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校园风险会议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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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科加强教育风险管理促进教育和谐发展——为教育和谐保驾护航UIB短片欣赏风险的由来.flv一、风险及风险管理二、教育风险及有效管理三、索赔流程及注意事项UIB四、责任认定与案件评析1.风险的定义时间不确定空间不确定后果不确定风险就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UIB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古人云:风险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存在而存在,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生变化,风险随时都在我们身边……UIBUIB泰坦尼克号如果‘已知’谁还敢上这条船潜在的风险与生活相伴!!UIB潜在的风险与生活相伴!!UIB风险与风景同在!!UIB风险与风景同在!!UIB受伤的概率是1/3在家中受伤的概率是1/80遭遇车祸的概率是1/12走路时被汽车撞死的概率是1/40000骑自行车死于车祸的概率是1/130000死于火灾的概率是1/50000溺水而死的概率是1/50000死于突发事件的概率是1/700因坠落摔死的概率是1/20000被空中坠物砸死的概率是1/290000触电死亡的概率是1/350000死于工伤的概率是1/26000一个人一年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及概率:UIB面对风险,我们……UIB我们应该面对它了解它管理它不能封建不能迷信不能忌讳2.风险管理UIB保险是目前世界上最普遍采用的风险管理财务工具之一,在风险管理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保险的概念:用一定的经济支付换取风险的转移和获得经济补偿。——因为有风险为何要保险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的财富,其实真正属于我个人的财富是给自己和亲人买了充足的保险。——李嘉诚UIB保险理财特点•个人风险解决因人身风险(生、老、病、故、残)发生时给家庭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单位风险将单位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经济补偿.UIB保险解决的问题:风险转移二.教育风险及管理UIB学习的天堂知识的海洋成长的乐园但是当前校园并不宁静!!!UIB学校——请欣赏短片校园安全启示录悲情案件完整版.wmv当前教育风险:(1)形势严峻UIB(3)后果严重(2)形式多样(4)危害巨大学校之痛:教学秩序、经济损失社会之痛:花朵消逝、社会矛盾、财政损失•一些校园伤害事故引发的家校矛盾和巨额经济赔偿不但一时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甚至是社会秩序,还有深远地影响素质教育的开展。一些学校产生了“惹不起躲得起”的思想,为了规避责任取消传统的春秋游、社会实践活动、甚至是常规的体育活动,把学生“圈养”起来,全天候实行封闭式应试教育。放学后迫不及待清校,节假日关闭校门,拒绝学生来校开展体育活动,违背了教育的本质、教书育人的天职,也违反了体育法要求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所的规定。UIB委员吁关注青少年体质称否则难免东亚病夫之称看到现在越来越多的“小胖墩”、“眼镜娃”,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体育大学校长杨桦总觉得担忧,“增进青少年体质健康既是百年大计,又是当务之急”。调查称仅17%小学生常运动人大代表吁问责校长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网和民意中国网,对10112人进行的一项题为“为什么经常运动的青少年越来越少”的调查显示,73.9%的受访者表示身边经常参加体育运动的青少年不多。51.5%的人称身边最经常锻炼的是“老年人”,接下来依次为:“中学生”(31.2%)、“大学生”(29.7%)、“中年人”(24.6%)、“职场青年”(19.3%)、“小学生”(17.0%)。2009年校外儿童私闯陈屿成技校溺水死亡索赔纠纷;2010年清港幼儿园儿童在园内死亡索赔纠纷案;2010年城关镇小春游溺水死亡索赔纠纷案;2010年陈屿新民民工子弟学校学生在家被杀案件;2010年陈屿中学学生观看演出坠落受伤索赔;2010年城关二中学生校内追逐打闹致脾脏破裂索赔案件;2010年华盛体育学校老师体罚学生耳膜穿孔案;2010年楚门小学学生在家被杀案;2010年沙门小学学生在家食物中毒死亡索赔案;2011年陈屿小学学生体育课摔断牙齿索赔3万;2011年清港幼儿园儿童在园内手指被门夹伤致残索赔纠纷;2011年城关幼儿园幼儿在园内摔伤脸部索赔纠纷;2011年陈屿中学学生练铅球致另一学生头部受伤;2011年楚门外塘小学体育课牙齿摔断索赔5万;2011年汉宇中学两名学生放学路上被社会青年砍伤;2011年沙门小学学生放学路上交通事故索赔案;2011年沙门小学女生擦黑板摔断两颗牙齿索赔................UIB教育风险离我们并不遥远:2、教育风险的有效管理转移控制预防UIB2011年开始我们尝试给学校发风险预警,比如暑期军训、社会实践、春秋户外郊游活动需要注意的事项;暑期长假后学校的电线、电器、体育设施的安全隐患,食堂餐具炊具的卫生隐患;秋冬季节注意地面结冰防滑、防火、煤气中毒等。这些温馨的提示跟安全监管部门的行政命令、督查相比更具亲和力、说服力,更加容易被接受,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的风险防范意识。——风险预防方面,我们适时提出风险预警,增强事前风险防范意识。有效管理:——风险控制方面,我们邀请相关单位开展风险紧急救护技能培训,提高事中风险控制能力。我们邀请消防官兵到学校指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逃生、自救演练,还邀请医院专家到学校为师生做校园常见意外伤害的紧急救护知识讲座。为了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已将紧急救护技能培训列为教师进修学校每年新教师上岗前培训的固定课程,进一步提高风险控制能力。