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695版本:2008年8月草案: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说明书第16/21页规则P695阶段:2008年八月设计: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精密铸件的交货技术条件一般条件1使用范围VDG规则P695规定了所有由标准及非标准金属材料制成,通过熔蜡铸造法(以及熔模精密铸造法)生产,经暴露,熔炼和铸造的组件精密铸件的一般交货技术条件。此外,本规则也对特定材料做了材料标准的具体规定。制造过程的基础在于工业用蜡以及经过计算的收缩。所使用的造型材料塑形温度为1000°C采购方根据相关的预期目的制定对铸件的要求。本规则的附录A包含关于各个点的快捷信息清单,这几点可在订货时进行协商。其内容与VDG规则的相关小节及段落有关。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VDG规则中包含标注日期或未标注日期的其他刊物引述规定。这些规范性引述引用于文章的相应位置,出版物则列明其后。对于刚性引述,如若日后涉及到内容的修改及加工,则刊物的修改或加工只得从属于本规则。凡未标注日期的引述均为所引用刊物的最新版本。德国标准欧洲标准1559-1铸造–交货技术条件–第一部分:一般性要求德国标准欧洲标准1559-2铸造–交货技术条件–第二部分:钢铸件的附加要求德国标准欧洲标准1559-3铸造–交货技术条件-第三部分铁铸件的附加要求德国标准欧洲标准1559-4铸造–交货技术条件-第四部分:铝铸件的附加要求---------------------由“精密铸造”技术委员会制定信息来源:VDG-铸造信息中心,邮政信箱105144,第一页D-40042杜塞尔多夫,电话:(0211)6871-254,传真:-361,阶段:2008年八月设计: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德国标准欧洲标准10204金属产品测试证明类型德国标准欧洲标准10027-1钢材名称系统P695版本:2008年8月草案: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说明书第17/21页第一部分:简化名称德国标准欧洲标准0027-2钢材名称系统第二部分:编号系统德国标准欧洲标准国际标准9001质量管理系统要求德国标准欧洲标准国际标准6506-1布氏硬度试验第一部分:试验程序德国标准欧洲标准国际标准6507-1维氏硬度试验第一部分:试验程序德国标准欧洲标准国际标准6508-1洛氏硬度试验第一部分:试验程序德国标准29531航空航天–交货技术条件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航空材料技术规格2175铸件的分类与检查德国标准欧洲标准2076第三部分航空航天–交货技术条件德国标准欧洲标准2103第三部分航空航天–交货技术条件德国标准欧洲标准1371-2铸造–渗透检测第二部分:精密铸造件德国标准欧洲标准1369铸造–磁粉检测第二页共21页规则P695阶段:2008年八月设计: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德国标准欧洲标准12681透视检验美国试验材料学会E155P695版本:2008年8月草案: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说明书第18/21页射线照片标准参考–铝铸件及镁铸件美国试验材料学会E192射线照片标准参考–航空航天应用钢铸件投资欧洲标准1370铸造–借助参考样品测试表面粗糙程度德国标准国际标准2859根据缺陷单位数或误差数量检验验收样品(属性测试)德国标准国际标准3951根据数量性状进行的抽样检查程序(可变测试)德国标准欧洲标准10213压力罐用铸钢件德国标准欧洲标准10295耐热钢铸件国际标准19959目视检查精密铸件表面纹理—钢,镍合金及钴合金3.定义使用本规则P695时,以下定义适用于欧洲标准1559-1中的补充或修改:3.1熔炼/铸造批次熔炼/铸造批次包括出于同一炉或同一坩埚,或者出自多个炉,以及铸造前在坩埚内混合的金属总量3.2总熔炼总熔炼是指用于制造一个或多个熔炼的单一炉料产品3.3重熔在一个容器中再熔炼的全部材料叫做重熔第三页共21页3.4批次/检验批次只要没有其他规定,则一个批次/检验批次的铸件则必须由同一尺寸及同一材料组成,且需在相同的熔炼条件及再熔炼条件下制造完成,并一同提交检验。