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扬府办发〔2010〕162号关于印发《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一○年八月十六日2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4号)和《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办发〔2010〕11号),设立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扬州市经济协作办公室”、“扬州市服务业办公室”牌子,正处级建制。一、职责调整(一)将组织实施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职责划给市商务局。将信息化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企业上市相关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职责划给市农业委员会。(二)加强社会经济发展与改革等重大问题研究,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三)加强经济、资源、环境统筹协调,负责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以及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统筹协调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3(四)加强经济形势的监测和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提出调控政策建议。(五)加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负责我市参与长三角地区和市际间合作与发展及对口支援工作。(六)加强能源规划建设管理职责。(七)增加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二、主要职责(一)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加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预警和分析研究,针对经济社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运运用用各各种种经经济济手手段段和和政政策策的的对策和建议。做好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生产力布局、重要产业、跨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和协4调行业协会发展。(四)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和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和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市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做好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引导和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5工作,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管理并监督实施市级服务业发展扶持引导资金。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六)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七)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八)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储备。6(九)牵头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城镇(市)化发展、沿江沿河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负责全市长江岸线使用的规划、管理和审批或申报。推进流域治理,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负责以工代赈工作。(十)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负责企业债券的审核、转报和监督工作。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初审及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负责对全市物价的宏观指导和价格总水平的平衡工作。(十一)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十二)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7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牵头组织实施石油等重要物资的储备。推进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推动能源结构调整。负责成品油市场管理。牵头编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业节能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十三)统筹协调市际间地区经济协作,负责市际间对口支援、援建协调等工作。(十四)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牵头拟订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监督管理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十五)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十六)根据市政府委托,归口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17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一)办公室(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负责拟订全委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汇总整理委机关工作汇报;负责委机关的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督查督办、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秘书事务、信访、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委机关日8常政务;负责委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能源协作资金的落实工作。负责委机关及重大办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干部培训、职称评聘等有关工作;承担委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的党群工作。根据军事需求拟订经济动员规划、预案;衔接国防动员和政府应急管理有关事项;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经济动员潜力调查;进行经济动员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经济动员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二)发展规划处(挂“区域经济处”牌子)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区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专项、区域等规划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研究、拟订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流域治理,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制定土地9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整治、地质勘探、水资源平衡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础测绘、年度取水等计划。(三)经济综合处(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牌子)组织研究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测,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平衡进出口等预期目标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进行发展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题的综合性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委信息工作;具体参与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经济顾问的联络工作。组织起草我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委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全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建设项目;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10核、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四)经济体制改革处综合协调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改革方案和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做好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政府管理经济方式改革;协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改革和发展;组织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方案实施等工作。(五)企业与社会事业改革处(挂“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参与工交、商贸流通企业改制、破产、兼并重组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类要素市场的改革和发展;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或变更的初审工作,负责拟上市公司的培育和规范,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协调各项社会事业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六)固定资产投资处(挂“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11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负责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市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建环保、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等重大政策;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交通、水利、环保、保障性住房等各类专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计划协调平衡;编制、申报和下达中央、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