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作文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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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作文何丽华(一)怎样审题(11篇)第一篇:如何审题题目是文章的材料和中心思想最精炼的概括,是文章的“眉目”是文章的“眼睛”。仔细分析和反复考究题目文字是写好作文的先决条件。审题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文章中心思想的确立,材料的选择,将影响全篇内容是否符合题目要求,决定着构思能否按正确的方向展开。审准了题意,文章才会切题;否则,就会偏题,甚至出现“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现象。所以学生在审题过程中应掌握这几方面的知识能力:一、审清题目蕴涵的主题。题目是一篇文章的名字,主题是一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它们之间既不相同,但又有一定的关系。如《上学路上》、《我的爸爸》、《集市见闻》……从题目上看不出表达什么中心。《助人为乐的xxx》、《秋景》、《一堂有意义的课》……从题目上明显可以看出要表达什么中心。像《园丁》、《温暖》、《镜子》……题目中则含蓄地表明主题或象征意义。二、审清要求写作的内容。审题时要弄清,记人写什么人,用几件事写人;写事写什么性质,有意义的、有趣的、还是内疚的、接受教训的……写什么限制条件下的事。如《校园见闻》、《我的老师》、《不平常的星期天》、《欢乐的“六一”节》……三、审清要求取材的范围。要从题目上理解取材的时间范围如《上学路上》,空间范围如《校园见闻》,数量范围如《一堂有意义的课》,关系范围如《我的老师》四、审清写作的重点。要从题目上揣摩重点。如《老师笑了》,中点在笑,老师为什么笑?《这件事我做对了》重点在“做对”在什么地方?为什么是“做对了”?对一些范围广泛的半命题作文,我们要选择自己能写的内容,再把题目补充完整。五、审清要求所用的人称。不少题目对人称有明确的要求,千万不要混淆,对一些没有人称要求的作文题,就要从内容上判断采用哪种人称。如《一件使我感动的事》就只能用第三人称“他”;《给xx的一封信》就要用第二人称“你”或“您”了。而像《一件有意义的事》就可以用第一人称“我”也可以用第三人称“他”。六、审清题目要求的体裁。即要审清是写景状物,还是写人,记事?第二篇:快速审题的四种方法1.审清“标志”,确定文章体裁。审题首先是确定文章体裁,一般情况下,每种体裁的文章,都有它自身的“标志”,抓住了显现体裁“标志”的关键词语,就可以确定所给题目属于哪种体裁,应写成什么体裁的文章。记叙文的“标志”常见的有“回忆”、“记……”、“……的事”、“……的生活”、“……的人”等。如《回忆我的母亲》、《记我的同桌》、《一件有教益的事》、《我的中学生活》、《值的赞美的人》。说明文的“标志”主要有“介绍……”、“……的自白”、“……的话”、“……的制作方法”等。如《介绍一本工具书》、《蜜蜂的自白》、《秋天话菊花》、《西红柿酱的制作方法》。议论文的“标志”主要有“说”、“议”、“谈”、“论”、“评”、“辨”、“驳”、“从……谈起”、“从……说开去”、“由……想到的”、“……的启示”、“读……有感”等。如《说谦虚》、《谈骨气》、《“友邦惊诧”论》、《读〈荔枝蜜〉有感》、《由“愚公移山”想到的》。2.审清题目要求,确定文章范围。审题不仅要确定文章的体裁,还要确定题目所划定的范围。在题目所给的范围内选材,才能使文章内容切题,重点突出。这种审题方法既适用于记叙文,也适用于说明文。以记叙文为例,记叙文的题目范围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写人记事。题目划定的范围不同,选材的侧重点就不同。写人的记叙文要侧重于人物形象的描绘,要着重表现人物的精神风貌,道德情操,性格特征等,并适当地运用外貌、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方法,穿插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来刻画人物。如《我的老师》、《妈妈》、《我尊敬的一个人》、《英雄》等题目都可以写成写人的记叙文。