如果一个热处理批次中包含多个熔炼过程,则可以经制造商与客户协商,对该批次进行定义。3.5未加工铸件未加工铸件的定义为铸造后未经任何机械加工的铸件(可对清除浇铸,切面,毛刺以及塑形废料进行协商).3.6样品在客户批准发货前,在与批量产品相同的生产条件下制造的,供客户检验的铸件称为样品。注释:样品件应证明,制造商能够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尺寸,材料,功能等等)的产品P695版本:2008年8月草案: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说明书第19/21页3.7焊接适用相关欧洲焊接标准中的概念与定义。产品焊接包括成品焊接及组成焊接。3.8测试进行诸如测量,检查测试结果,测量(使用量具)一个或多个产品或服务的属性,比较产品与其规定的生产要求等活动,以确定是否合规。3.9持续监测定期对一般生产条件下的长期内,大批量生产,且各自按照相同要求制造的铸件属性及制造条件进行检测。该检测根据商定的程序进行,检测可以包含统计方法。3.10非特殊性测试对于非必要交付给客户的铸件或测试单位,应根据制造商认为合理的程序判定,按照特定工艺生产的铸件或测试单位是否满足所规定的订货要求,以此目的进行的测试为非特殊性测试3.11特殊性测试向客户交货前对铸件以及测试单元进行测试,以确保货物满足客户订货的交货技术条件,则该测试为特殊性测试。第四页共21页规则P695阶段:2008年八月设计: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3.12测试单元根据相关的说明,材料标准或订货要求而进行的对铸件数量与尺寸的试样检测,检测全体通过或全体否决数量与尺寸。3.13铸件试样从测试单元内选出的,用于抽样测试的铸件3.14试样铸件试样的一部分,固定尺寸,经过加工或者未经加工,用于顺利进行某个特定测试之用。注释:某些情况中试样可以为铸件试样本身4.需由买方告知的信息4.1有约束力的信息(参见附录A中的明细表(提供资料))买方订购时必须对信息加以明确,尤其是以下方面的信息:a)需要交付的铸件数量,允许的交付数量误差范围,交货计划。如未有其他说明,则适用制造商的交货条件。P695版本:2008年8月草案: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说明书第20/21页b)铸造材料的规定,•相关材料标准编号•材料符号l(材料名称)以及/或者铸造材料的材料编号c)订货用的规范性图纸,标准,技术规定,方针等等d)铸件外部和内部的质量要求,只要该要求与本规则中的规定不一致4.2自由选择信息(参见附录A中的明细表(提供资料))只要在适用情况下,询价与订购中则必须包含其他信息,例如:a)交货状态,例如热处理,表面处理b)制造商执行的机械加工种类和范围c)制造上执行的测试及测试结果的种类和范围d)根据德国标准欧洲标准10204执行测试的认证类型e)表面保护以及包装的种类第五页共21页f)批次汇编(例如铸造批次,热处理批次),只要这些批次未在材料说明中加以定义g)关于生产焊接的协商,如果该信息与本规则中的所提供的信息不一致h)任何其他特殊要求,例如晶体结构,耐蚀性以及可操作性4.3图纸,尺寸与公差订购方需向制造商提供足够数量的所需图纸。图纸中应当对需要加工的区域,以及用于加工及尺寸测试的输出区域加以规定。精密铸件公差规定参见VDG规则P690.如订货时未对精确度达成一致,则线性及无公差尺寸适用于精确度1,有公差尺寸适用于精确度2.其中不一致的公差或者精确度可另行协商。如果买方为制造商提供模型工具或者模型,则由此产生的精密铸件尺寸风险须由买方承担。4.3.1首件检验以及首件检验报告通常在精密铸件批量生产开始前,都需要生产一定数量的首件样品。首件样品的数量以及首件样品的检验范围需由制造商与客户方共同协商。建议制定一份首件样品检验报告(例如根据VDA),但究竟否制定该报告还需制造商与买方共同协商决定。4.3.2预展样品预展样品的交付可经双方协商确定。预展样品必须注明是作为尺寸样品还是作为材料样品。4.3.3批准批量生产批量生产的批准需通过首件样品检验报告或者其他书面形式进行5.标记与材料标准精密铸件的材料选择需要参照现有的国内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如果该材料不存在铸造标准,则可采用其他制造工艺的标准。