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上市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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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300178腾邦国际更新日期:2011-02-15◇港澳资讯灵通V5.0★本栏包括【1.最新风险公告】【2.招股说明书风险提示】【1.最新风险公告】【2.招股说明书风险提示】一、依赖航空旅客运输业及业务集中的风险本公司所属行业为航空旅客运输业下游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代理佣金是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司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98%,主营业务高度集中,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对航空旅客运输业形成依赖。近年来,我国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与航空旅客运输业呈现出同步增长的态势。航空运输业表现出对经济状况的较强敏感性。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的生活水平迅速上升,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以度假、休闲旅游等消费方式带来的国民经济收入在不断增加;同时,两岸三通、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国际活动均促进了航空客运需求持续旺盛。但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航空旅客运输业的发展。2008年,金融危机导致我国航空旅客运输量年增长率下滑至3.78%,同期航空客运销售代理行业市场规模增速下降至4.52%。2009年,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减小和宏观经济的复苏,我国航空旅客运输量年增长率提升至19.70%,同期航空客运销售代理市场规模增长21.99%。鉴于航空客运销售代理市场与航空旅客运输业密切相关,若宏观经济形势出现波动或突发性事件导致航空旅客运输需求波动,或因高速铁路的发展竞争导致航空旅客出现分流,则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增速将随之波动。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依赖上游行业的发展,上游行业的波动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二、航空公司扩大直销规模导致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国内航空客运机票销售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航空公司通过国际航协将机票销售给代理人,由代理人最终实现向消费者的销售,简称为代理;二是航空公司直接将机票销售给代理人,由代理人最终实现向消费者的销售,简称为航空公司B2B销售;三是航空公司通过自有营业部、网站和呼叫中心及第三方网络直销平台直接实现向消费者的销售,简称航空公司B2C销售(直销)。根据国际航协(IATA)发布的统计数据,国内市场方面,2008年航空公司直属营业部、网站、呼叫中心等直销渠道占机票销售总额的10%,国内航空客运机票的销售主要依靠代理企业完成。国际航空电讯集团与《航空商务》(AirlineBusiness)杂志共同举办的2010年第十二届航空公司IT趋势调查显示,全球共有129家航空公司(主要为国外航空公司)参与了今年的调查,其年旅客运输量总和超过10亿人次。上述航空公司的机票中,40.8%直接销售给旅客,其中网络销售占25.8%、呼叫中心为10.7%、联航为4.3%;其余59.2%是通过国际航协进行的代理分销。在国际航空运输领域,几乎所有的航空公司除了开展直销外,还依赖强大的分销网络提高机票销量。旅客需求的多样性、市场地域的广阔性、营销能力的局限性、机票产品的时效性等因素,决定了分销渠道长期存在的必要性。航空公司直销和代理分销各有优势,面向不同的细分市场,互为补充。但本公司所属行业仍然面临航空公司扩大直销市场导致航空客运销售代理行市场份额降低的风险。三、佣金费率调整的风险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代理销售国内航线机票获得的代理佣金,分为基础佣金和后返奖励佣金两部分。其中,基础佣金一般分为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根据航空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确定;后返奖励佣金由航空公司根据公司完成其考核指标情况按其奖励政策确定。报告期内,公司获取的年度代理佣金费率基本保持稳定。(一)国际机票代理佣金费率的调整变动情况2010年3月,法航-荷航集团给国内各代理人发文通知,决定将现行的代理佣金费率调至0%,自2010年4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出票的法航、荷航机票,同时建议各代理商可自行向购买机票的旅客收取50元至700元不等的服务费。2010年7月1日起,全日空航空公司调整其在中国地区(包括国际线和日本国内线)的代理佣金费率,从5%下调至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航线代理佣金费率将从5%下调至3%;2010年8月1日起,汉莎和瑞士航空将代理佣金费率从3%下调至1%。(注:上述机票代理佣金费率下调均为国际航线机票。)2007年至2009年,公司国际机票销售金额占机票销售总金额的比重分别为5.22%、5.50%和5.68%。国外机票销售模式与国内不同,国外代理企业以向消费者(乘机人)收取服务费的模式获得收入,欧美国家普遍采取此模式。国外航空公司进入中国大陆市场的过程中,采取了结合中国国情同时参照国际惯例的方式,向代理企业支付代理佣金的同时建议代理企业向消费者(乘机人)收取服务费。近年来,鉴于中国市场运价及运价分销体系的发展,同时全球范围内航空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部分国外航空公司进行了中国与国际接轨的尝试,调低代理佣金或零佣金以更好地适合其经营模式,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航空公司和代理企业的服务。代理销售国际机票的收入来源则由向航空公司收取佣金逐步向消费者(乘机人)收取服务费过度。(二)国内机票代理佣金费率的相关政策为保护消费者(乘机人)的合法消费利益,2008年5月11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改变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管理方式的通知》,规定国内航空客货销售一律实行明折明扣严禁任何形式的暗扣销售,不得向旅客、货主额外加收服务费。对航空运输企业以及销售代理企业的暗扣销售行为,依据《关于坚决打击暗扣销售和非法经营销售国内机票行为规范航空运输市场秩序的通知》(民航财发{2002}101号)等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销售代理企业额外加收服务费的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鉴于上述政策规定,国内代理企业销售国内机票仍以取得代理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截至目前,航空公司就国内机票未发布取消佣金或降低佣金费率的通知。