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订单(PurchsaingOrder)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结算方式:订单号:收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单价金额交货日期PR单号备注合计:订单条约:一.鉴于本公司奉行廉洁精神,并严格限制属下员工利用职权直接或间接地索取或收利益(包括礼物、借贷、小费、娱乐、餐饮、佣金、服务、优惠等),以避免与本公司利益产生冲突,帮现特别重申,本公司及下属员工谢绝收受供应商/承包商任何形式之礼物或利益。一经发现,本公司员工将会遭受纪律处分及送交当地公检机关处理。而有关供货商本公司亦必定追究其责任及停止支付所有货款。二.供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盖章确认并签回(传真件有效),逾期未签回亦未书面通知不接受该订单的,视为供方已接受订单,如供应方未能履行该订单,我司有权要求供方承担不能履行订单货款总值的2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供方赔偿由此给我司造成的所有损失。三.供方应按订单需求数量交货,供方超出订单需求数量发出的货,我司有权拒绝接收。交货的产品必须与我方确认物料的品名、品牌型号/规格、质量均相符,如有不符,我方可拒绝签收或退货,由此造成交期延误,所有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送货单的填写内容,必须依据我司采购单(PR单)之相关内容一致,否则我司将给予拒收。四.供方必须按订单所示交货期或采购部书面通知的日期交货,如因供方原因造成交期延误,延迟一天扣此批货款3‰,如此类推,超过30天视为供方根本性无法履行,我司有权解除订单且有权要求供方偿付不能交付部分货款总值的20%作为违约金,我司可另选第三方供货,并有权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供方未按约定的方式对订单进行确认或通知而直接交货的,我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但即使我司多次选择接受此类交货,也不应认为这种直接交货方式已经形成双方之间已确立的交易惯例。五.供方应保证所供物料产品的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安全规定或行业规定等,如因供方提供货品不符合前述要求,我司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订单货款总值的2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供方赔偿由此给我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六.供方供应的物料经我司检验判定是不合格品时,供方接到我司通知品质有问题之日起,必须在五天内到我司处理并取走,逾期未进行处理的视为默认其产品不合格,许可我司自其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合格品货款且放弃该不合格品的所有权而由我司自行处置。七.供方必须要保密本公司所有资料,不可泄漏包括所订物料、图纸、价格等。如经发现,取消供应商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八、双方将通过合理的努力协商解决因订单的履行相关的任何争议,若协商不成的供方与我司约定以我司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权法院。购方采购经办:供方印鉴及签名: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