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名称)监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由(建设单位,甲方)与(以下简称责任单位,乙方)签订监理安全责任书。一、乙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一)监理监督项目不发生以下各类事故1、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2、施工损坏燃气、供电、供水、通信等地下管线事故。3、施工造成的基坑坍塌、地表超限沉降及由此引起的交通中断、周边建筑(构)物损坏等事故。4、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5、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6、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二)监理单位必须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证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三)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郑州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郑州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进行布置、建设和管理,合格率100%。争创省级文明工地。(四)监理单位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内部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与供应商等参建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理合同关于施工安全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以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完成责任书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定期召开现场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传达各级政府及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会议精神,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工程建设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三)、结合该工程的实际,全面识别、评价危险源,督促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四)、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民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规范持证上岗的制度。(五)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由总监理全面负责任,项目部要设专职安全员。确保人人抓安全,层层讲安全和人人自觉作好安全监管工作。(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七)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八)监理单位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并监督落实整改;认真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监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九)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十)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十一)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和各项工程保险制度,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十二)乙方管理范围内在安全检查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出现严峻形势时,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约谈,对有关工程及参建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预警;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分析、查找主要原因,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的具体改进措施、办法,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监督到位。(十三)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文明施工、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公章和规范性文件。(三、年终考核年终将就上述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和本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