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内隔墙要做成防火墙?2008年石化设计防火规范第5.2.15条:当同一建筑物内分隔为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中间隔墻应为防火墙。人员集中的房间应布置在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建筑物一端。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这一条只是针对石化工艺装置内的建筑物而言。换言之,装置外的建筑物就不必执行此规定了。再引伸一步,非石化行业的建筑物更不必执行此规定。在实际工程设计中,有时会看到不论其设计的建筑物是否在生产装置内,或是否属于石化行业的建筑物,遇有同一建筑物内分隔为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其隔墙一律做成防火墙,这就过头了。众所周知,“过犹不足”,设计过头比不足还不好!其实,石化装置外的建筑物,以及非石化行业的建筑物,当同一建筑物内分隔为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其隔墙的燃烧性能与耐火极限的设定,主要应执行2006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其次是2006年火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笔者归纳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9类有关隔墙的规定,得出如下结论是这9类隔墙中只有其中的3类隔墙才要考虑设置防火墙。笔者又归纳了火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中4类有关变电站隔墙的规定,得出的结论是这4类规定中没有一处提到有隔墙要做成防火墙的规定,(就是提到做防火墙的地方,一处是指户外变压器之间的间隔挡墙,另一处是室内含油设备之间的间隔挡墙,均不是指建筑中房间之间的隔墻。)下面是3类隔墙才要考虑设置防火墙的条文摘抄:1)贴邻建造的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所,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3.3.14)2)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3.3.10)3)如果该厂房面积很大,其中甲类生产所占用的面积比例小于5%,应考虑采用相应的工艺保护和防火防爆分隔措施。(3.1.2)其他情况下的隔墙则分别按常规设置,或适当提高隔墙及楼板的耐火极限即可。■(下页是附录)2011-12-28附一:不必设防火墙而设了防火墙的举例常见配电室设计中将变压器室与配电设备室之间的隔墙,及变压器室与变压器室之间的隔墙按防火墻设计。这要看该配电室是否建在石化工艺装置之内。如建于装置以内,则变压器室与配电设备室之间的隔墙设计为防火墙是对的,而变压器室与变压器室之间的隔墙按防火墻设计是不必的。配电室如果不是建于装置以内,如建在厂前区、公用设施区、储运区等,或是非石化企业中建于任何地方,那么将变压器室与配电设备室之间的隔墙,及变压器室与变压器室之间的隔墙按防火墻设计都是不必要的。附二:以下是2006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8类隔墙的燃烧性能与耐火极限的规定:(1)一般房间隔墙3.2.1厂房(仓库)的隔墙:房间隔墙:一级不燃烧体0.75h二级不燃烧体0.50h楼板:一级不燃烧体1.50h二级不燃烧体1.00h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一、二级均为不燃烧体1.00h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一、二级均为不燃烧体2.00h(2)甲、乙类厂房贴邻外墙设置的控制室隔墙3.6.9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墙体与其它部分隔开。(3)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的变、配电所隔墙3.3.14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贴邻建造,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规范的有关规定。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置密封固定的甲级防火窗。(4)民用建筑内(注:规范组认为也用于丙类厂房)的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5.4.2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5)民用建筑内(注:规范组认为也用于丙类厂房)的柴油发电机.房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5.4.3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6)甲、乙、丙类厂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的隔墙3.3.8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7)甲、乙、丙类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的隔墙3.3.15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注:公安部6号令不允许设于丙类库内而应贴邻),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8)厂房内仓库的隔墙3.3.10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设置丁、戊类仓库时,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和第3.3.3条的规定。3.3.11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积不应大于1m3。设置该中间储罐的房间,其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要求,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9)其他建筑或部位的隔墙7.2.3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1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2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3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5除住宅外,其它建筑内的厨房;6甲、乙、丙类厂房或甲、乙、丙类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类别火灾危险性的房间。(本条请结合3.1.2.1条)7.2.5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设置在丁、戊类厂房中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隔墙和0.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3.1.2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3.1.2的条文说明:3.1.2本条规定了同一座厂房或厂房中同一个防火分区内存在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生产时,确定该建筑或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原则。1本条规定了在一座厂房中或一个防火分区内存在甲、乙类等多种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如果甲类生产在发生事故时,可燃物质足以构成爆炸或燃烧危险,则该建筑物中的生产类别应按甲类划分;如果该厂房面积很大,其中甲类生产所占用的面积比例小,并采取了相应的工艺保护和防火防爆分隔措施,即使发生火灾也不可能蔓延到其他地方时,该厂房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者确定。附三:以下是2006年火电厂与变配里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8类隔墙的燃烧性能与耐火极限的规定:(1)户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隔墙6.6.3当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能满定表6.6.2的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2)室内含油电气设备相互之间的间隔6.6.535kV及以下屋内配电装置当未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时,其油断路器、油浸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应设置在两侧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35kV以上屋内配电装置应安装在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不燃烧实体墙的高度不应低于配电装置中带油设备的高度。(3)带油电气设备的配电室与相邻或靠近建筑物之间的墙11.1.7设置带油电气设备的建(构)筑物与贴邻或靠近该建(构)筑物的其他建(构)筑物之间应设置防火墙。(4)地下变电站与地上层的分隔11.4.4地下变电站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地上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和的不燃烧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连通部分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那是心与心的交汇,是相视的莞尔一笑,是一杯饮了半盏的酒,沉香在喉,甜润在心。红尘中,我们会相遇一些人,一些事,跌跌撞撞里,逐渐懂得了这世界,懂得如何经营自己的内心,使它柔韧,更适应这风雨征途,而不会在过往的错失里纠结懊悔一生。时光若水,趟过岁月的河,那些旧日情怀,或温暖或痛楚,总会在心中烙下深深浅浅的痕。生命是一座时光驿站,人们在那里来来去去。一些人若长亭古道边的萋萋芳草,沦为泛泛之交;一些人却像深山断崖边的幽兰,只一株,便会馨香满谷。人生,唯有品格心性相似的人,才可以在锦瑟华年里相遇相知,互为欣赏,互为懂得,并沉淀下来,做一生的朋友。试问,你的生命里,有无来过这样一个人呢?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于千万人群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四目相对,只淡淡的问候一句:哦!原来你也在这里,这便足够。世间最近与最遥远的距离,来自于心灵与心灵。相遇了,可以彼此陌生,人在咫尺心在天涯,也可初见如旧,眼光交汇的那一刻,抵得人间万般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