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内容提要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单行法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相关行政法规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一、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一)、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二)、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三)、我国安全生产立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1、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1)法的定义广义的法: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非成文法。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2)法的特征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2法是依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3)法的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按法的层级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按宪法和其他法律分按特殊法和一般法分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2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1)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2)社会主义法制(立法、执法、守法)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原则法律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是保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是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利于增强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三、我国安全生产立法体系的基本框架法律;法规(行政、地方);规章(部门、地方政府);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责权一致的原则;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违法:是指人们违反法律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主观上有过错的活动。违法的种类: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违宪行为。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基本规定1、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六先”: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3、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4、工会的地位和权利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三同时”监督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纠正单位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建议解决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事故隐患,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时,建议撤离)。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5、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国家实行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违法责任追究三项内容。事故性质分为自然灾害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应急,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本岗操作技能)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由安监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2、安全生产保障重点内容“三同时”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管理;安全距离和紧急疏散;劳动防护用品;重大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减少损失,防止扩大;坚守岗位,配合调查。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四、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工伤保险和伤亡赔偿的权利;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知情权;批评、检举和控告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义务:遵章守规,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地方政府职责:组织指挥的核心位置;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在应急救援时的职责: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设备设施物资;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事故报告和处置规定不但要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追究责任,同时查明负有审批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事故,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安全生产单行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内容:略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1火灾预防1)消防规划: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对消防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2)安全位置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城市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符合防火要求,不符合的,限期解决。3)消防“三同时”。4)公众聚集场所和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申报;经检查合格。群众性活动:制定预案,申报,检查合格。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5)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教育;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按照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消防法第14条以外,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每日巡查和记录;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7)消防产品和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管理8)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2消防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1)核电站、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3)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4)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5)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3、灭火救援第三十二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4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企业,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警告。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违反本法的规定,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消防法明确规定了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规定了发生火灾,相关人员不履行义务或者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要负有的法律责任。针对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所应负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3法律责任1)建筑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可并处罚款;2)大型群众性活动责令改正、责令停止举办,可并处罚款。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警告或罚款。3)建筑构建和建筑材料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可并处罚款,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警告或罚款。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4)营业性场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停业,可并处罚款,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警告或罚款。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警告、罚款或拘留。6)火灾事故单位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和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处警告或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警告、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一刑事犯罪基本知识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事处罚的,都是犯罪。犯罪的特征: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具有故意或过失;行为具有应受处罚性。刑罚:审判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某种权益的一种强制处分。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刑事责任:指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这一后果只能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安全生产犯罪:刑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处以刑罚的一种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有11条要追究刑事责任。即依刑法追究。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分别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由法院作出司法判决。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的刑事责任1)工作人员犯罪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3年以下);特别恶劣的(3年-7年)(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2)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因违反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应负的刑事责任:(3年以下)(3年-7年)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3)危险物品肇事罪4)工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