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上海赛科爆炸事故安全经验分享2018年6月5月12日下午15:25左右,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在上海赛科公司进行储罐检修作业时,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罐内6名作业人员死亡。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年3月,上海赛科发现苯罐75-TK-0201(内浮顶罐,容积10000m3,采用铝合金浮箱式内浮顶,浮箱规格:3800mmx520mmx80mm,浮箱数量359只)呼吸阀有微量泄漏,经检查决定对该罐进行检修。4月19日进行储罐倒空、加盲板隔离并进行置换。5月2日开人孔,检查发现部分浮箱内存有苯物料,5月7日至9日对部分浮箱内残余的苯进行了回收。5月10日,承包商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开始进罐拆除内浮顶。5月12日下午8名作业人员继续作业,其中6人在罐内、1人在罐外进行浮箱的拆卸和转运作业,1人在罐外监护,1名赛科公司人员同时在罐外监护。15时25分罐内发生爆炸并起火,15时50分明火扑灭。事故造成罐内6名作业人员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打孔后的浮箱内残存苯液流出,在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由于作业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产生点火源引发事故。(二)间接原因1、安全风险意识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不到位。事故企业和承包商均没有对苯罐检维修作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风险评估。虽然识别了苯的毒害特性和泄漏风险,但没有识别苯的易燃易爆特性和苯罐受限空间内的爆炸风险。2、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施工方案规定使用防爆器具和铜质工具,但现场作业人员使用钢制扳手和非防爆电钻,受限空间作业中对可燃气体含量的检测不具有代表性,仅在人孔处进行了检测。3、变更管理缺失。原施工内容和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施工方案却没有进行调整,没有进行新的风险辨识和增加风险管控措施。(二)间接原因4、对承包商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没有严格审核承包商施工方案,在发现浮箱存在苯残液后,未及时告知承包商罐内存在的燃爆风险,也未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现场配备的监护人员专业素质不能满足监护要求。5、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承包商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匮乏,现场发现有拖拽浮箱致其变形破损、用非防爆工具戳破浮箱导出苯残液等作业痕迹。6、漠视重大危险源管理。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罐区特殊作业实施升级管理。三、几点思考1、本次作业是否办理动火作业票、受限空间作业票?2、5月12日是周末,为什么没有落实危险作业升级管理?3、进行任何作业之前,一定要确保隔离有效,清理流程完善,为什么会有苯液残留?4、储罐动火要蒸汽置换48小时以上,是否进行了置换?5、操作人员、现场监护人员是否是经过培训?6、安全交底清楚吗?措施到位吗?7、现场为什么使用非防爆工具?8、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是否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四、预防措施通过分析不难看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是发生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我们要引以为戒,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杜绝类似事故发生。1、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剖析原因,汲取教训。同时要开展大检查,查缺补漏,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2、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3、强化危险作业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有针对性的编制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措施;二是落实工作前安全分析、安全交底;三是加强现场监督,跟踪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作业条件的坚决叫停;四是落实升级管理制度,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各类工业动火作业,确需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审批提升一个级别。4、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和管理人员社会责任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规程,强化教育培训,做到员工应知尽知;严格遵守落实,切实杜绝“三违”现象。达到“规定动作有效到位,事前风险有效预防”的目的。5、加强承包商的管理。严格规范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作业程序管理,杜绝“只包不管”“以包代管”等现象。6、加强检维修、特种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完善作业制度,规范作业程序,做好作业现场监护工作。7、加强作业前、检修前和生产过程风险辨识,针对可能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预案,多手段、多措施切断“危险源-风险-事故”链条。8、夏季来临,极端天气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和要始终绷紧特殊时段安全生产这根弦,密切跟踪灾害性天气变化过程,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遵章守规,远离事故,家人等你平安归!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