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彭水委办发〔2012〕21号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支部):《全县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5月15日2全县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为加强新一届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集中解决全县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集中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通过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的理念,进一步落实推动发展的各项措施,把干部队伍引导好、建设好、管理好,以优良的作风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全县机关干部为重点,以“一找三定”(找差距,定目标、定措施、定奖惩)为载体,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落实制度为根本,坚持正确导向、标本兼治,从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入手,着力解决“纪律松弛、执行不力、效能不高”等突出问题,打造一流作风、一流效能、一流环境,提速提质提效益,争先争优争位次,为“实施城镇再造、建设全面小康,打造具有民族特色旅游中等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二、基本原则开展这次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原则:(一)坚持结合实际,以解决问题为核心。这次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核3心是集中精力把问题查找充分、整改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队伍的实际,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积极主动查问题,狠下决心抓整改,务求使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坚持查纠并举,以自查自纠为前提。这次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彻查彻改,不仅要触动思想和灵魂,而且要见人见事。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自查自纠、自我教育、自我改正、自我提高为基本出发点,立足自身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要加大组织推动、组织指导力度,对发动职工不充分、查摆问题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将列为重点指导单位加以掌握并重点指导、督促整改到位。(三)坚持建章立制,以落实制度为根本。这次机关干部作风整顿,不仅要对整顿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做到机关有制度议事、干部按制度办事、工作靠制度落实,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一阵风”的现象,而且要对照国家、市、县和本机关、本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查找制度流于形式的深层次原因,见人见事地解决制度落实中的“梗阻”问题,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坚持开门整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这次机关干部作风整顿,从一开始就要坚持开门整顿、开门纳谏,始终把群众参与和群众监督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查找的问题、整改的问题和4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不满意,活动不结束,坚决杜绝闭门整风、自评自唱、应付了事。三、实施范围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机关干部职工,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以及行政执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四、整顿重点这次全县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重点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纪律松弛。突出表现在庸懒散、浮漂虚。一是部分机关干部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上班迟到早退、外出用餐办私事,进娱乐场所喝茶打牌,上网聊天玩游戏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二是乡镇(街道)干部“走读”成风,层层搞“遥控指挥”,脱岗离位。三是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近水楼台先得月。(二)执行不力。突出表现在不作为、乱作为。一是少数执法部门不依法执法、滥用执法权,随意罚款、乱收费。二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顶着不办、拖着不干,影响工作进度。三是少数部门不按规定公开服务指南、不限时办结工作、不兑现承诺事项、不重视群众诉求,服务对象意见大。(三)效能不高。突出表现在慢作为、中梗阻。一是部分单位该纳入行政服务大厅审批的项目拒不纳入,或入驻流于形式、进人不进项目。二是部门之间“踢皮球”,“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事情久拖办不成。5三是部门“中梗阻”现象突出,少数中层干部面上设槛刁难,背后勾兑摆平。五、整顿措施(一)狠治纪律松弛。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引进指纹签到系统,严格执行签到签退、置牌或持证上岗制度。县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重点督查机关干部不遵守作息时间、迟到早退,工作时间随意外出用餐、办私事以及到娱乐场所喝茶打牌,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等突出问题。凡督查发现1次,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对其诫勉谈话,是一般干部的给予行政效能告诫,对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发现2次及以上的,是中层以上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是一般干部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牵头实施单位:县作风整顿活动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直机关工委)(二)整治执行不力。各单位要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提高执行力。县督查巡察办要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促进工作落实。凡督查发现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对县委和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1次,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谈话;督查发现2次,对涉及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一律予以停职处理;对督查发现3次或因贯彻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对涉及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免职处理,对单位班子成员给予行政效能告诫,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凡督查发现滥用6执法权随意罚款、随意裁量的,取消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牵头实施单位:县督查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作风整顿活动办)(三)整治效能不高。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要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该入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项目必须于6月中旬前全面入驻。未在规定时间内入驻的单位,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停职检查,责令限期入驻。凡督查发现或举报查实机关干部以各种借口给投资者设置障碍,耍威风、搞特权,巧立名目吃拿卡要的,一律予以免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凡接到投资者和办事群众举报办事拖拉、故意刁难,一经查实,是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停职再处理;是一般干部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牵头实施单位:县作风整顿活动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督查巡察办)六、方法步骤本次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从2012年5月开始至2012年12月底结束,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问责、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实施,把学习教育、监督检查、查究问责、建章立制贯穿始终。(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底前)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县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对活动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纪律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也要召开动员大会,充7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县作风整顿活动办要公开监督投诉方式,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报县作风整顿活动办备案。2.学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系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市委张德江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和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参与作风整顿活动的积极性。采取召开会议、举办讲座、开展培训、开辟专栏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社论大讨论、理想信念再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发展形势再教育,作风建设大讨论、群众观念再教育等系列活动,促进各级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大更新、工作作风大转变、综合素质大提升。(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底)1.查摆问题。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关键要找出问题、找准问题、找足问题。各级各部门及机关干部要按照作风整顿活动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一讲二评三公示”,采取个人找、别人提、领导点、组织查和民意调等方式,认真查找单位和干部职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2.自我整改。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机关干部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每月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公开承诺。对承诺事项要挂牌督办、定期反馈、跟踪问效。同时,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8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三)督查问责阶段(7月1日-11月底)1.制定方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事项、整改目标、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查找的问题和整改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组织和各方面的监督。2.集中整改。根据整改目标要求,落实整改责任领导,采取挂号督办、销号落实的办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基层提出的合理要求,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认真梳理,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做到原因不清楚的不放过、整改不落实的不放过。3.督查问责。县明查暗访组要采取受理举报、暗访曝光、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作风问题突出的人和事。坚持群众深度参与、媒体深度介入,组织对重要部门、重要行业、重要岗位的作风情况进行专题评议,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问政。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重点督导等办法促进整改。(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1.考核验收。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整顿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并向县作风整顿活动办上报总结。县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级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民意测评、考核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延长活动时间进行补课;各驻彭单位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92.总结表彰。召开全县机关作风整顿总结表彰大会,通报整顿活动测评分类排队结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巩固和扩大整顿成果。3.建章立制。各级各部门要对已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对缺乏制度约束规范的,抓紧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体系;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务实、管用、长效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县纪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人力社保局要针对全县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完善作风问题发现机制、处理机制、解决机制、考核奖惩机制,明晰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奖罚分明、监督有效的作风建设运作机制。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以县委书记陈航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峰,县委副书记朱高云,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陶于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川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委党校、县督查巡察办、县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系统党委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陶于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副书记李文胜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活动日常事务,所需活动经费由县财政据实列支。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成立10相应的活动机构,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内涵,搞好作风整顿活动。(二)严格督促检查。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人力社保局、县督查巡察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建明察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不亮身份、不要陪同、不提前告知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调查核实,对作风差、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要跟踪督查整改;对变化大、作风实、成效好的单位,要列为典型,分类督查指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强化舆论宣传。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