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黔医改发〔2017〕2号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省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2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按照“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的基本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理顺政府与公立医院的权责关系,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公平可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健康贵州”奠定坚实基础。--2(二)主要目标到2018年,市、县两级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基本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二、主要任务(一)建立科学的医院治理体系1.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各级政府要落实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政府通过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医联体理事会等多种方式,代表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全面落实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含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2018年做好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的锁定和剥离工作。加快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按照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选拔--3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探索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开展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协议薪酬制等薪酬分配方式,院长可实行年薪制。逐步提高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按年度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逐步扩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范围,力争2018年覆盖所有公立医院。〔责任单位: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负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加强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属地化行业监管,重点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问责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进行问责。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2018年,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逐步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实现全覆盖。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4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医院范围及服务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的监管和盈利率的管控。〔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3.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要依规行使人事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进一步完善艰苦边远地区公立医院人员招聘制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励保障措施。〔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省教育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4.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医院信息公开,从2018年起,各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每年应向社会公开医院的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不少于1次。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5(二)建立规范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1.制定医院章程。2018年9月底前,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完成医院章程制定。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医院要以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制定章程时,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章程要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同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理事会)审议通过。〔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院长是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讨论同意。2018年9月底前,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组建各类专业委员会,为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以及医联(共)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跨区域性医疗集团可在政府层面成立理事会。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进入医院管理层或理事会。〔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委办、省国资委,各市(州)、县(市、--6区)人民政府〕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促进民主管理,推进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每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不得少于1次。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4.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建立不良事件预警机制,推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5.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卫生--7计生委、省国资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6.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公立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公立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2018年,三级以上公立医院财务年报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到2020年所有公立医院财务年报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7.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政府及举办主体应对公立医院按年度实行绩效考核,医院考核应涵盖社会效益、服务提供、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内容,突出卫生应急、支农支边和落实分级诊疗等体现公益性的工作,将医改任务等情况纳入医院考核指标。公立医院应按年度开展内部绩效考核,将政府及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与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医务人员考核指标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成本控制、公益性任务完成--8情况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院长任用、院长薪酬、绩效工资总额、医保支付额度、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等挂钩。〔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8.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医教协同,健全医务人员终身医学教育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开展规范化培训工作,重点向全科、儿科、精神科和产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倾斜。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省、市级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连续驻点服务1年以上,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连续驻点服务2年以上;县级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驻点服务1年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9.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加强临床医学研究,加快诊疗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普及,加强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加强新技术引进和重点疾病、重点地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围绕疾病防治需求,加强学科(专科)建设,--9打造特色和优势专科,提升服务能力。把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适宜技术推广、创新人才培养等纳入职工绩效分配考核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把科技投入纳入公立医院年度预算。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10.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坚持区域卫生规划引领,强化医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