另外,公司为扩大市场规模,增加市场销售渠道覆盖面,提升合作销售方忠诚度,增加了给合作销售方的佣金分成比例,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9月航空公司给予公司的佣金费率分别为5.88%、6.53%、6.74%和6.97%;合作销售模式下,合作销售企业获得的佣金分成分别为3.32%、3.82%、4.07%和4.91%,占当期公司获得的基础佣金比率为:65.87%、65.19%、63.59%和82.38%;占当期全部佣金比率为:56.46%、58.50%、60.39%和70.44%。公司在合作销售业务模式下,不但能快速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增加销售规模,仍能维持一定收入水平,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9月公司从合作销售模式下获得的佣金费率分别为2.56%、2.71%、2.67%和2.06%。但合作销售方的佣金分成增加,导致公司合作销售模式下获得的佣金率下降,从而对公司业绩带来影响。公司若不能根据代理佣金费率政策的变化及时作出业务调整将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四、依赖区域市场的风险公司构建了实体营销网络+电子营销网络的营销模式,电子商务平台突破了服务地域局限性。公司2009年12月份可可西网站和淘宝等其他网上销售平台销售数据统计显示,2009年12月份公司网络销售机票的预订客户主要来源于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四川,分别占比为18%、16%、10%、8%、8%和8%,合计占比68%。但公司的订单处理中心和营业部等地面服务网络主要集中在以深圳为中心的珠三角区域,2007年、2008年、2009年度和2010年1-9月,该区域业务量分别占公司总业务量的85%、82%、80%和76%。深圳市是国内第四大通航城市,2008年深圳机场旅客吞吐量为2,140万人次;2009年旅客吞吐量为2,448万人次,同比增长14.4%;2010年1-10月,旅客吞吐量为2231万人次,同比增长10.8%。截至2009年末,深圳机场已开通国际、国内航线155条。深圳毗邻香港机场、广州白云机场、澳门机场和珠海机场,五地机场合计年旅客吞吐量超过10,000万人次,占国内航空客运市场的25%以上。公司业务的地域集中使公司经营业绩依赖于珠三角区域航空客运市场的表现,该区域航空客运市场规模变化将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公司存在依赖区域市场的风险。五、合作销售方信用风险公司采取直销+合作销售的集成化销售模式。其中,合作销售(B2B2C)是指通过分散的合作代理企业、商旅服务相关企业(如旅行社、酒店)和集团客户等合作销售方共同完成机票销售。合作销售模式下,公司对长期合作且信用良好的合作销售方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或信用周期。为预防合作销售方的信用风险,公司建立了信用评级制度,对合作销售方信用进行逐级审批和档案管理,发现异动后立即启动预警机制,财务人员、法务人员将共同介入,采取暂停供应、约谈、临时增加担保、发律师函等多种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2009年和2010年,公司强化了合作销售方信用风险控制,经信用评估后要求部分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合作销售方单个结算期机票销售平均金额的100%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合作销售方缴纳足额保证金,并对新签约的合作销售方也采取足额保证金或现结方式结算。报告期内,公司信用销售占合作销售总金额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62%下降至2010年1-9月的28.95%;履约保证金销售(100%履约保证金)和现结、预付款销售占合作销售总金额的比例,则由2007年度的3.03%上升至2010年1-9月的54.96%。本公司给予信用销售政策的合作销售代理企业均为公司多年合作客户,且各自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其中有部分亦为本公司的供应商,本公司向其销售机票的同时也向其采购机票,存在互相欠款的情形。如本公司与纵横天地电子商旅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金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互相采购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合作销售方的信用问题而出现坏账损失情况。但公司仍存在因对合作销售方的信用评估不充分、信用管理不到位、合作销售方违约导致的风险。六、成长性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公司所处行业为航空客运销售代理行业,市场空间广阔且成长性良好,是快速发展的朝阳行业;公司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拥有电子商务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以及独特的营销服务优势;公司主要服务产品拥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为确保未来持续成长,制定了有效的未来发展规划,充分分析影响未来成长的风险并制定了应对措施,但目前公司竞争优势和市场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仍然存在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与变化的市场环境不适应、风险应对措施无法有效实施、竞争优势无法推广到全国等带来的成长性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七、行业内竞争风险航空客运销售代理行业从业企业众多,且规模参差不齐,市场集中度较低。中国航协统计,2008年通过年检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企业共计7,029家,每家代理企业年平均销售机票不足3万张。随着电子客票的全面推行,大型代理企业凭借品牌、服务、管理及资金优势,采用信息技术提升服务能力、拓宽服务区域,市场份额迅速上升,行业市场集中度趋于提高。2007年,公司可可西网站()和呼叫中心(4006940069)投入运营,市场占有率快速上升,成为国内最大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企业之一。2009年服务合作销售方的网购B2B电子客票交易平台()和2010年服务高端商旅客户的飞人网()的投入运营完善了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强化了公司竞争优势,但本公司仍面临着本区域中小代理企业和国内其他大型代理企业的竞争,若本公司无法有效增强自身竞争优势、巩固优势竞争地位,存在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八、现金管理风险公司从事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资金流转较大,且大部分资金属于代收代付性质,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9月,公司代收代付的机票销售款金额分别为180,131.09万元、262,241.48万元、290,212.38万元和317,639.96万元;如果资金管理不善,将会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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