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拟制:日期:审核:日期:质量:日期:标准化日期:批准:日期:目录1.引言1.1基本要求1.2一般信息2.程序和规定2.1技术状态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2.2技术状态管理组件机构2.3技术状态项目选择准则2.4内部报告和向订购方提供报告的时间间隔以及报告的分发和控制要求2.5对供方的控制措施3.技术状态标识3.1技术状态项目规范树3.2选择技术状态项目3.3确定每个技术状态项目所需的技术状态文件3.4制定技术状态项目和技术状态文件的标识符3.5建立技术状态基线、编写技术状态文件3.6发放技术状态文件4.技术状态控制4.1技术状态文件更改原则4.2技术状态文件更改分类4.3技术状态文件更改程序4.4技术状态文件更改提出4.5技术状态更改控制实施4.6技术状态偏离的控制4.7超差特许的控制5.技术状态记实5.1技术状态记实内容5.2技术状态记实记录5.3技术状态记实报告5.4技术状态记实实施5.5技术状态记实分析6.技术状态审核6.1一般要求6.2审核内容6.3技术状态审核实施7.相关文件技术状态管理计划1引言1.1基本要求a)技术状态管理计划应在武器装备系统或技术状态项目研制过程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出能全面反应其在某一特定时刻确定下来的技术状态文件和管理计划,并明确建立功能基线、分配基线、产品基线。其中功能基线应与《武器装备系统研制总要求》的技术内容协调一致;分配基线应与《研制任务书》技术内容协调一致;并控制对这些基线的更改,使对这些基线所做出的全部更改都具有可追溯性。b)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是按照GJB3206-98标准的要求指定的,应是符合合同要求,计划要明确对技术状态项目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进行管理所采取的程序和方法,并明确对技术状态标示、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技术状态审合的管理计划。1.2一般信息a)适用的军用武器装备系统、成套设备、整机及组件、部件研制、生产中的技术状态项目说明,即能满足最终使用性能并指定为单个实体的技术状态管理的硬件、软件及其集合体的技术状态管理,具体分为产品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b)重要技术状态管理活动时间安排:包括初样/正样的方案论证评审、关键技术(包括关重件特性)实施方案评审、设计阶段评审、工艺评审、产品设计验证、设计确认、产品技术鉴定、重要设计(涉及产品性能技术指标)的更改评审、产品改进方案评审等,只有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研制/生产活动;c)编制技术状态管理计划目的在于准确适时有效地贯彻公司的技术状态管理制度,确保产品技术状态受控。d)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控制范围适用于公司军品成套设备、整机及组件、部件研制、生产中的技术状态管理,主要包括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技术状态审核;e)相关文件:GJB1362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GJB3206技术状态管理GJB5709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监督要求2程序和规定公司编制并执行技术状态管理制度,包括与顾客订购方或供方取得一致意见的技术状态管理要求,主要内容包括:a)技术状态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b)技术状态管理组织机构;c)技术状态管理项目选择准则;d)内部报告和向订购方提供报告的时间间隔以及报告的分发和控制要求;e)对供方的控制措施。2.1技术状态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公司制定《技术状态管理制度》,规定了主题内容适用范围、引用标准、术语定义、职责、工作程序与要求、控制记录等。其中主题内容为:描述军品技术状态要求,建立了技术状态管理的内容和控制程序;适用范围为:公司军品成套设备、整机及组件、部件,合同环境和自主开发环境下研制、生产中的技术状态管理。