1、中小学校(园)校方责任保险2、高等学校(园)校方责任保险3、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4、教职员工校(园)责任保险5、校(园)方无责保险6、学校公众场所责任保险7、学校食品卫生责任保险8、学生平安保险(社保补充医疗保险)UIB——风险转移方面,我们设计开发推广各类教育保险产品,为转移教育风险提供保障。9、教职员工车辆团体保险等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保费:50元保额:40万保障:主要针对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事故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解决工伤赔偿的不足部分,还有因教职员工工伤休养期间代课费用;特别是非正式职工工伤保障(食堂零食工、门卫、寝室管理员等)UIB社保局少儿医疗保险保费:60元/个人,财政补贴60元。保障:主要侧重于疾病住院医疗统筹补助,设置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基本药物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实行定点医疗、按比例赔付制度。赔付最高10万元。起付线500元,乡镇300元。由于按户口投保所以每年都有一部分学生因为户口问题不能投保。UIB局限性:保障不够充分(死亡一万),报销手续比较繁琐,定点医疗管理严格,还未实现全国联保,比如学生中途转学异地就医要回投保地报销。学生平安保险(学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性质:是教育部和中国保监会专门针对在校学生及幼儿身心特征设计的一种商业保险,学生自愿付费投保。·优点:具有保费低(全年80~100元)、保障高、机动性好(可按当地的情况设计方案)的特点,全国联保。·保障:侧重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我县教育系统自前几年组织学生参加政府主导的社保少儿医疗保险之后,就基本停止了商业性的学生平安保险,保障还不够全面。但是根据问卷调查,学生和学校都有再参加学生平安保险的需求、意愿,需要行政推动·不足:对死亡补偿标准过低,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目前一些地方教育系统联合商业保险公司专门为学生开发设计了社保补充保险(新型学平险),提高补偿标准、增加补偿项目,供家长选择,鼓励学生加保。社保补充保险保障形式和补助范围针对社保保而不包的缺点,补偿社保未保障的部分,突出意外死亡赔偿。举例说明:总共医疗费用5万,社保范围内3万,社保范围外2万,社保起付线500元。如果按省内标准自付金额为:50000-(30000-500)×70%=20650元而社保补充保险是一种商业险,根据保险方案的不同,对自付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偿。优势:保险范围和社保一致,保障风险全面;保费比较低;补充了社保中的意外伤害和伤残的不足UIB我县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投保险种单一保险教育不够深入教育保险意识淡薄纠纷化解机构缺位责任认定存在误区三、索赔流程及注意事项3.1、索赔流程UIB3.2出险后注意事项:学校出险后,应该:(1)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救助,防止损失扩大;(2)立即电话通知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3)向在现场的当事人和目击者取证;尽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保留尽可能多的证据,以供保险公司检验,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实地勘查;(4)涉及人身伤亡的事故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否报案仍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5)提供详细的事故报告及有关记录;(6)必要时索取行业主管、职能部门、鉴定机构、公安、消防等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7)如果涉及其他责任方,向其他责任方提出索赔。(8)当学校收到任何来自第三方或其它律师的索赔文件、通知、法庭传票、传唤或将要进行起诉时,不要予以答复,应立即将文件抄送至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9)学校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10)学校与学生及其家长协商或调解处理伤害事故后,应将结果告知当地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由其通知联合经纪并得到保险公司的确认。UIB3.2出险后注意事项:出险以后,不应该:(1)在没有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学校就认为自己对事故负有责任,并立即或主动承担责任或向第三方承诺赔偿或做其它安排。(2)延迟通报出险情况;(3)在未获保险公司同意情况下,擅自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权利;(4)延迟提供事故损失证明文件;UI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教育部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3号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1、责任认定法理依据UIB四、责任认定与案例评析2、责任认定坚持两个原则,走出三个误区:2.2走出三个误区:(1)无限扩大责任。认为所有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都是校方责任事故。(2)回避推诿责任。认为校外发生的事故校方都没责任(3)责任因人而定。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UIB2.1判断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两个原则:(1)主观过错原则(2)因果原则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UI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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