记事的记叙文要扣住记叙的要素来写,把记叙的诸要素交待清楚,把事件的脉络及发展过程叙述明白,使读者有个清晰完整鲜明的印象。如《童年拾趣》、《挫折》、《难忘的一节语文课》、《成功的喜悦》等题目都可以写成记事的记叙文。3.审清题目“题眼”,确定文章重点。审题还要根据题目所给的条件来确定文章的重点,而确定文章重点的关键就是抓住题目的“题眼”,“题眼”是题目的灵魂,是题目的核心,把握住了“题眼”,也就把握住了文章的重点。如《我钦佩的一个人》与《我喜欢的一个人》,二者的内容虽都侧重于写人,但“题眼”不同,就决定了选材重点不同。前者的“题眼”是“钦佩”,后者的“题眼”是“喜欢”,两篇文章的重点分别为“钦佩”、“喜欢”,两篇文章的选材也要从“钦佩”和“喜欢”入手。如何抓“题眼”呢?一般说来,题目是主谓句,“题眼”往往在谓语或谓语中心词上。如《我赞成这件事》,“题眼”是“赞成”,重点就要扣住“赞成”来写,文章也要围绕着“赞成”展开。如果题目是动宾短语,“题眼”往往在动词上。如《过生日》,“题眼”是“过”,文章就要写清“生日”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或气氛中“过”的,是怎样“过”的。如果题目是偏正短语,“题眼”往往是定语或状语。如《课余生活》,“题眼”是“课余”,要写出课堂学习生活之外还有哪些生活及这些生活带来的乐趣。4.审清题目因素,确定文章内容。有些题目所给因素较少,表意也比较概括宽泛,有的甚至抽象朦胧,这就给审题增加了难度。这类题目常常是由一个词构成,学生遇到此类题目往往无从下手。对于这类题目,只要审清已知因素,并在已知因素上增加相关连的新的因素,就能准确地确定文章的写作内容,题旨就能清楚地显现出来,审题的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如《成功》这个题目的已知因素只有一个,即“成功”,意思比较概括笼统,如果在“成功”这个因素上增加几个相关因素“谁成功了”,“什么事成功了”、“怎样成功了”,文章的写作内容就具体了。同样《笑容》、《失败》、《过错》、《忏悔》、《欢乐》、《渴望》等题目都可以用这种方法审题。第三篇:你会审题吗怎样审题呢?可从三方面入手。一、看题目,定内容审题时,先找出题目的中心词,再细细体会这个中心词和题目中其他词的含义。比如《值得回忆的一件事》这个题目,中心词是“事”。根据这个中心词,我们可以确定文章的内容是记事。题目中“值得”“回忆”两个词说明所记的事是有意义的,发生的时间是比较久远的;“一件”表示只能写一件事,不能写几件事。有些题目,初看好像差不多,但只要找出每个题目中的关键词,也就是找出“题眼”进行比较,就会发现每个题目的要求是有区别的。比如《辛勤的老师》《学生的知心人》《我的启蒙老师》三个题目,都写学校的老师,但是写的重点却不尽相同。第一个题目的题眼是“辛勤”,重点是写老师怎样含辛茹苦地工作。第二个题目的题眼是“知心”,重点是写老师怎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第三个题目的题眼是“启蒙”,重点是写第一位引导“我”走向知识宝库的老师。再比如《好同桌》《好同学》《好伙伴》三个题目,“同桌”指同桌学习的同学;“同学”包括学校内任何一个同学;“伙伴”比“同桌”和“同学”的范围大得多,不仅指同桌、同学,还可指邻居、相隔很远的好朋友,甚至还可以是小猫、小狗等小动物。找出题眼,才能弄清记叙对象、题材范围,写出切合题意的文章。二、看题目,定人称一般说来,写自己的事用第一人称,如《我的一天》《我爱红领巾》《我的梦》;写别人的事用第三人称,如《爸爸的童年》《他进步了》《好队员》。还有一些题目,用什么人称可以自由选择,如《在困难面前》《夏夜》《在抗洪救灾活动中》,主要看内容是写自已还是写别人的事。三、看题目,定体裁一般说来,《记XXX》《一个XX的人》《XXX的事》这一类题目要求写成记叙文;《日记一则》《给XXX的信》《读》这一类题目,则要求写成日记、书信、读书笔记等。第四篇:审题的方法下面介绍一些具体的审题方法,供大家在学习时参考。1这是审题活动中最常用的一种技法,这种方法要求对题目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的含义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都要认真地在题目中的每个词语,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因此,在审题时要弄清词语的具体含义及其与其他词语之间的相互关系,例如“父辈”这个题目就是写与父亲一个辈份的人,而且父辈不是一个人,而是代表一批人,如果弄不清父辈这个词的含义,那作文就走题了。