人员姓名、日期和时间不准涂改。每张工作票的改字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填票。4.2.8.5实施具体检修任务前,应分析、辨识工作任务全过程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填入工作票。危险点分析由工作票签发人或者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参加。危险点分析应从防止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方面考虑,涵盖工作任务的全过程。4.2.8.6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4.2.8.7工作票应由车间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的车间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签发。必要时也可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单位有关部门考核、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的正、副班长签发。(了解检修工作的具体内容、危险程度,但运行方式?)4.2.8.8合同期一年及以上承担发包单位检修、维护、施工、安装任务的承包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程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但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资格,并予以书面公布。4.2.8.9临时承担发包单位大小修、临故修任务的发电单位、电力检修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程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人员名单由承包单位提供,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资格,并予以书面公布。但工作票签发时,必须实行“双签发”制度,承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发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再次审核、签发。4.2.9工作票的使用。4.2.9.1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4.2.9.2可以填用一张工作票的工作项目:一、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可以用刀闸同其他的电气装置截然分开的部分,无论延伸到变电所。)如果检修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主变检修,高低压侧不是同一电压,可以共用1张。)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必须一次做完。(会发生运行方式改变,安全许可不够完善)。二、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填用一张工作票。三、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填用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4.2.9.3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要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h,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应履行工作票手续。对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时间、工作结束时间以及处理情况记入值班记录簿。4.2.9.4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原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变更情况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变更”栏内填写离去和变更后新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变更日期及时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签名。4.2.9.5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一、部分检修的设备将投入运行时。二、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时。三、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4.2.9.6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运行值班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网络传送。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1h交给运行值班人员。第二种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运行值班人员。4.2.9.7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4.2.9.8建筑工、油漆工等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但所有安全措施必须事先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4.2.10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4.2.10.1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4.2.10.2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时间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在批准结束时间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两天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调度管辖设备、主设备检修延期)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