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二○一二年四月1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第三章惩罚第四章奖惩程序第五章首问负责制度第六章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七章偷盗的处理规定第八章职工灶管理制度第九章市调物品价格管理制度第十章投诉管理制度第十一章违规操作处罚制度第十二章关于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管理制度第十三章安全生产全面质量检查标准第十四章关于库存、积压、滞销、报废物品的处理规定第十五章关于行贿受贿收取礼金的管理规定第十六章附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公司文化,规范公司员工行为,鼓励员工为企业和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做到奖惩有据,赏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本集团员工努力工作、促进了公司业务发展,或为公司做出特别贡献者,均可依照本规定进行申报予以奖励;对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者,均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奖惩参照此规定执行。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多维度、大幅度地对员工进行行政奖励。第五条行政奖励形式:1、发给奖金或奖品;2、通报表扬;3、记功;4、授予荣誉称号;包括即时奖、季度奖、年度奖等。5、晋级或晋职。以上奖励形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并用。第六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现金50-100元。1、工作积极、爱岗敬业,维护团体荣誉、维护公司利益,有突出事迹者。2、业绩优良、工作勤奋、尽忠职守,能按时完成任务,3有具体事迹者。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不良行为者。4、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者。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成绩者。6、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报即时奖,即时奖包括:嘉奖、记功。具体奖励等级根据表现突出程度进行测定:1、以高于公司平均水平的工作效率,提前或者超额完成公司生产或经营任务,保证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完成者;2、及时解决公司生产、管理和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保证公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者;3、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和揭发,保证公司制度顺利执行者;4、适时防止和消灭意外事故发生,使公司免受损害者;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者;6、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7、具有其它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嘉奖的功绩者。第八条季度奖即对季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颁发季度明星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部门推荐,颁发季度奖;1、在同类工作中,季度绩效评价名列榜首者;2、节能降耗,修旧利废,节约成本者;3、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技术革新,为提高工作绩效取得显著效果者;4、主动承担边界责任,有效提升团队工作效率者。4第九条年度奖,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特殊贡献奖”等奖项。在年末,由集团行政办公室组织评选活动,稽查队结合年度检查情况核实无异议者,年终会上给予奖励。1、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1000-5000元不等的三级奖励;2、当选集团年度优秀员工者奖金1000元以上,由分公司评选,报集团审核公示;3、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3000、5000元两个等级的奖励标准,由分公司推荐,所属事业部审核,报集团审核公示;4、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创造出全新的理论、方法,并在推广应用中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贡献突出者,享受集团年度最高荣誉及表彰---特殊贡献奖,由事业部提名,集团董事会审核通过。第三章惩罚第十条集团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对于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和问题,界定责任人后,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相应处罚,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级、留岗察看和辞退。第十一条为加强管理者责任心,提高管理者的执行力,减少漏洞,结合目前企业的现状,实行“层级递减型”管理连带责任制。实行管理者三级连带制:即以受处罚的人为基点,向上5追溯两级管理责任,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管理责任连带比例:100%:30%:20%。即:100%处罚当事人(如造成经济损失需按时价赔偿),30%处罚直接上级,20%处罚间接上级。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50—100元。1、工作时间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2、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工作服或不佩戴工号牌,穿拖鞋上班,衣着不整,违反仪容仪表规定不听劝导者;3、下班后,电脑、空调、照明等未关者;4、有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处罚的不良行为者。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并罚款200元。1、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工作秩序者;2、工作时间喧哗、打闹或口角、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领导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公司信誉者;3、季度内被处罚累计三次者。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并罚款500元。1、对总经理或部门主管的指令拒不执行或有威胁、侮辱上级行为者;2、遇非常事故,故意逃避者;3、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者;4、年度被警告累计三次者;65、串通考勤人员及他人取得虚假考勤记录者。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低职级一至三档的处分。1、年终绩效考核评价为差者,职级降低一档;2、被处记过处分者,职级降低三档;3、被处留岗察看处分者,职级降低三档。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留岗察看”处分。1、记过后仍然不思悔改,年度内又受处分或累计记过两次者;2、故意浪费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到经济损失者;3、被两次降级处分者。