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017年3月2目录一、安全守则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四、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五、工程线(轨行区)事故案例分析3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根据当日施工内容,针对性的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施工作业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及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按规定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一、安全守则5严禁作业人员在车下、道心、钢轨站立坐卧;横越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钻车或从车钩处通过;横越停留的机车、车辆,应在距其端部5m以上距离处通过。严禁施工人员扒乘机车车辆,因工作需要上车时,必须经机组负责人同意。运载人员车辆应有相应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不得损坏线路上的任何设备设施。一、安全守则6严禁酒后作业。施工完毕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严禁干扰、阻挡正常行车秩序。不得超过机械设备、工机具原本的使用范围使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主动纠正违章违纪行为。一、安全守则78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9新铺设的工程线、轨行区在交付运营前,运输的协调和调度指挥工作由铺架(铺轨)单位负责。(以下称为“线路管理单位)。线路管理单位需设立调度室(所),其它与工程运输有关或需进入轨行区进行施工作业的的施工单位应设专(兼)职调度员、联络员,派驻调度室。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0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1总体要求工程线运输及在工程线施工的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必须与线路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办理相关施工申请。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查同意的严禁施工。总体要求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2安全协议的内容•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3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4施工计划的提报与执行1凡影响工程运输、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含影响轨道工程施工和行车的施工以及需要工程列车进行配合的施工),必须向线路管理单位(调度室)提报施工计划申请表。2施工计划按时间分为: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日补充或变更计划)、临时补充计划。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53计划内容须包括:施工内容、时间、地点(区段)里程、影响范围、人员数量、防护办法、安全措施、现场施工负责人等内容。4未纳入月计划、周计划的施工项目、无批复的施工计划、以及施工计划内容不相符的不准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施工申请,制定安全措施,通过线路管理单位调度室(所)审查,并经铺架单位批准后,由调度室(所)安排施工。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65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5日、每周五18:00前将次月、次周施工计划申请表提报线路管理单位调度所进行审批,由线路管理单位调度所根据计划申请的汇总情况进行统一协调安排。6进入工程线或轨行区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的联络员员应于每日16:00前与调度所沟通、确认次日施工计划(包括变更计划、临时补充计划),经审批后方可继续实施。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77需要使用铺架(铺轨)单位工程列车进行配合施工的单位,应提前与线路管理单位签署相应的安全协议,并于每日18:00时前填报次日的用车计划,报线路管理单位调度所审批。8线路管理单位调度所要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合理组织其施工和运输作业。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施工计划,有权拒绝审批,待申请单位整改后再行审批。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89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施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1)违反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计划;(2)违反运输安全协议的运输作业计划;(3)计划的施工内容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的施工计划;(4)施工计划填写不规范、安全注意事项不详、安全防护措施不明确的施工计划。10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超时、超范围施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无法完成施工作业内容的,施工单位应在规定事件结束前30分钟向线路管理单位调度所申请延时。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911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计划,做好施工准备。提前检查施工机具、材料、劳力、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准备情况。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受控,按时完成。12施工单位联络员应在施工开始前40分钟在线路管理单位调度室(或车站)《施工请销点登记簿》内登记,调度员向施工区间的有关单位及施工负责人及时发布施工命令。施工负责人接到调度命令后,确认施工起止时刻,按规定设好停车防护后,方可开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2013施工负责人应加强与调度室(车站)的联系,严守施工作业时间。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应及时向调度所(车站)汇报计划完成情况、线路出清情况。确认满足放行列车条件后,由联络员在《施工请销点登记簿》登记办理销记,调度员在《施工请销点登记簿》内给予确认,确认施工完毕或区间空闲后,由线路管理单位调度员发布命令开通线路或区间,同时发布限速等有关要求的命令及时转交司机、车长。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2122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23总体要求在工程线上或影响工程线行车的区域内、以及在轨行区进行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设置防护。防护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掌握防护知识及技能,方可进行从事防护工作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24防护工作要坚持“谁防护、谁撤除”的原则,防护一旦设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挪移、更改防护装置。施工单位应安排满足当日施工防护需求的防护人员,防护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员袖标,并带齐防护信号备品。现场负责人应对防护员进行检查,确认。防护信号牌应使用反光材料制作。