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咨询服务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财务咨询事宜双方达成一致,于2015年9月15日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范围1、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2、制订财务核算制度。3、制订财务管理制度。4、制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5、长期投资的财务管理咨询。6、贷款政策咨询。二、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1、委托服务期间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止。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80000。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一)甲方的基本义务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第1页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二)乙方的基本义务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