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辞退”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1、泄露公司经营管理机密者;2、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法利益者;3、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4、挪用公款者;5、营私舞弊并造成严重后果者;6、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7、以上所指重大经济损失为一次性或累计损失5000元(含)以上。78、从事第二职业者。第十八条各种奖惩标准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第十九条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惩处。第二十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抵过,在同一年度中嘉奖可与警告相抵,记功可与记过相抵,功过相抵后,不影响年终评比和晋级。第四章奖惩程序第二十一条员工奖惩程序:奖惩申报—情况核查—奖惩建议—奖惩审批—奖惩实施第二十二条奖惩申报1、由员工在第一时间(一般为一至三天)提供详细的事实情况,填写奖惩申报表,向公司办公室提出奖惩申请;2、申报要求必须有详细准确的事实描述、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名和部门主管签署的意见。第二十三条情况核查由公司办公室检查员对申报材料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检查员只有检查权没有处理权。第二十四条奖惩建议公司办公室根据核查情况和本规定的奖惩条款,提出具体的奖惩建议。第二十五条奖惩审批办公室将奖惩建议上报总经理审批,年度奖励需集团总8部审批。第二十六条奖惩实施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办公室负责奖惩的具体实施。第二十七条上述各奖惩的申报审批如有具体规定的,适用具体办法。第五章首问责任制第二十八条五洲集团所有在职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执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制是指最先受理本部门以外人员(包括外单位人员)办理业务、询问、咨询、求助、投诉的职员为“首问负责人”,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尽己所能为对方处理、解答;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引导对方到相关部门、责任人或上级领导处解决。第二十九条首问责任制要求:⑴对本部门以外人员(包括外单位人员)提出的询问、咨询、求助、投诉等,无论是否属于本人及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首问负责人”必须周到、诚实、耐心、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严禁语气态度蛮横、行为举止粗俗。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敷衍、应付、推委、拒绝、搪塞对方或拖延处理时间。⑵凡提出的问题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或立即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或及时办理。⑶遇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①向对方说明原因,征得对方的谅解。9②可用电话、手机等联络工具解决的,要当场与相关部门或相关责任人联系,立即给予答复或解决。③不能用联络工具解决的,应积极、主动、准确、详细地引导对方到相关区域或责任人处。“首问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离开现场,要尽己所能告知对方与之相关的程序、要求、时间、地点、方位、联系方法等等,要尽量避免对方在本公司多个区域或多个部门之间往返。⑷遇投诉、纠纷等问题,如本人无法解决,要找到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或上级领导,与责任人进行沟通并协助处理问题。⑸遇本部门以外人员(包括外单位人员)提出的办理业务、询问、咨询、求助、投诉等问题比较复杂,本人难以解决而分工又不十分明确的,涉及企业机密的,要立即联系上级领导或准确、详细地引导对方到上级领导处,向上级领导详细说明情况,交由上级领导协调解决。⑹对来访、来电进行逐一详细登记,解答相关问题,填写处理结果。第三十条职员因违反本制度被投诉且事实确凿,视情形给予罚款100--300元,如再次发生以类事件,予以待岗处分,退回集团行政办公室。第六章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三十一条设施设备损坏按价赔偿。第三十二条在公共场所存放杂物、垃圾,未按指定位置晾晒衣服,罚款20元。10第三十三条随意张贴、乱画、钉挂物,浪费水、电,发现一次,罚款10元。第三十四条存放危险品、违禁物品、易燃易爆品,罚款200元。第三十五条大声喧哗、放音乐等影响他人的不良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元。第三十六条私自接拉电线或安装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给予50元的处罚。第三十七条在宿舍赌博、酗酒者,一经发现没收赌具,并给予参与者100—500元罚款,严重者给予开除。第三十八条入住、迁出未办理手续或留宿外来人员,一次罚款50元。第七章偷盗的处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员工偷盗公司财物,除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处罚外,追加实行“上罚三级”制度,即直接责任人向上的三级管理人员,上罚数额标准参照违规员工所盗财物10倍价值标准执行,并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八章职工灶管理制度第四十条职工灶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食堂设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第四十一条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即《身体健康合11格证》,如有违反,给予200元的处罚;非工作人员不允许进入操作间(检查人员除外),违反一次罚负责人20—100元。第四十二条厨师要严格按流程操作,违反一条罚款20元。第四十三条卫生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止法》进行监督管理。做好防鼠、防蝇、防盗、防食物中毒的“五防”工作。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违反一次罚款50元。第四十四条注意节约、杜绝浪费,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50元。第四十五条餐桌残留物及时清理,保持桌面清洁,无油腻,一次不到位罚款10元。第四十六条讲究个人卫生,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不随地吐痰、扔杂物,上班时穿戴工作衣、帽。每违反一项,罚款10元。第四十七条工作时间,禁止吸烟、大声喧哗、有不文明言行举止,每违反一项,罚款20元。第四十八条日常检查中,凡以上内容,连续两次重复出现,处以100—300元的罚款。第四十九条冰柜应保持清洁,无霉烂臭味、异味。如发现有发霉、变质、过期食品,除照价赔偿外,另处2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12第五十条因操作不慎造成安全事故者,责任全部由操作者负责。人为造成的财物损失,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第九章市调物品价格管理制度第五十一条为了规范采购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合理运用,稳定各分公司采购价格总水平,维护公司及经营者的合法效益,达到有效降低成本的目的,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市调小组构成:由集团稽查队、分公司质检员(市调员)、物品使用人,3人以上(含3