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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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衡阳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第一部分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第二部分质量安全监督程序第三部分质量安全问题展示第四部分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第五部分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第一部分: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议书预可工可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征地拆迁报监施工许可施工交竣工验收营运管理小修及大中修立项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营运2.2受理监督申请2.3工地试验室备案2.1监督程序图第二部分:质量安全监督程序2.4监督检查2.5交工检测程序2.6竣工质量鉴定程序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总监督工作流程分阶段监督工作程序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交工质量检测阶段竣工质量鉴定阶段监督检查综合检查的工作程序受理质安监督申请程序试验室登记备案程序检查结果处理及反馈程序交工质量检测程序竣工质量检测程序2.1质量安全监督程序图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阶段竣工鉴定阶段受理质安监督申请工地试验室备案开工前专项检查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整改及反馈处理受理交工检测申请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意见》编制《交工质量检测报告》接受质量鉴定通知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签发“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30日提交《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30日提交《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主要包括各从业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合同履约、工地试验室的建立及运行等情况。1、综合检查即全面的监督抽查。2、专项检查即深入专一、有针对性的检查。3、巡视检查即常规性的随机检查。建设单位按要求向监督机构提交整改报告,确保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内容、程序闭合。建设单位向监督机构提交《交工质量检测申请》交工验收前提交给建设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工验收合格后提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知质监机构提交给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竣工验收结论签发给各参建单位2.1质量安全监督程序图受理质安监督申请程序1.递交申请3.受理监督2.组织审查4.编制计划5.监督交底6.实施监督2.2监督受理2.2.1受理监督申请程序申请单位报送资料进行完整性审查不完整完整进行强制性审查根据强制性审查结果下发通知满足强制性审查下发受监通知不满足强制审查2.2监督受理2.2.2监督申请审查程序1、完整性审查按照表格所列项目审查监督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审查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完整性和清晰性。公路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资料审查意见表序号项目份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1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工程概况一览表2业主组织机构情况表3业主安全组织机构情况表4监理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5监理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情况表6施工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7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情况表8业主质量(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件9项目工程实体进度计划10业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或方案11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文件预可批复文件12工可批复文件13初步设计批复文件14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15监理单位有关文件监理合同16监理单位资质证书17监理实施细则18质量(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件19人员从业证书20施工单位有关文件施工承包合同2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22人员从业证书2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24质量(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件25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审查意见项目监督工程师:日期:监督科负责人:站领导:2.2监督受理2.2.3审查要点2、强制性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是否符合合同要求。项目经理是否符合工程要求的资格证书,必须在中标单位注册。监理单位的监理处长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且进行岗位登记。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总工程师是否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B类证书,安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是否持有安全C类证书,专职安全员是否按照每5000万施工合同配备一名。2.2监督受理2.2.3审查要点1、对第一次强制性审查不满足审查要求的建设项目,下发《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资料审查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2、对整改回复的报监补充材料仍不满足强制性审查要求的建设项目,进行全省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3、对强制性要求达不到的项目,不予受理,并报相应交通主管部门。2.2监督受理2.2.4审查结果母体授权填写备案登记表申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审核建立信息档案同意备案2.3工地试验室备案一是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管理问题及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建设单位组织整改,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全面掌握作为综合评价项目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客观依据;三是为项目交工验收前出具质量检测意见和竣工验收前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提供基础数据。2.4监督检查2.4.1监督检查的目的综合检查是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等五个方面进行的监督抽查专项检查是为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健工序、重要部位的质量安全状况,以及调查质量安全举报采取的针对性检查巡视检查是为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外观质量及施工安全等进行的随机检查监督检查的形式2.4监督检查2.4.2监督检查的形式a、质量、安全管理行为b、施工工艺c、现场安全生产d、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抽检2.4监督检查2.4.3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第一步第七步第二步第六步第三步第五步第四步掌握项目情况召开讲评会制定检查方案检查情况汇总下发检查通知分组检查召开检查预备会综合检查工作程序2.4监督检查2.4.4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检查发现问题下发指令整改合格提交整改报告核查下发复工通知录入信用档案2.4监督检查2.4.4督查结果处理及反馈程序1提交交工质量检测申请核查交工检测条件23编制交工检测方案组织交工质量检测45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意见6提交交工质量检测报告交工质量检测程序2.5交工质量检测程序编制鉴定检测方案组织鉴定检测形成鉴定报告参加竣工验收接受鉴定通知签发评价等级证书竣工质量鉴定程序2.6竣工质量鉴定程序第四部分质量监督要点4.1工程实体质量检查4.2交工验收4.3竣工验收公路项目实体工程主要检查指标见右表。公路工程实体质量督查内容及评价表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督查对象抽查指标检查方式检查结果压实度*按检评标准规定值计算合格率,抽中的每个合同段1处。分层厚度测量开挖面的分层厚度,层厚不大于压实厚度上限的为合格,抽中的每个合同段2处。路基工程土石方填料粒径测量开挖处的最大填料粒径,不超出规范要求的为合格,抽中的每个合同段2处。砼强度*采用回弹法,强度推定值大于设计强度且小于设计强度的1.5倍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也可利用标养试件统计评价。预应力孔洞压浆情况压浆饱满为合格,抽中的每个合同段检查1-2片梁。钢筋保护层厚度*采用电磁方法检测,按统计方法评定,特征值与设计值的比值应为0.9-1.3,不超出为合格,计算合格率。桥梁工程上、下部结构钢筋位置及钢筋数量钢筋位置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计算合格率,钢筋数量按不少于设计值为合格。砼强度*同桥梁工程的“砼强度”。厚度*按单点值不小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格率。隧道工程衬砌支护锚杆(钢拱架)间距*按实测值不大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格率。原材料钢材(力学性能、焊接性能)受检单位人员签名:督查人员签名:年月日4.1工程实体质量检查4.1.1检查内容实体工程质量可由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交(竣)工验收检测机构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来实施。工程实体质量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检测机构必须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4.1工程实体质量检查4.1.2检查要点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4.2交工验收4.2.1交工验收的概念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3、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4、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5、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4.2交工验收4.2.2交工验收的依据1、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2、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4、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5、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4.2交工验收4.2.3交工验收具备的条件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审查。2、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所附资料审查并签署意见。3、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4.2交工验收4.2.4交工验收的程序4、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5、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6、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4.2交工验收4.2.4交工验收的程序1、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2、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3、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4.2交工验收4.2.5交工验收的要点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4.3竣工验收4.3.1竣工验收的概念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3、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4、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5、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4.3竣工验收4.3.2竣工验收的依据1、通车试运营2年后;2、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3、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4、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5、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6、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7、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4.3竣工验收4.3.3竣工验收的条件1、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其主要内容包括:(1)交工验收报告;(2)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3)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批复文件;(4)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意见;(5)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6)竣工决算的核备意见、审计报告及认定意见。4.3竣工验收4.3.4竣工验收的程序2、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现场核查。审查同意后报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3、以上文件齐全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由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知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鉴定工作。4、质量监督机构按要求完成质量鉴定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并审核交工验收对设计、施工、监理初步评价结果,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5、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的交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