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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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乙炔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产品名称:乙炔按照GB/T16483、GB/T17591编制第1部分化学品化学品中文名称:乙炔化学品英文名称:acetylene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极易燃烧、爆炸。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热源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激烈反应。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能与铜、银、汞等生成爆炸性化合物。在一定温度和压力条件下,纯乙炔也会发生自身直接分解爆炸和其聚合物分解爆炸。GHS危险性类别:易燃气体,类别1;吸入危险,类别2。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性说明: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热源能引起燃烧爆炸。防范说明:·预防措施:——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保持容器密闭;并储存于阴凉通风处。——采取防静电措施;生产设备接地。——使用防爆型电器、通风、照明及其他设备。——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避免与强氧化剂、卤素接触。——作业场所不得吸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等。·事故响应:——吸入:迅速撤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注意充分清洗。就医。——火灾时:泄漏气体着火,切勿灭火,除非能安全地切断泄漏源。如果没有危险,消除一切点火源。灭火使用雾状水、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剂。·安全储存:——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强氧化剂、酸、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废弃处置:——用控制焚烧法处理。物理化学危险:极易燃烧,爆炸。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热源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激烈反应。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能与铜、银、汞等生成爆炸性化合物。遇高热容器内压力增高有开裂爆炸危险,流速快易产生静电。健康危害:具有弱麻醉作用。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单纯窒息。急性中毒:暴露于20%浓度时,出现明显缺氧症状;吸入高浓度,初期兴奋、多语、哭笑不安,后出现眩晕、头痛、恶心、呕吐、共济失调、嗜睡;严重者昏迷、紫绀、瞳孔对光反应消失、脉弱而不齐。当混有磷化氢、硫化氢时,毒性增大,应予以注意。环境危害:无。第3部分成分/组成信息物质混合物危险组分浓度,≥98%CASNo.74-86-2第4部分急救措施急救:皮肤接触:无资料眼睛接触:无资料吸入:迅速撤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若呼吸困难,输氧,若呼吸停止,实行呼吸复苏术。就医。食入:无意义第5部分消防措施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关闭阀门,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露气体燃烧的火焰,以防止发生回火现象,避免发生更严重的爆炸危险。喷水均匀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使用雾状水、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剂。不宜使用卤代烷灭火剂。灭火后,应继续用水冷却至正常环境温度(≤40℃)为止。特别危险性:极易燃烧,爆炸。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热源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激烈反应。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能与铜、银、汞等生成爆炸性化合物。遇高热容器内压力增高有开裂爆炸危险,流速快易产生静电。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建议应急处理人员佩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不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发出声音,必须马上撤离。隔离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收容和处理消防水,防止污染环境。第6部分泄露应急处理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切断火源、气源,迅速撤离现场人员至上风头,空气新鲜处,进行隔离限制出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如有可能可将泄漏气控制焚烧。环境保护措施: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焚烧要充分。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吸收。构筑围堰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或导流进入应急下水池。如有可能,将泄漏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处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溶解乙炔气瓶及夹具、减压器、回火防止器等连接处泄漏,可先关闭瓶阀,后更换垫片或拧紧处置。严禁溶解乙炔用户自行焊补、任意敲打溶解乙炔气瓶。一般应送专业检验机构进行修复、检验合格后再用。如有可能可将泄漏气控制焚烧。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尽可能清除漏气周围的易燃物、氧化剂(如氧气瓶)等,防止引发次生火灾。第7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溶解乙炔气瓶操作时,必须配置回火防止器,采用不发火专用瓶阀板手。溶解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操作使用,严禁卧放使用。操作使用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严格控制放气流速,流量不得超过0.6m/瓶·h,防止静电积聚。在输送过程中,管道、容器都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在容器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容器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电气与照明设备,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小于10Ω。建议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源、热源及氧化剂,安装燃气报警器。有救护预案。储存注意事项:采用溶解乙炔气瓶储存乙炔。溶解乙炔气瓶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不得储存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并应避开放射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气、压缩空气、氧化剂、酸类、卤素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溶解乙炔气瓶每3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库存超过3年的溶解乙炔气瓶,无论空瓶或满瓶,均应送专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再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开关应设在库房外。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域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区域内,严禁设置分装设施自行分装乙炔。第8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MAC(mg/m)(最高容许浓度):无资料;PC-TWA(mg/m)(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无资料;PC-STEL(mg/m)(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无资料。监测方法:溴素法。工程控制:生产、使用过程应密闭。工作环境全面通风。个体防护装备:呼吸系统防护:特殊情况下,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手防护:戴棉布防护手套。眼睛防护:建议高浓度时接触时戴安全防护眼镜。皮肤和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特殊防护措施: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入有限空间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专人监护,使用专用监护设施。第9部分理化特性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含杂质时(工业品)有使人不愉快的大蒜味。pH值:无资料熔点/凝固点(℃):-81.8沸点(℃):-83.8闪点(℃):<-50爆炸上限%(V/V):80爆炸下限%(V/V):2.1饱和蒸气压(kPa):4053(16.8℃)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91相对密度(水=1):0.62溶解性:微溶于水、乙醇,溶于丙酮、氯仿、苯。辛醇/水分配系数:无资料易燃性:易燃自燃温度(℃):305分解温度(℃):635(常压),580(P>0.15MPa)。临界温度(℃):35.2临界压力(MPa):6.14气味阈值:无资料蒸发速率:无资料其他理化性质: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易引起爆轰,爆速可达2200m/s以上,最大爆炸压力可达58.8MPa。空气中,乙炔的最小点火能为0.02mj;而在氧气中只要0.003mj。乙炔分解爆炸时的产物温度可达3100℃。乙炔与氧气燃烧产生热量,其火焰温度可高达3500℃。第10部分废弃处置废弃化学品:允许气体安全地扩散到大气中或当作燃料使用。可将溶解乙炔气瓶移至空旷地或用管道引至室外,超过房屋顶1.0m以上放散,放散流速应缓慢,放散时避免雷击。建议用焚烧法处置。污染包装物:溶解乙炔气瓶判废后,应首先回收瓶内气体及溶剂,再用切割解体或钻孔、压扁等方法处置。溶解乙炔气瓶使用者,不得擅自处置溶解乙炔气瓶,须送至专业检验机构处置,防止废弃溶解乙炔气瓶流转入市。采取自然通风或吹扫等方式将容器内剩余气体排出,避免在容器内积聚。废弃注意事项:通风要良好,严防出现高浓度聚集。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第11部分运输信息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1001联合国运输名称:溶解乙炔联合国危险性分类:2.1包装标志:易燃气体包装类别:Ⅱ类包装方法:钢质气瓶海洋污染物(是/否):是运输注意事项:溶解乙炔气瓶运输时,应戴好瓶帽、防震圈。溶解乙炔气瓶平放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可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警示标志牌和三角警示灯,备有应急处置周知卡,设置GPS定位监控设施。车辆排气管口必须配备尾气熄火装置,车上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酸类、卤素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途中停留应远离火种、热源。夏季应避高温,设置遮阳设施和水喷淋冷却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第12部分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包装、职业危害等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于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等。第13部分其他信息其它重要信息:本SDS按照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GB/T16483-2008)编制;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化学品GHS分类目录,本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及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系列标准(GB20576~20602-2006,不包括GB20600-2006)自行进行的分类,待国家化学品GHS分类目录颁布后再进行相应调整。修改说明:本说明书随有关数据的变化、增补而修改。本说明书于2015年1月10日第2次修订。参考文献: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2.刘德辉,化学危险品最新实用手册,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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