这种情况下只有所选材料的化学成分具有约束力,其他需要保证的属性则需协商一致。第六页共21页6.生产6.1生产程序生产程序包括直至铸件交付前的所有生产过程,例如P695版本:2008年8月草案: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说明书第21/21页•铸模的制造•铸造过程•浇注料的熔炼及熔融处理•如在订购时提出过相关咨询,则需将熔融程序及塑形程序的信息告知买方6.2生产焊接除非订货时另有约定,否则可以允许生产焊接。在充分考虑材料以及铸件的形状后可以执行生产焊接,以保证焊接材料及焊接区域中的相关属性值充分符合基础材料的属性或者产品的属性的要求。可根据所使用的焊接填料进行协商。否则则必须由制造商遵照材料标准中的建议或者根据其自身经验决定。必须对将进行产品焊接的区域加以准备及检查,以确保焊接进行无误。产品焊接区域的记录文档可经协商决定。如有必要,则需对产品焊接的精密铸件进行热处理。用于此目的时,必须注意材料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焊接时需使所加工的表面尽可能的相似。7.要求7.1化学成分未做特殊说明的情况下,相关浇铸件的化学成分必须与其相应浇铸材料标准中的规定相符。如果制造商未做其他说明,则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符合标准,但不作为浇铸材料的材料。铸件的材料分析适用材料标准中规定的允许公差或者由制造商与买方协商。如果相关材料标准和订单中均未包含材料的化学成分,例如只规定材料需具备机械属性,则可由制造商自行选择一个合适的化学成分。第七页共21页规则P695阶段:2008年八月设计: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7.2机械性能,硬度测试/抗拉强度如果订单中没有另行规定,则材料的性能需以相应铸造材料标准中的要求为准。只要未涉及到标准化铸造材料,就必须在订购时约定其机械性能。如果没有规定规范的壁厚或者抽样方法,则材料性能适用材料标准中规定的试样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即涉及到铸件某个特定区域或整个铸件的特殊性能时,例如屈服强度,抗拉强度,硬度,则必须在订购时对其性能加以约定。如果订单中没有另行规定,则可根据欧洲标准EN10003-1,由硬度测试替代抗拉强度测试。硬度值的转换按P695版本:2008年8月草案: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说明书第22/21页照德国标准欧洲标准国际标准18265进行。7.3一般逐渐特性如果订单中没有另行约定,则铸件需满足第3.5条的要求,作为未加工铸件交付7.3.1无损检测如果已经约定了对外部及/或者内部特性的要求,则必须规定如下几点:•适用的无损检测流程;•需确定的测试特征范围(面积以及/或者频率);•验收标准必须在进行无损检测的区域内,通过使用适当的方法,保证所需的表面状态。7.3.2质量级别7.3.2.1质量级别划分外部特性的质量级别划分通过磁通漏磁法检验或染料渗透法检验进行。内部特性的质量级别划分通过透视检验(放射)及/或者透照法检验(射线)进行精密铸件的超声波检查需要特别约定7.3.2.2质量等级的选择精密铸件外部与内部的缺陷允许程度可在材料标准或订单中加以规定。其中,必须注意有关高度,种类以及分布的以下几点要求(临界或非临界区域):根据精密铸件区域的不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也可以不同。这种情况下需明确规定所涉及到的区域并在图纸中对其进行界定。对内部及外部特性进行约定时,除了可约定同级的质量等级外也可约定不同的质量等级。第八页共21页规则P695阶段:2008年八月设计:申诉期限至2008年10月10日如订单中未约定质量等级,材料标准中也未做另行规定,则要求外部与内部特性适用质量等级4.如订单中没有另行规定,则生产焊接中的质量等级要求基本上适用基本材料的质量等级要求。7.3.2.3标准名称质量等级1至质量等级4的标准名称参见表格一,有如下的相关范例组成:质量等级1,2,3或4的名称标记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