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办法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省、市、教育部门和学校每年表彰一批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掌握建设社会主义本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学生,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定条件:1、三好学生(占参评总数5%)1)思想品德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思想和明确的学习目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班集体,有较高的思想修养和文化素质。2)学习好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基础扎实,各科成绩优良。②上课专心听讲,认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③实习努力钻研技术,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讲究文明生产,不怕脏和累,成绩优良,无人机安全事故。④学期各科成绩总评在85分以上,学生干部学期平均各科成绩总评在80分以上。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全校性的集体、体育活动,讲究班级和个人卫生,一学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一周。2、优秀学生干部(占参评总数5%)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带头投入“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去,热爱班集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2)以身作则,任劳任怨,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能深入细致地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团结和带动广大同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能独立组织同学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工作大胆,认真负责,能取得较好效果。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刻苦,一学年内各门课程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积极带头锻炼身体。二、评选办法:1、依照评比条件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每学期末结合学期小节进行初评,学年末结合学年成绩总评。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有学生讨论评议,提出初选名单,再由班主任召开班委会进行审议,班主任审查,上报学生处核实平衡后报主管校领导审定。三、奖励办法: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审定批准后,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称号,召开全校大会颁发证书及奖品,填写学生授奖登记表存入学生档案。2、连续两年以上获奖学生,毕业时学校优先给予推荐就业和选择单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