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xxxxxxxxxx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xxxxxxxxx设计)2017年月日1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xxxxxxxxxxxxx公司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xxxxxx设计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设计面积:。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2.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2017年月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按发包人进度要求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3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为:合同固定总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4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与设计人双方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柒份,设计人执正本叁份。5发包人:xxxxxxxxxxxxxxxxxxxx设计人:xxxxxxxxxx(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xxxxxxxxxxxx开户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账号:时间:2016年月日时间:年月日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参见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通用合同条款。7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认可的来往函件、传真、会议纪要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等所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发包人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8(5)投标函及其附录;(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工作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8保密保密期限:设计人任何时候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在合同生效9后,发包人有权处理和使用设计人提供的文件及资料。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他义务:/。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xxxxxxxxxxxx。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仅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的技术沟通,不涉及任何商务对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3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10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协调,做好与发包人之间的沟通,及时将发包人的意见反馈到公司。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xxx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x元整),且设计人应当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11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3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xxx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x元整),且设计人应当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天内。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xxx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x元整),且设计人应当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xxxxxxxxxxxx。禁止设计分包的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xxxxxxxxxxxx。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3.5联合体12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详发包人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基准日期是指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xxxxxx及发包人要求。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须达到各设计阶段对应的设计深度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50年。13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同签订后3天内。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工作计划的要求。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5个工作日内。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5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14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一、CAD文件均为CAD2004以下,天正8及天正3版本各一份;二、OFFICE文件均为2007或以下版本;三、汇报用文件为PPT格式;四、需转成图片的文件须为JPG格式,不得采用PDF格式;且文字大小适中,插入WORD文档后图面及文字清晰可见。五、以上所有提交的文件需将名称备注明确:工程名称、主题内容以及提交文件的日期。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在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30天。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15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8.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尽快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发包人不再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8.4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设计人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按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要求。8.5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16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应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