再如“我班最近发生的一件新鲜事”这个句子的宾语告诉我们作文要写的是一件“事”,是什么样的事呢?不是平常的小事,也不是一般的好事,而是“新鲜”事。这种新鲜事不是许多件,是“一件”事,而且不是过去发生的,是“最近”发生的。同时,“我班”又对事情发生的空间进行了限制,在作这个题目时忽略了哪一个词都容易造成文不对题,所以审题要全面地进行分析。2文有“文眼”,诗有“诗眼”,题目有“题眼。所谓“题眼”就是作文题目的关键之处。审题抓住了题眼,就抓住了题目的核心与重点。在大多数情况下,题眼往往是由题目中的定语或状语来充当的,如“我们的新班长”,“新”是题眼,但是有时也有中心词作题眼的,如“妈妈笑了”中“笑”是题眼,在进行写作时,要根据具体语言环境来捕捉题眼。3有些作文题目的词语除了具有表面意义之外,还具有某种象征含义,对于这类文题要仔细寻找其字面意义的背后隐含的某种深刻意义或象征意义,这类题目往往是以某种自然景物作为题目,如《路》、《小草》、《雪花》、《春天》、《牵牛花》、《落叶》等,这类自然景物往往与人的某种主观感觉相契合,形成某种对应关系,如宋·周敦颐的《爱莲说》中用“莲”象征君子的庄重正直、冰清玉洁、自尊自爱的品格。此外,还可以采用作文给定的提示标记进行审题,即所谓标记法或采用求异的思维进行审题,即所谓化凡出新法等,总之审题的方法很多,在写作实践过程中要注意依据写作的内容与表达思想等需要,恰当地选用合适的方法,以写出优秀的作品来。第五篇:谈谈小学作文的审题问题请看下面作文课堂教学片段(五年制语文第六册第二单元作文):师:这节作文课我们写的题目是《一件小事》,请大家思考,写作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甲学生:这篇文章是要求写“事”的,不是写人或写景的。乙学生:只能写“一件事”,不能写几件事。丙学生:这件事还必须非常“小”。师(边点头赞许边板书写事一件小):下面请同学们按照这些要求自行拟稿……一节课下来,笔者发现有一半左右的学生写的作文小事不“小”,且有的没有把一件事写完整,有的写成了两件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教师指导学生审题时出现了“盲点”:如怎样的事才算“一件”?什么样的事才算“小事”?这些问题对于刚涉足作文的三年级学生来说,决不能忽略!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出:“小学以学写记叙文为主”,而记叙文中又以叙事为核心。纵观现行的五、六年制语文课本,叙事系列基本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种:一件小事,一件趣事,一件难忘的事,一件新鲜事,一件有意义的事。笔者从事小学作文教学及研究近二十年,感到好些老师在指导学生审题方面存在着一些“盲区”:对诸如“小”、“趣”、“难忘”、“新鲜”、“有意义”、“一件”等问题或视而不见或避而不谈,也许是以为这些问题太微不足道,忽视了;也许是心中无数、把握不准。其实,这些词语是题目的眼睛,有人称之为“题眼”,如果成了“盲点”,势必会使学生形成“盲眼”现象──看不到或抓不住“题眼”,把握不住写作重点。下面就小学作文教学中存在的一些审题“盲点”问题作必要的透视,与同行商榷,权作抛砖引玉吧。透视之一、什么样的事情才算是“小事”笔者认为,所谓“小事”,一般来说应具有以下内涵:一是事情发生的时间短暂,二是活动范围相对狭小,三是涉及的人物较少,四是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较为简单,五是事情本身对别人或社会不造成较大影响。(当然,也有在短时间、小范围内做大事的,但对于小学生习作来说,那只能算作特殊情况了。)比如,有一位同学是这样写的:放学后,我冒着蒙蒙细雨回家,路上看到一位衣着褴褛的老人吃力地拉着煤车上坡,帮助推吧,又怕别的同学看到以为这人是我的爷爷;不帮助推吧,良心上又过意不去。正在这思想一闪念间,一位低年级的小朋友飞快地从我身边跑过去,推着煤车过了坡,我不禁深深懊悔……这件事发生在“一闪念间”,活动范围只是一个斜坡,涉及的人物有老人、小朋友和我,着笔较多的只是“我”一人,事情十分简单,对他人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甚至连一点影响都没有,可见这确实是“一件小事”。而另一位同学写了在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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