尺寸、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25防护信号牌的设置、更换及撤除均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发布命令防护员必须与车站、施工负责人保持通讯正常,并应做好通话记录。通讯不良时,应增加中间防护员。对于不需进行线路封锁的施工,当本线或邻线列车接近时,防护员必须及时发布下道避车命令。并保障工机具、材料在限界以外。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26防护员的站立位置应视线良好,能充分观察到来车情况;并加强与驻站联络员联控。防护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不得随意移动防护信号。当列车接近时,防护员不得随意在线路上走动,应站在列车前进方向左侧(面对来车方向右侧)正确显示防护信号。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27防护员严禁随意使用红色防护号志。当施工中断或结束时应及时撤除防护,线路上严禁出现无人看管的防护信号。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28工程线防护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线上或从事影响工程线行车的施工任务时,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现行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规定,其防护的要求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遵守以下要求: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29区间线路上进行影响行车的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地段的两端800m处设置防护员显示停车手信号,距离施工地点20m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单线、双线的设置如下)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30区间线路上进行不影响行车的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地段的两端500-1000m处设置作业地点标及防护员,施工地点应设置现场防护员,并在铁路限界外侧设置防护带,避免作业人员、工具、材料侵入限界。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31轨行区防护要求施工单位在轨行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时,其防护的要求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遵守以下要求: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32防护信号牌(灯)的设置距离应根据轨行区线路的实际情况,设在施工区段两端各100米处,如遇曲线,要适当延长至200米处,直至满足行车瞭望条件和制动距离为止。同时在施工地点两端及施工现场设置防护员。防护信号牌(灯)的设置方位必须有利于轨道车司机瞭望,不得遮挡。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33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34管理及使用要求工程线或轨行区使用手推小平车、单轨车、梯架车等轻型车辆(下称“轻型车辆”)时,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措施,并报线路管理单位调度所审核备案。使用轻型车辆,应提前到调度所办理《轻型车辆使用承认书》,经调度所同意后方可使用。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35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前一日向调度室汇报次日使用计划(使用地段、设备编号、计划使用时间、现场负责人和防护员姓名)。当日使用小平车时,施工单位必须派联络员在调度室(车站)进行登记。轻型车辆在使用时应遵守《轻型车辆使用承认书》中规定的运行区间里程范围和作业时间,严禁超范围、超时使用,并指派专人负责跟随车辆进行防护及防溜措施的实施与盯控。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36轻型车辆应带有制动装置,车体四周必须贴反光材料;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溜铁鞋(不少于2只),铁鞋表面要涂刷反光漆,并做好防溜措施(4轮小车在下坡方向打紧至少2只铁鞋,并在前端用吊装带、麻绳或钢丝绳将车体与钢轨捆绑锁紧)。轻型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随车人员(不少于4人),以保证轨道车列通行时能够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37轻型车辆的使用应派专人在两端进行防护,防护办法和区间施工防护办法相同。轻型车辆使用完毕后严禁停留在线路上,下道后不得侵入轨道车、轨道平板车辆限界。使用轻型车辆运行至岔区时,随车人员严禁私自扳动道岔,严禁在运行方向和道岔开通方向不否的情况下强行推进。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38双线地段施工,遇有邻线来车时,应停止推运小车,暂时收回停车信号,待列车通过后再行显示。所有轻型车辆必须按单位统一编号管理,各单位对所属轻型车辆统一编号,线路管理单位建立台账。严禁使用小平车载人。联调联试之后,各施工单位严禁使用小平车。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小平车时,必须使用能起到绝缘效果车轮的小平车。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39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40总体要求各类施工作业车辆必须严格按调度命令规定的时间、地点、运行速度、作业范围和内容等运行和作业,严禁无计划、无调度命令行车。无特殊原因严禁延点或影响其它作业计划的执行。机车、轨道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落实双人值乘要求。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41未经许可禁止以工程列车充当通勤列车进入区间。所有上线车辆必须确保状态良好,各种仪表、风管必须经过校验合格,运行过程中随时检查轨道车总风缸、制动主管的压力,检查发动机的润滑油压力、冷却水的温度及其转速等情况,并严格落实添乘制度。工程列车运行至车站道岔前须一度停车,确认进路(道岔)开通正确后方可通过。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42列车运行中,乘务员及调车领车人员要加强瞭望,严格控制速度,接近施工地段鸣笛示警,发现有危及行车安全时及时采取停车措施。利用设有道岔的车站线路进行调车,严格执行要道还道制度,并确认道岔的状态良好。装载货物时,货物两侧不得超出平车车体,高度不得超出车辆限界尺寸,不得超载、偏载、集载,装载加固必须牢固可靠,并符合行车要求。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43工程列车、机车、轨道车、自轮运转设备在停留时,应做好防溜措施,设置防溜枕司机应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司机手账。妥善保存当日调度命令、调车单等。运转车长、调车长应佩戴齐全信号备品,及时显示手信号;调车作业严格落实“十、五、三”车规定。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44影响行车的施工包括:(1)需要封锁线路,中断正常行车的施工;(2)在轨道线路上进行测量、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作业的施工;(3)人员、设备、机具、材料等侵入轨道车及轨道平板车辆限界的施工;(4)除线路管理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在轨行区线路上使用轻型车辆(包括手推小平车,单轨车等轻型车辆)的施工;(5)在站台上进行的人员、工机具和材料侵入轨道车辆限界的施工;(6)其它影响轨道施工和工程列车运行的施工。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45工程线运输安全要求工程线运输除须遵守总体要求外,还须遵守下列要求: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46列车运行速度:(1)铺轨后线路未整道或未应力放散、焊接的线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