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出租车行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省交通厅、省总工会和省文明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为推动我县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其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宗旨,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保稳定、促规范、抓管理、树形象”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行科学管理、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文明程度和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树立文明和谐的行业风尚。(二)工作原则。坚持全县统筹、企业为主、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全县统一部署创建活动基础上,企业、车主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创建活动。县统筹部署、指导、协调各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出租汽车行业全员参与。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实现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科学、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质量优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出贡献。(二)近期目标:今明两年是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时期,要努力做到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科学管理水平、守法经营意识、公平竞争能力明显提高,经营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行业服务质量和信誉度显著提升,建立行业管理部门、企业与驾驶员的和谐关系;形成一批符合科学发展观理念的行业管理经验,培养一批有影响的先进典型,打造一批知名的服务品牌;营造规范有序、监管有效、和谐稳定、服务优质的出租汽车市场体系,促动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三、活动范围以福利镇为重点,覆盖全县出租汽车行业。四、活动内容(一)确保行业稳定1、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落实燃油财政补贴政策,对各项已公布实施的减免补贴政策、降低承包费政策等,要不折不扣地实施,避免引发新的不稳定的因素。2、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建立打击非法营运长效联动机制,进一步开展联合整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套牌车等,创造良好的出租汽车市场环境。3、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一些繁忙路段、旅客集散的车站和酒店等地,合理设置候车标志和临时停车泊位,方便群众出行,为出租汽车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4、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控制、早解决”,将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工会,建立健全企业、驾驶员、政府三者之间的桥梁和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定期倾听企业、驾驶员的心声,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协调企业与驾驶员之间的争议,维护行业稳定。(二)强化出租汽车行业科学管理1、交通主管部门应制订出租汽车运力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建立含城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出行需求,里程利用率等因素的运力新增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运力投放。2、鼓励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严禁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制度。3、落实地方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出租汽车稳定工作负责制,建立地方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出租汽车行业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4、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行业管理和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步实施、同步监督。以创建文明行业为载体,组织开展文明星级驾驶员、文明出租汽车车辆、文明出租汽车企业等评选表彰活动。将文明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评选表彰结果作为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切实提升城市政府管理、行业管理、市场运行监管的科学管理水平。(三)促进出租汽车企业规范经营1、落实出租汽车企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主体责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收费合理、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引导企业实行自营或者经济责任承包经营。针对油价、市场供求状况等,建立科学合理的出租汽车承包费(或管理费)联动机制,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2、依法与驾驶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理顺企业与驾驶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按照规定为驾驶员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3、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服务监督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实行先进的运营调度手段,提高服务能力,保障服务质量。4.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强化对驾驶员的服务,关爱驾驶员的身心健康,实行人性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督促企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提高驾驶员守法经营和文明服务的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志愿服务,承担社会责任。5、企业要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将创建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利用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手段,充分调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培养职工强烈的荣誉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四)强化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1、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考试制度,加强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管理,严格执行驾驶员持证上岗制度。对违法违规、不执行服务规范的,强制退出市场,提高驾驶员的素质。2、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建立健全驾驶员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制,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文明礼仪、安全和治安防范等教育,引导驾驶员遵纪守法、依法营运,逐步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技能和职业素质,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3、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做到仪表端庄,着装整洁;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要遵守交通法规,礼貌行车;要保持车辆卫生干净、车客整洁;要坚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塑行业新形象,树行业新风。(五)加强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的法制建设1、制订出租汽车企业、车辆、驾驶员等的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规范,逐步使行业服务标准化,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2、制订《集贤县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明确创建文明出租汽车企业,文明星级驾驶员评比的具体条件、标准和要求,以及考核流程、表彰激励、复核机制等。3、加强出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设立“黑名单”制度,对诚信缺失、非法违法和发生重大责任服务质量事件的企业、驾驶员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并从新增运力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印发《集贤县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创建活动进行部署。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具体要求、任务目标、主要步骤和具体措施;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各项落实到部门、企业、岗位、人员。(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有载体、有创新要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针对性、实效性强的特色活动,激发广大干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将开展检查督导和调研工作,发掘宣传一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庆祝建国60周年前夕掀起创建活动高潮。(三)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县将在2011年3月组织召开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总结大会,总结经验,表彰一批文明出租汽车企业和优秀驾驶员、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地也要对创建活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四)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县将按照省的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长效创建制度。各地要探索研究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开展长期创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考核激励等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1.为加强领导,县交通局、县工会、县文明办共同成立集贤县出租汽车行业创建精神文明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肖瑞来(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齐振迁(县交通局局长)王全林(县文明办主任)李忠霞(县工会主席)成员:耿金涛(县广电局局长)矫维春(县交通局副局长、运管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矫维春办公室成员由县文明办、县交通局、县工会抽调专人组成。市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和督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创建、各负其责的创建格局。2、交通部门和出租汽车企业要加大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投入,划拨专项活动经费,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二)制定方案,落实措施1、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与业务管理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2、县出租汽车行业创建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将采取检查抽查、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社会评议等方式严格考核,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单位也要建立考核标准体系,对获得优秀的文明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加大奖励激励力度,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充分体现正面导向作用,有效引导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创建活动。(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福利镇是创建工作的重点领域,出租汽车企业是创建工作的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切实帮助广大从业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现实困难,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四)加强宣传,树立典型1、要加强对在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简报等方式,及时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成效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2、县将在2011年9月底前召开创建活动座谈会,总结、推广和交流先进经验。也要利用召开现场会、交流会、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3、为及时了解各单位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根据省编写创建活动工作简报的要求,各单位每月至少要向县创建活动办公室报送2篇以上创建活动情况简报,反映活动的进展和经验,要切实抓好工作职责的落实。集贤县道路运输管理站200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