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检查工作指引按照《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全市汛期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8〕27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制订检查工作指引如下:一、检查目的通过深入了解基层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易涝公共区域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水触电事故。二、检查内容(一)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公共设施防漏电工作方案制定及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加强涉水触电风险防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涉水触电事故防范有关工作情况。(二)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三)公共设施条件相对较差、人口密集的城中村、老旧小区、三小场所等重点区域、易涝公共区域供用电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制定落实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隐患整改是否按计划实施,紧急或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治理,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保障条件的供用电设施,是否依法落实停止供电的措施等。(四)防触电和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立足防范和遏制涉水触电事故,加强防触电和用电安全宣传教育。2(五)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抽查易涝公共区域供用电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包括公共场所电气设备和10kV架空线路、低压架空导线、电缆、低压柜(箱)、配电房及配变等配电电气设施,重点检查绝缘破坏、漏电保护配置不当、接地不良、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对存在水浸风险供用电设施,全面检查基础标高、封堵措施、抽排水装置、设施防水防潮安全级别等是否满足要求。三、检查地点深圳市全市区域。四、检查时间7月-9月。五、检查方法现场查阅资料台账、实地了解等方式。附件:检查表格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7月12日附件供用电设施专项安全检查表设备名称编号检查标准/要求检查情况公共场所电气设备1电气设备的开关、插座、接头等位置,不应低于历史水淹的最高位置。2金属外壳和底座应可靠接地,接地处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端子。3电气设备内部回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无老化。4电气设备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应涵盖水淹漏电范围的范围,漏电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动作时应将其所保护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10kV架空线路510kV杆塔、开关刀闸(电缆)架构、拉线等配电设施不存在蔓藤类植物攀缠(或高杆植物)与裸露带电部位安全距离不足的安全隐患。610kV线路保护区内无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工地、污染源、漂移物、三线(通信线、电视电缆以及安装广播喇叭等缠绕或搭接在电力线上)等外力隐患。710kV线路应无导线断股、接头发热、绑线松驰或开断、电杆倾斜、杆基不稳、拉线失效等可能发生断线倒杆的隐患。-4-设备名称编号检查标准/要求检查情况8金属杆塔接地良好,不存在攀爬触碰隐患,接地线应完好、无损伤,并且连接良好。9线路相关禁止、安全警示牌应正确、完整、清晰。10导线与地面最小距离:在人口密集地区为6.5m;在人口稀少地区为5.5m;交通困难地区,裸导线为4.5m,绝缘线为3m(没有特殊说明即裸导线、绝缘线要求相同,在计算最小距离时需考虑线路负荷较高时弧垂增加,下同)。11跳线与邻相引线、导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3m,与杆塔、构架、拉线的最少净距不应少于0.2m;与低压线路导线距离不应小于0.2m。12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裸导线3m、绝缘线2.5m,最小水平距离(相邻建筑物无门窗或实墙):裸导线1.5m、绝缘线0.75m。13柱上开关(隔离刀闸、跌落式熔断器)的底部对地距离应大于3.5米。14位于居民区或邻近道路的柱上开关(隔离刀闸、跌落式熔断器)性能良,安装牢固,无发生爆炸或跌落伤人的危险。低压架空导线15线路上无架设通信线、电视电缆以及安装广播喇叭等“三线”搭接、缠绕等隐患。-5-设备名称编号检查标准/要求检查情况16线路绝缘应完好无破损,接头破口处应进行绝缘处理;沿墙架设的1kV以下架空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支持物牢固可靠;破口处缠绕绝缘带;中性线在支架上的位置,设计无要求时,安装在靠墙侧。17低压架空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之间安装后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100mm,导线对地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以下距离:居民区6米,非居民区5米。18门前的接户线若采用沿墙敷设时,应有保护措施;接户线在杆上应固定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时接户线不得本身缠绕,应绑扎牢固;在墙上应使用挂线钩、悬挂线夹、耐张线夹和绝缘子固定;从杆上引下的接户线至第一支持物长度不得超过25m,超过时应加立接户线杆;单层住宅区爬墙敷设时,两支持物间不超过6m。19绝缘子安装牢固可靠,无破损、无裂纹;直线杆宜采用低压针式绝缘子,耐张杆应采用一个悬式绝缘子或蝴蝶式绝缘子。电缆20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绞拧、护层折裂等机械损伤。电缆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21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应固定牢靠,并采取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22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塑料电缆每相铜屏蔽和钢铠应锡焊接地线。-6-设备名称编号检查标准/要求检查情况23电缆引出地面在室外应有钢管护套,钢管应接地,电缆线路所有应接地的接点、应与接地极接触良好。低压柜(箱)24低压柜具有散热、防潮功能,密封良好。25低压柜应根据水淹风险等级,应满足标高要求或选择有相应防护等级的低压柜。26低压柜内电器的接零、接地应可靠;零线与相线线径应相同。27低压柜金属框架均应可靠接地,并留有接地端子,标明接地符号。28水平地极驳接点、水平面与垂地极连接点必需电焊焊接,接口长度不得小于120mm,焊接厚度不小于8mm,焊接处要除渣并涂防锈漆。29地线引出点必须从两侧引至柜体接地排,引出长度大于200mm。配电房及配变30配电房所处位置是否有水淹风险,防水淹的措施是否完备,如封堵措施、抽排水设备是否完好可用。31配电台区高、低压侧引线无松弛,相间或对构件距离无不足,低压配电箱低压进出线绝缘无破损。32台架变底座对地距离不应小于2.5m,支持槽钢无严重倾斜,配变安装稳固。33台架装置上应挂设“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标志牌。-7-设备名称编号检查标准/要求检查情况34配变台架、开关刀闸(电缆)架构、拉线等配电设施不存在蔓藤类植物攀缠(或高杆植物)与裸露带电部位安全距离不足的安全隐患。35配电台区设备及金属杆塔接地良好,不存在攀爬触碰隐患,接地引线完好,无断股、损伤、严重腐蚀;接地体无外露、严重腐蚀,在埋设范围内无挖土工程。36配电台区安全距离充足,无建筑物、杂草树木等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足的隐患。37配电台区保护范围内无危及台区安全运行的杂物堆放,打桩、钻探、开挖等外力隐患。38座地式配变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m围栏(围墙),围栏(围墙)的门锁应完好有效,围栏(围墙)距变压器外廓净距不应小于0.8m,各侧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配变底座基础应高于当地最大洪涝水位,且不得低于0.3m。39台架变上安装的低压刀闸底部对地高度不应小于2.5m。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秘书处2018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