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與專業成長日期:99年4月13日地點:五樓視聽中心報告人:彭盛佐在開始之前感謝願意加入教師專業發展團隊的老師成全同仁得以實踐教師專業成長機會的老師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意涵指「教師專業發展導向之評鑑」,目的是以協助教師專業發展為主的形成性評鑑,其有別於「教師績效責任導向之評鑑」。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目的(一)本計畫所補助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係「形成性教師評鑑」→和教師績效考核、不適任教師處理、教師分級制度脫勾。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目的(二)希望能針對教師專業進行「形成性評鑑」,企圖從評鑑的過程中,協助教師瞭解自己教學的優點或待改進的地方,對教師專業表現給予肯定和回饋,對於教師成長的需求,提供適當協助,以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提升教學品質,同步提升學習成效。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願景•有效提升學生的學習表現•協助教師進行教學•發展專業合作的教學團隊•營造互信溫馨的學校文化實施計畫修訂重點•計畫名稱: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計畫性質:常態性計畫(分階段實施)•重點:維持自願性原則及須經校務會議通過校務會議新規定•須經校務會議討論事項一、是否參加本計畫二、評鑑推動小組名單申請方式•辦理方式:分一年期組、多年期組、核心學校組三種•不同指標:各校依學校目前條件自行選擇申請之組別•本次分組只在提供學校多種選擇機會,讓學校在現有條件下選擇最適合學校現況的形式參與本計畫一年期組•目的:讓校內尚須進行意見溝通之學校或尚未參與本計畫之學校能有機會參與本計畫,以獲得相關經驗。•對象:針對自願參加教師比例達學校教師參加人數之30%或總人數達12人之學校。•申請方式:逐年提出申請辦理第二年後如達另二組之指標可改申請多年期組或核心學校組。多年期組•目的:讓已有辦理基礎的學校可以嘗試依據學校得條件,規劃適合學校現況的辦理形式,使學校可以更有彈性的推動本計畫。•對象:續辦理學校於自願參加教師人數達60%以上時或學校教師參加人數達60人以上。•申請方式:1次提出2-4年的辦理計畫核心學校組•目的:了解未來正式全面推動後,學校可能的運作方式並為培養未來縣市推動本業務之中心學校•對象:全校90%以上教師自願參與試辦(6班學校全校教師僅1人未參加)•申請方式:1次提出4年的完整辦理計畫成立單一辦理群組,並由教育部安排輔導教授及中央輔導群(每年4-6次)給予個別協助及進行專案之分析研究,以發掘可行之推動模式組別差異一年期組多年期組核心學校組目的給予機會參與本計畫彈性地依學校需求規劃合適之計畫以培養縣市推動業務之中心學校參與標準參加人數達30%或總人數12人即可參加人數達60%以上參加人數90%以上申請方式逐年提出計畫申請可一次提出2-4年的計畫申請一次需提出4年完整的辦理計畫98年推動策略—台北縣(四)實踐策略務實檢視現場成效(三)支持策略營造專業提升氣氛(二)培訓策略增能課程提升知能(一)信任策略宣導說明凝聚共識參與學校實施的方式教師專業發展區域學校策略聯盟學年會議讀書會定期專題式的進修領域教學會議溝通與信任策略宣導說明提供意見真心協助合作發展達到規準並非比高下彼此信任加強溝通凝聚共識課程架構校長及主任之專修研習初階研習進階研習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講師培訓擬訂實施計畫-1實施期程(學校可依實際申請組別,規劃推動之期程,以下內容僅供參考)實施規劃(以一年為參考)(一)第一學年•8月推動小組開始運作,10月底前確立校本評鑑規準及指標•10月底前完成評鑑手冊(含評鑑規準及工具)及發放並辦理校評鑑內容及流程說明會擬訂實施計畫-2•11月排定評鑑人員與受評者•12月至次年4月15日前進行教學觀察、教學檔案建置及自評•4月15日前完成一次規定的教學觀察(相關會談及紀錄);受評者提交自評及教學檔案予主要評鑑者•4月30日前提送辦理本案第二年調整計畫及經費概算擬訂實施計畫-3•5月15前完成評鑑相關事項(含自評、教學觀察及檔案評鑑),並於6月1日前提交所有評鑑文件至推動小組•6月15日前發放評鑑結果通知、專業學習社群調查及分組及試擬專業成長規劃•7月15日前完成辦理本案第一年綜合報告配套措施-1•相關計畫的整合精進教學計畫教學輔導教師新進教師的輔導專業學習社群的紮根實習輔導教師行動研究專案配套措施圖-2教師專業發展精進教學計畫實習輔導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教學輔導教師新進教師的輔導行動研究專案感謝所有參加的老師並請老師給予協助與支持未來有意願的老師也可以登記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