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近几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发生火灾约4万起,死2000多人,伤3000—4000人,每年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10多亿元,尤其是造成几十人、几百人死亡的特大恶性火灾时有发生。•2011年,全国共接报火灾125417起,死亡1108人,受伤571人,直接财产损失20.6亿元。•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今年“五一”期间,全国共发生火灾1000余起,未发生群死群伤及重大火灾事故,全国火灾形势保持了持续平稳。—3——4——5——6—《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2009年修订)》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三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小时;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第七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通过互联网或者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存在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及其整改情况。单位或者个人存在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且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有关机构将该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信息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按照前款规定录入信用征信系统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参加政府采购;不得享受本市有关优惠政策,已经享有优惠政策的,应当予以终止。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在经营方面的评优评先申请,不得授予其荣誉称号。一、相关法律—7—《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2009年修订)》第八十四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以警告;不能立即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相关法律—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相关法律—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三)谎报火警的;(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相关法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相关法律—11—二、消防基础知识空气(氧)、氯、溴、高锰酸钾、过氧化钠等明火、高温物体、摩擦碰撞、电火花等固体、固体粉尘、可燃液体、气体—12—二、消防基础知识普通火灾(A类)•凡由木材、纸张、棉、布、塑胶等固体物质所引起的火灾油类火灾(B类)•凡由引火性液体及固体油脂物体所引起的火灾,如汽油、石油、煤油等。气体火灾(C类)•凡是由气体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都称为气体火灾,如天然气、煤气等。金属火灾(D类)•凡钾、钠、镁、锂及禁水物质引起的火灾。电气火灾(E类)•凡是由电器走火漏电打火引起的火灾称为电气火灾。火灾分类—13—二、消防基础知识灭火的基本方法即将燃烧物或燃烧物附近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移开,不使火势蔓延而终止其燃烧,从而使火熄灭。就是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使温度低于燃烧点,火就会熄灭。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域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隔离法冷却法化学抑制法就是用含氮的化学灭火器喷射到燃烧物上,使灭火剂参与到燃烧中,发生化学作用,覆盖火焰使燃烧的化学连锁反应中断,使火熄灭。—14—三、灭火剂的分类A.水(主要适用于A类火灾)水有显著的吸热冷却效果,水在蒸发时吸收大量热量能使燃烧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水蒸汽能稀释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在燃烧内的温度,并能阻止空气中的氧通向燃烧物上去。•水与碱全属作用后能生成大量的氢,容易引起爆炸。碱金属•遇水会生成乙炔气、有引起爆炸的危险。碳化钙(电石)•因为酸近水能引起酸的飞溅、爆炸和伤人,必要时可用喷雾水扑救。三酸(硫酸、硝酸、盐酸)•但原油、重油等都可以用喷雾水扑救,还有一部分能溶解于水的可燃液体也可以喷雾水稀释它(如乙二醇等)轻于水的易燃液体•因为在高温情况下能使水迅速蒸发井分解出氢和氧引起爆炸。熔化了的铁水、钢水下列物质不能用水—15—三、灭火剂的分类B.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A、B、C类火灾)二氧化碳不导电,不污损仪器设备,适用于扑救电器、精密仪器、价值高的生产设备、图书馆、档案馆等火灾。二氧化碳灭火器不能扑灭金属钾、钠、镁、铝等物质的火灾,因为二氧化碳与以上物质能起化学作用。早期最常用的灭火器。—16—C.干粉灭火器(适用于A、B、C类火灾)三、灭火剂的分类干粉的特点是灭火效率高、不导电、不腐蚀、毒性低、不溶化、不分解、可以长期保存,缺点是不能防止复燃。这种灭火剂适用于扑救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和电器火灾。企业常用灭火器我公司使用的为ABC干粉灭火器—17—D.1211灭火器(适用于A、B、C类火灾)三、灭火剂的分类由于灭火效能高、毒性低,现在多用于飞机、轮船、坦克和内燃机车等方面。这种灭火剂一般是充填在灭火机内,以氮气充压,并可根据需要,将灭火剂充填在固定灭火装置内。(因对臭氧层有破坏,现在已被淘汰)—18——19—四、灭火器的使用干粉灭火器—20—应站在上风或侧风方向口,距离燃烧物5米左右。灭火要由近而远,向前平推,左右横扫,不使火焰窜回。灭火是时要果断迅速,不要冲击液面防止液体溅出造成灭火困难。CO2灭火器使用方法如同干粉灭火器在使用时严禁手抓住铁管以防冻伤。四、灭火器的使用注意事项—21—要将灭火器平稳地提到火场,注意筒身不宜过度倾斜,以免两种药液混合。然后用手指压紧喷嘴口,颠倒筒身,上下摇晃几次,向火源喷射,如是油火,使用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时,应向容器内壁喷射,让泡沫覆盖油面使火熄灭。注意:泡沫灭火器不能和水一起使用,不准把盖与底对着人。四、灭火器的使用泡沫灭火器—22—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开启方式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如果是手动开启式(即鸭嘴式)的灭火器,使用时先拔去保险销,一手持噴筒把手,一手紧压压把,二氧化碳即自行喷出,不用时将手放松即可关闭。如果是螺旋开启式(即手轮式)的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时,先将铅封去掉,翘起噴筒,一手提提把,一手将手轮顺时针方向旋转开启,高压气体即自行喷出。注意:灭火时应尽量接近火源,动作要迅速,同时要防止冻伤四、灭火器的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23——24—我公司办公场地主要以写字楼为主。虽然写字楼比起工厂发生火灾的概率要小,但是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更大。原因是由于工厂楼层低、空间大;有专业的安全主任管理;每年都有两次消防演习;所以只要不发生爆炸事件,那么火灾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较少,主要是以财产损失为主。写字楼恰恰相反,写字楼楼层高、空间小;大分只有物业有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演习的机会很少;据调查,大部分白领竟不知道该怎样火场逃生,且消防意识极其薄弱。90%以上的网友感慨,自己对逃生知识“一窍不通”(你是不是其中之一呢?);所以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而且人员伤亡事故主要是因踩踏、中毒和跳楼。前言—2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一、企业防火安全常识—26—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一、企业防火安全常识—27—用电安全管理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一、企业防火安全常识—28—二、消除火灾隐患禁止在公司内吸烟。2001年至2005年因吸烟引起的火灾占总起数的7.7%,由此引发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禁止在公司使用明火。公司办公家具、办公用纸、地毯等存在许多易燃物品,一旦遇火极易发生火灾。禁止阻塞安全通道。一旦发生事故,通道保持畅通十分重要,不则容易出现踩踏事件或无法逃离现场。五项禁止—29—二、消除火灾隐患禁止乱拉电线、电器。例如,电线拖在地上,可能会被压破砸伤,损坏绝缘层;在易燃、易爆场所乱拉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