2.2技术状态管理组织机构公司设立技术状态管理委员会(简称技委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分管理技术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担任,下设若干名委员,由各专业技术带头人或技术骨干组成。技委会及各部门职责如下:a)技委会: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对产品方案论证、关键技术、产品转阶段、产品技术鉴定等重大技术状态的审查评审;b)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参加重大技术状态的评审,并审批技术评状态审报告;c)研发部(设计):负责编制产品技术状态文件,控制设计更改和偏离,报告设计更改情况;d)研发部(工艺):负责编制产品研制、生产的工艺文件;执行工程更改,控制工艺更改和偏离,报告工艺鉴定情况;e)质量部:负责检验测试产品、控制不合格品,并予以记录;监督技术状态管理,报告产品研制、生产的质量状态和执行设计更改的情况;f)制造部:负责组织实施技术状态,执行工程更改,予以记录;g)供销部:负责与新研采购产品供方签订采购合同,了解其定型状态;h)综合计划部(保密资料室):负责接收、检查、复制、分发、归档技术状态文件,保证现场得到现行有效文件,按定型归档向上级机关报送定型文件。2.3技术状态项目选择准则a)能满足产品最终使用性能,战术/技术性能指标;b)产品的功能特性、产品性能指标、设计约束条件和使用保障要求。其中包括诸如:使用范围、作用距离、杀伤力、速度等性能指标以及可靠性、维修性和安全性等要求;产品物理特性:产品的形体特性如组成、尺寸、材质、表面状态、形状、配合、公差、重量等;c)产品包括硬件、软件及其集合体(嵌入式)的技术状态管理。.2.4内部报告和向订购方提供报告的时间间隔以及报告的分发和控制要求2.4.1内部报告根据管理计划,公司应对技术状态项目或军用武器装备系统的订购方(或军代表)发送以下不同类型的内部报告。a)技术状态项目及技术状态基线文件清单;b)当前的技术状态状况;c)技术状态文件更改、工程更改、偏离和超差及让步状况报告;d)技术状态文件更改实拖、工程更改实拖和检查或验证的状况报告。2.4.2向订购方提供的报告的时间间隔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订购方或其军代表报告技术状态的实际情况。a)在立项论证阶段(M)、方案论证阶段(C)、初样/正样阶段(S)、设计定型阶段(D)和试生产阶段(P)以及重大技术更改、偏离和让步许可时均应向订购方(或军代表)报告,并征得订购方(或军代表)的同意;b)此外,合同要求时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向订购方(或军代表)提供技术状态的实际情况。2.4.3报告分发和控制要求技术状态文件由综合计划部保密室负责分发到公司技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并按合同或顾客要求向订购方(或军代表)发送。2.5对供方的控制措施2.5.1按军工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状态管理制度和技术状态管理计划要求,应对供方进行合格供方调查、评审、选择、确认合格供方。2.5.2按合同的军用武器装备系统、设备、整机及组件、部件的产品技术要求,确定对供方技术状态的管理计划,并以采购/外协合同方式明确技术状态的技术质量要求,以确保军工产品技术状态计划的实施与落实。2.5.3对合格供方坚持动态管理控制,每年至少确认一次。3技术状态标识3.1技术状态项目的规范树a)从工作性能或构成结构分解的单元中选择技术状态项目;b)确定每个技术状态项目所需的技术状态文件;c)确定用以标识技术状态项目、技术状态文件、技术状态文件更改建议以及偏离许可与让步等的标识号的编号制度,发布每一技术状态文件标识号;d)确定有关技术状态文件,建立技术状态基线,作为正式技术状态控制起点;e)标识并发放每个技术状态项目中的技术状态文件。3.2选择技术状态项目3.2.1公司选择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能被单独管理的项目作为技术状态项目,一般选择:a)装备系统、分系统级项目和跨承制单位、分承制单位研制的项目,具体产品成套设备状态项目;b)风险、安全、完成作战任务等方面具有关键性的项目,具体产品新研配套的关键技术项目;c)采用了新技术、新设计或全新研制的项目,包括新研配套成品、材料、元器件;新研自制分机组件或用于本新研产品而未定型的零部、整件;本产品专用产品软件;d)与其它项目有重要接口的项目和共用分系统;e)单独采购的项目;f)被本产品沿用,但又同时有工程更改的定型机件(含零部、整件、配套成品);g)使用和维修方面需着重考虑的项目;h)本产品的专用测试仪器和工具。