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现状与未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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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现状与未来2014年1大宗交易2内容提要1.大宗交易市场规模、分布,参与方2.大宗交易要点分析3.复利投资概览5.大宗交易未来与机会案例分享4.案例分享基本定义小非: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小于5%,在股改一年后方可流通。大非: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者,在股改两年以上方可流通。单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如A股大宗交易的条件为: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大小非大宗交易大宗交易市场规模、分布,参与方2008年-2012年大宗交易市场规模4大宗交易市场规模、分布,参与方2012年大宗交易各板块成交金额5大宗交易市场规模、分布,参与方2012大宗交易买入地域分布大宗交易市场规模、分布,参与方2012大宗交易卖出地区分布大宗交易市场规模、分布,参与方2012大宗交易买入前十大券商大宗交易市场规模、分布,参与方2012大宗交易卖出前十大券商大宗交易市场规模、分布,参与方大宗交易10内容提要1.大宗交易市场规模、分布,参与方2.大宗交易要点分析3.复利投资概览5.大宗交易未来与机会案例分享4.案例分享股票减持方式类型1、通过二级市场逐渐减持2、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向投资者进行转让3、委托投资银行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进行询价、配售4、协议转让大宗交易要点分析可实现资金的快速套现可降低交易费用减少股价波动带来的损失省时省力减税优势减少信息披露此数;减少舆论报道,维护上市公司形象选择大宗交易减持的原因要点分析大宗交易-条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条件A股单笔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美元。基金单笔量不交易数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债券债券单笔现货及债券质押式回贩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国债及债券回贩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要点分析大宗交易–价格数据来源:东方财富网价格确定方法:1、前一交易日收盘价2、当天收盘价3、限定价格4、协议价格要点分析仅针对控股股东针对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他相关窗口期董、监、高管的减持规定需关注:比例,数量,期限大宗交易-窗口期/信息披露义务注意窗口期,避免内幕交易要点分析大宗交易-窗口期具体规定(一)禁止减持窗口: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仅针对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二)股东权益变动时的禁止交易窗口——针对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主体方式披露时点交易行为限制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持有5%以上权益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持有5%以上权益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要点分析大宗交易-窗口期具体规定(续)(三)内幕信息公告前禁止交易——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对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四)其他相关窗口期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和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东减持达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五)董、监、高管的减持规定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规定: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能超过自身持有数量的25%;在高管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身持有该股份总量的50%;12个月期满后,将全部解锁。上市公司董监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含第7个月、第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要点分析大宗交易-新规内容•上交所拟下调大宗交易门槛放宽涨跌幅限制范围(一)延长大宗交易时间。在竞价交易市场收盘后增加一个独立的大宗交易时段(16:00-20:00)。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提交成交申报,当日成交,次日清算。同时,本所计划在该时段增加当日有效的“收盘价格申报”类型订单,买卖双方均按当日竞价交易市场收盘价格进行申报,本所根据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成交。(二)降低大宗交易门槛。本所计划等比例调整A股、B股和基金的大宗交易最低限额,调整计划为:A股大宗交易最低额度由“50万股或3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10万股或60万元人民币”;B股由“50万股或30万美元”调整至“10万股或6万元美元”;基金由“300万份或3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60万份或60万元人民币”;国债及债券回购由“1万手或10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100手或10万元人民币”;其他债券由“1000手或1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50手或5万元人民币”。(三)放宽涨跌幅限制范围。本所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提供带锁定期大宗交易机制。受让投资者购入的股份被锁定一定时期不得转让,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幅度越宽,锁定期越长。初步考虑锁定期大宗交易分为两档:涨跌幅限制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70%-130%的,锁定期限至少为6个月;涨跌幅限制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50%-150%的,锁定期限至少为1年。(四)增加大宗交易的申报类型。本所计划推出多日有效的“全部成交否则撤销的固定价格申报”。要点分析大宗交易-减税(个人)个人减持:选择较多,优惠幅度差异大,但政策变化快大宗交易前收盘价折扣,避税低估值时候过桥,避税分配送股分红,避税避免反向操作和错误减持,窗口期特别短,董监高转托管到指定证券营业部,注意退税风险,和当地政府关系比例、时间、安全保障、便捷迅速、异地见证开户减税政策优劣仍然是成为券商的竞争优势之一要点分析各地营业部返税信息要点分析机构减持1、途径少,新疆,西藏2、转移注册地,如平安3、法院诉讼过户,如金螳螂4、过桥分配给个人大宗交易-减税(机构)要点分析(一)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限售股,包括:1.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统称股改限售股);2.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统称新股限售股);3.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三)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本通知所称的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四)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五)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的税款,于次月7日内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证券机构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六)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减税–关于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节选)要点分析国有股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股票当天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大宗交易–国有股减持国有股大宗交易可能方式:1、直接折扣,前收盘价9折,国资委批文2、国资委批文最低限价3、前一日均价交易,国资委批文4、财务顾问费支付要点分析大宗交易-谈判市场现状交易谈判细节:1、卖方市场,价格折扣越来越低,风险加大2、流动性差,机构对赌时代,大宗交易市场看好3、买家提供流动性,和维护股价平稳的义务和能力4、股权抵押融资和大宗交易协议同时签订5、同一上市公司一致行动人,统一授权,统一行动,统一价格减持最有利要点分析大宗交易–券商、买方角色25券商买方要点分析平台/通道的提供者桥梁/信息的协调人减持方的咨询顾问财富管理方案提供者资金提供者减持方案提供者交易量,佣金,投顾费用融资融券需求VS1、私募:复利,其他投资公司2、公募:广发大宗交易基金,中金,券商自营,东方资产管理…3、信托4、阳光私募配置5、个人投资者大宗交易–买方分析要点分析1、机构:PE,投资公司2、个人:高管,外部投资人等3、阳光私募机构4信托及公募卖方心理分析:关注税负,惜售,价格期望高,快速减持,合理引导大宗交易–卖方分析要点分析大宗交易的流程股东有意向出售股票选择合适买家双方协商(包括价格、数量、交易日期)签订买卖合同在约定日期由双方指定营业部负责具体交易交易完成所得税奖励部分返还要点分析大宗交易29内容提要1.大宗交易市场规模、分布,参与方2.大宗交易要点分析3.复利投资概览4.案例分享5.大宗交易未来与机会复利投资的优势30复利投资概览资金雄厚,专业团队涉足大宗交易领域已久,自有资金,无成本压力;熟悉二级市场,交易团队经验丰富,已操作上百个案例;在大宗交易细分领域已有一定的知名度;配套对冲基金服务操作灵活,减税优势私募性质,决策迅速;与多家券商合作密切;返税渠道广诚实合法,专业服务遵纪守法,珍惜口碑;专业服务团队,主要团队成员来自于国内优秀商学院;核心管理团队31复利投资概览部分交易案例-2009年复利投资概览Page33部分交易案例-2010年复利投资概览Page34部分交易案例-2011年复利投资概览Page35部分交易案例-2012年复利投资概览大宗交易36内容提要1.大宗交易市场规模、分布,参与方2.大宗交易要点分析3.复利投资概览5.大宗交易未来与机会案例分享4.案例分享案例分享1–减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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