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公司属各供电单位、恩施州电力总公司、省电力试研院、信通中心、本部各部室: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能源战略,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国家电网公司全面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先后下发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和《201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工作部署,结合湖北省电动汽车应用实际,公司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方案》,现下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并要求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公司实践科学发展观,展示央企形象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能源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实际行动,是建设统一坚强智能电网,拓展电力市场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二、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节点,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办,确保各项任务按照计划完成。各供电公司要认真编制本单位建设方案,严格落实安全质量管控措施,确保建设工程高质、快速推进。三、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各单位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主动汇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出台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应用的有关政策,推动充电设施建设顺利实施,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附件:湖北省电力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方案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附件:湖北省电力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方案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能源战略,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围绕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规划,充分发挥电网技术管理优势,为电动汽车应用提供技术服务支撑,促进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省公司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安排,结合电动汽车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推进能源替代、优化能源结构,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战略部署,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的广泛应用,充分展示国家电网公司央企的社会形象,有力促进“两型”社会的建设。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公司成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和制定充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的相关政策。组长:余卫国、梁国庆副组长:单人、曹世强(常务)、周世平、王文桃、杨光糯、杨桂荣、晏治喜、易旺青成员:刘建安、邵如俊、刘祖永、彭建国、吴耀文、宋求明、张怀艳、周水桥、陈明珠、罗功银、谭文林、陈玉进、张大国、简作群、汤寿山、刘文浩、熊昌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编制、建设任务下达、日常工作的统筹、督导、协调。主任:曹世强副主任:彭建国、宋求明、张怀艳(常务)、罗功银、谭文林、熊昌国成员:黄海峰、施通勤、戚沁、季斌、杜江、吴巍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社会关系协调、技术支撑、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社会关系协调组:负责向社会宣传工作,赢得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负责向地方政府汇报与沟通,争取政策的支持。组长:彭建国副组长:汪超英、严道波、宋全清、官勇成员:唐四平、栾杉、吴梅、黄卫东技术支持组:负责跟踪国际国内电动车充电设施发展动态,开展相关技术的研究,对工程建设、营运维护提供技术支撑。组长:谭文林副组长:方毅、周友斌成员:吴巍、杜江、傅仕冀工程建设组:负责充电设施土地的征购,充电站的设计及施工建设。组长:罗功银副组长:张大国、熊昌国、李安成员:黄海峰、李松山、胡子修运营管理组:负责充电桩的建设,研究确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营运管理模式以及计费方式、电价政策等。组长:张怀艳副组长:宋求明、熊昌国、万建平成员:黄海峰、戚沁、李劲松、吴巍三、目标规划根据湖北省电动汽车发展的实际需要,我省境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分为2010年工作计划、中期建设规划以及远期目标三个阶段。(一)2010年工作计划:配合国家“十城千辆”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计划的实施以及宜昌、襄樊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设,先期在全省各地市城区范围内试点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16座。优先在公司供电营业网点、政府机关、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等区域的停车场建设交流充电桩300个。(二)中期规划(2011年-2015年):结合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即“两圈一带”的建设,实施百加万工程,即建设100个充电站,1万个充电桩。(三)远期目标:做到湖北省县城城区及重要集镇内至少建有一座电动车充电站,一般乡镇具备电动汽车的充电条件。四、2010年建设计划(一)工程建设任务:1、充电站16座(其中大型13座,中型3座)。2、交流充电桩300个。2010年充电设施建设计划表序号单位充电站(座)充电桩(个)大型中型小型小计1武汉1231502黄石11103黄冈11124鄂州11105襄樊22306宜昌11167咸宁11108荆州11109荆门111210孝感111011十堰111012随州111213恩施11814合计13316300(二)工程计划投资1.27亿1、16座电动汽车充电站投资9000万元2、300个充电桩投资800万元3、74亩用地(大型站5亩、中型站3-4亩、小型站2-3亩)的征地费用(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标准)2900万元(三)建设进度安排1、项目起始阶段(一季度):(1)完成省公司与12个地市政府有关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战略框架协议;(2)公司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及职责;(3)调研、搜集相关资料,进行初步的数据整理和分析,确定充电站、充电桩选点及建设分布;(4)分解任务并制定充电设施建设详细的工作计划、控制时间节点;(5)启动充电站设施建设用地的征购工作;(6)开展充电设施运营模式的研究工作;2、项目实施阶段(二、三季度):二季度工作内容:(1)基本完成12个地市充电站的征地工作,具备工程施工条件,并开始施工建设;(2)开始首批120个充电桩的建设工作;(3)配套供电设施建设的同步开工;(4)完成充电站运营管理模式的研究,并确定运营模式并组建相关机构的筹备工作。三季度工作内容:(1)16座充电站全面开工建设;(2)开展第二批180个充电桩的施工;(3)对正在建设和已完工的项目进行检查和整改;(4)解决设施工作中存在的技术,分析评估下一步技术方向;(5)完成供电配套设施工程,并进行验收;(6)具备运营条件的单位,开展实质性运营。3、项目验收、投产运营阶段(四季度):(1)全面完成16个充电站以及300多个充电桩的建设并进行自验收和整改工作;(2)分析数据,规范信息网络平台,对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标准提出建议;进行各级充电场站的效益分析。撰写《用电环节的智能化建设重点工程——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研究与试点工程》的研究报告;(3)项目达到国网公司验收标准;(4)电动车充电设施正式对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