3.2.2选择的技术状态项目由公司和军代表/顾客协商后共同提出,经批准的技术状态项目应在合同/技术协议中规定。3.3确定每个技术状态项目所需的技术状态文件3.3.1研发部(设计)编制下列受控文件:a)设计和试验规范目录;b)试制/生产用的生产图样、技术条件及其目录;c)新研制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反映技术状态管理有关要求);d)适用的相关法规、标准清单;e)安装、操作及维修手册;f)技术通报(向顾客反映经批准的技术状态更改情况和对使用者的要求)。3.3.2研发部(工艺)及外包生产单位编制为实施产品设计文件要求所需的工艺文件及其目录。3.3.3质量部对产品实物的技术状态进行验证和记录。以上文件应包括相关更改及可追溯的信息。3.4指定技术状态项目和技术状态文件的标识符3.4.1研发部、制造部、质量部根据产品标准化大纲和《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的规定,确定新研产品的型号、图样编号、技术文件编号以及更改文件的编号,偏离申请单和不合格品审理单编号,这些文件的编号应具有唯一性。3.4.2技术状态文件应按《设计开发控制程序》要求标注研制生产“阶段标记”(M、C、S、D、P),其中“M”代表立项论证阶段部件、原理样机或试验装置;“C”代表方案阶段的原理样机或模型样机;“S”代表工程研制阶段的初样机或正样机;“D”代表设计定型阶段的正样机;“P”代表试生产阶段的生产定型产品。3.4.3文件编号与实物标志应协调统一、文实相符。3.5建立技术状态基线,编写技术状态文件3.5.1建立技术状态基线公司应建立三种技术状态基线:a)在论证阶段后期,编制功能技术状态文件,通过对设计方案的评审,形成功能基线;功能基线应与装备(产品)战术技术指标协调一致;b)工程研制阶段初期,通过对试样产品发图设计评审,编制建立分配技术状态文件,形成分配基线;分配基线应与装备(产品)研制总要求的技术内容协调一致;试样鉴定后,通过产品设计定型(鉴定)评审,批准设计定型(鉴定),编制建立产品技术状态文件,形成产品基线;产品基线应与研制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协调一致;c)产品生产定型(鉴定)评审和批准生产定型(鉴定),对产品基线进行必要的调整。3.5.2功能技术状态文件的编写根据与主机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或本公司分析顾客要求得出的产品研制任务,确定产品功能特性。以研制规范为主的技术状态文件《产品研制任务书》包括的内容为:a)装备产品的任务要求总的功能特性及所有重要的功能特性;b)产品主要整件或组件的功能特性;c)产品及主机及分机间的软、硬接口要求;d)验证总功能特性所需进行的全部试验项目;e)产品的主要物理特性(尺寸、重量、外形、主要构成等);f)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运输方面的技术指标和保障性要求、g)产品专用测试仪器和工具的功能特性;h)主要的设计规范、准则和有关限制条件等。《产品研制任务书》由研发部项目负责人编写,按产品设计文件签署制度的规定程序审批。由综合计划部下发3.5.3分配技术状态文件的编写3.5.3.1分配技术状态文件内容分配技术状态文件内容包括:a)根据装备(产品)的总功能特性指标制定各分系统、分机、组件、部件的性能指标(包括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b)确定各分系统、分机、组件、部件的接口要求;c)分配可靠性、维修性技术指标;d)附加的设计约束条件;e)提出验证各分系统、分机、组件、部件的特性指标所需的试验项目。3.5.3.2研制技术状态文件由描述和规定产品制造的成套文件组成,包括设计、制造、检测、试用所需的详细特性,是以产品/工艺/材料规范为主的技术文件(含带有S标记的产品图样、清单、计算机软件文档,及新研配套成品、材料、元器件等的技术协议)。3.5.3.3文件的编写要求、格式和审批程序文件《文件控制程序》和设计、工艺文件制度执行。3.5.4产品技术状态文件的编写3.5.4.1本公司的生产技术状态文件是通过产品试制、鉴定试验后,在研制技术状态文件基础上,经完善和补充的成套技术文件(填写D标记),在提交设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